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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殿下之炸毛女配9

快穿之女配打脸

先不管怎么样?我看着钟表已经快过半了,我赶紧拉着羽毛一起狂奔,因为只有五分钟了。〔sit,都怪那朵白莲,我特么要是迟到了,我一定要弄死你!〕某人咬牙切齿。

而林梦芊的人面面相尬,刚刚那女人还在这,怎么一下就走了?

而后宫团中却有人勾起了一抹嘴角。

〔呵。才几天不见。就变成了这副模样,真是有意思〕

〈鹿晗好感度加10〉

哈?说实话,某离有一点点蒙。〔卧槽卧槽!!怎么回事,鹿大人怎么加好感了?他和ex o的忙内,应该是最讨厌我的说〕可想想时间。我又没有考虑那么多。只好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大步冲进了教室。

〔哎呀,我的妈!还好没迟到〕庆幸

莫离拍了拍胸口,小声的喘气,而羽毛可被害惨了,浑身上下颇为可笑,发型都差点给毁了。

论羽毛的心理阴影面积。

“卧槽,小,小离,你跑那么快干嘛?”

“。。。。恩,不能迟到,这个理由可以吗?”微笑

“……”羽毛〔我他妈竟无言以对〕微笑

这时林梦芊和ex o的人也来了,只见她头上挂着彩,脸上带着柔弱又坚强的笑容。然后又向众人道声早安。

“大家早上好。”

这副我很柔弱,但是我要坚强的苍白笑容,果然引起了脑残们的关注。

exo:。。。怎么我有种错觉好像是在说我?

莫离:真聪明!

同时也闪瞎了某离的双眼。喝的水一口不剩都喷了出来。

“咳咳咳咳……”某离咳的撕心裂肺。同时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某离,微笑:谢谢,老子不需要。

羽毛,有些紧张的看着她,手不停地拍着莫离的背,帮她顺气。同时嘴巴也一闭一合的说

“哎呦,我的小祖宗诶,你说你看白莲不爽就直说嘛,我其实也看他们不顺眼,不过好像没有你厉害,但是啊,你下次被他们隔应的时候,别喷水,都让我心疼了呀。瞧瞧,唉,你慢慢咳,嗓子会坏的。”

“噗!咳咳咳哈哈哈……”原谅我被这姑娘逗笑了。

“白羽,你嘴巴放干净一点。”忽然脑残粉朴灿烈又出现了。

咦,我怎么会说又出现了?

“这位同学,虽然我家境不好,人也不好看,没有……(以下省略)但是你不能这么冤枉我。我也是有脾气的!”白莲花一脸正气地说完之后还特意鼓了鼓脸,示威似的用小拳头挥了挥。

但在ex o的眼中就是:

我擦,好可爱。

啊,怎么可以这么萌?

…………

呵呵〔朕就静静的看着你们智商降到了智障的地步〕莫离微笑。

她颇为无语,同时也不想理这群脑残,于是就从包里拿出笔和书就准备上课。

而ex o等见某离,不理他们,气得火冒三丈,可也没有什么办法。林梦芊只是表情一瞬间变得狰狞,而注意到这点的某离嘴角微弯,眼中闪过一丝冷光。

〔呵呵,这么一点点就忍不住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我这本小说。同时,一开始来说,我写这本小说,仅仅只是因为我喜欢听他们的歌。

或许你们都不知道。我到现在连ex o12个人,哦,是以前的12个人当中,还有很多人,到现在我都认不清。

其实我都有一点点无奈了。

所以,当我看了看我写这本小说的原稿时,我就觉得:我是不是有点太玛丽苏了?

明明我想写的不是这样的呀。明明我想写的是。女主很霸道。撩女生很牛逼的那种帅气的孩子呀。

然后我就很难过,因为我把这个女主给写崩了,我特别对不起她。

所以我开始思考。我的这种写法,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同时我也去看了很多前辈们他们写的同人文。

其中。让我泪崩的,有边思允写的ex o,最后我们都哭了。还有她现在在写的另外一本小说。

我看这本书也不需要花多长时间,也就将近一个小时半,但是我却哭了一个晚上。

我心疼朴灿烈小时候遭遇。我也很为林清心疼。

我想这本小说。之所以会让那么多读者泪奔,其实最主要的就是他们的爱情。

你说。朴灿烈。吴世勋。张艺兴。金钟仁等等一些美好的男孩子。怎么就不能让他得到一份真正属于他的爱情呢?温暖毁了最真挚的他们,同时。也毁掉了自己。

不是不爱那些男孩,只是,有时候爱也是一种负担。

在所有男生都跟她表白的,那无数个瞬间。她心里一直都很煎熬。

在爱鹿晗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很脏,配不上他,却又想要和他在一起。

在爱边伯贤的时候,觉得他很令人心疼,想要好好保护他。不想让他难受,想看他一直笑着。

在爱吴世勋的时候,因为吴世勋是他的弟弟,所以也很疼爱她,什么事都想着纵容他。但是温暖不知道,有时候这种纵容,是会让人上瘾。

在爱朴灿烈的时候,温暖为朴灿烈的小时候的遭遇而心疼,而难受。他一直都在想这个男孩当时心有多疼啊!却忘了自己是一个欠了无数情了的人。所以一旦像温暖,这种女孩子接近像朴灿烈这样身处于黑暗很久很久了的人之后,两人的发展,绝对不可能只有朋友这样简单。所以,她也知道在自己说出我们以后还是朋友,这句话的时候有多可笑。明明都是上过床的关系,怎么可能只是朋友呢?

我不得不说,我为除了鹿晗以外,所有的人心疼。为什么不心疼鹿晗呢?

因为你想。他有温暖在爱他了呀。可其他人什么也没有,本来就是身处于黑暗当中,你要他们怎么为这单独的一束光,而放弃呢。

而一开始温暖的做法,其实让我觉得很做作,连我都知道,如果看到自己喜欢的人的女孩劈腿了。至少你也要拍个照吧!你什么都没有,大大咧咧的就怼人家,活该你追不到男神。

最后还竟然傻乎乎的同意了,韩雨晴说跟鹿晗睡一晚上,然后再劈腿。就是因为肚子里面的那个孩子。

太傻了。

傻的我都有一点点绝望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评论里面有些读者说这个女主很真实。我就想问问哪里真实了?

明明朴灿烈是强奸了自己的人,最后还为他去盖被子。

明明鹿晗伤他那么多次,还是以真爱的理由,告诉自己说不放弃。

明明边伯贤是那么的喜欢她,在捅破了自己的暗恋的时候,每一次的眼神,女主角跟傻子似的,在那里说:我居然不知道你喜欢我。

每到这个时候,我心都像是在为边伯贤说不值。

我是喜欢过一个人的。

所以我知道。像小说里面。边伯贤隐藏的很好,这种说法根本就做不到,喜欢一个人就是。他去写个作业你都觉得啊,真的好帅啊!真的好好看,好喜欢。

连我的朋友都说,从我的眼睛里面可以看出我很喜欢那个男生。

但这也只是喜欢,仅此而已。

所以边伯贤呢。他对女主,对温暖,那可是很浓很浓的爱。爱到什么程度,就像小说里面说的那样。

快要死掉的时候。嘴巴里面念着女主的名字,心跳开始复苏。

没死过一次的人,不知道。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但是我知道。

我曾经为了这一场盛大的暗恋。我割过腕。血流了一地。

忽然我就怕了。

那时候我就在想要是我死了,我怎么跟他说我真的很喜欢他呢。所以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我不能死。

于是我一个机灵,我爬了起来,慢慢的把血擦掉,慢慢的止住伤口。

所以我才觉得女主很做作。

你喜欢一个人从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啊,既然如此。那么,边伯贤爱着她,18年。她怎么可能一点也不知道,只不过是他下意识的去逃避了这个事实。

天天在心里面骗自己。边伯贤,怎么可能喜欢我呢?他知道我喜欢鹿晗,怎么会喜欢我呢?

终于。女主成功了。

她终于把自己骗了过去,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爱边伯贤的女孩。

而朴灿烈呢?

他是一个固执到发狂的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却忘了自己不知道自己会爱上谁。所以当他心安理得的去伤温暖的时候。就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个女人是自己全心全意爱着的。

但是当他意识到了之后。对温暖是百依百顺。

唯一让我感到疯狂的就是,他跟温暖说话时那种从内心深处发自出来的偏执,深深地感染到了我。

同时我也知道我和他是一类人。

可能我在喜欢那个男生一开始的想法是我只要看着他幸福就好。

但是在后面我才发现:我已经让它变成了我的执念。

所以当朴灿烈举着枪对着受伤的鹿晗。眼眶发红的问温暖:你是选择杀了他,还是选择杀了我的时候,我整个人就崩溃了。

我开始抠心自问,如果我处于温暖这个地位,我会怎么做?

一个是虐恋情深的霸道总裁。

一个是得偿所愿的初恋。

选谁好呢?杀了谁呢?

算了,还是自杀吧!

选择鹿晗,可能就是看不顺眼他。

选择朴灿烈,这是文章当中温暖的做法。可我却觉得朴灿烈心里肯定很疼。

是的。朴灿烈是疯了。但是我为这种疯狂感到不值。这么一个女人,你为她疯狂做甚啊?

她甚至都不爱你。

是的。我喜欢他,做什么呢。

明明他也不爱我呀。

再来说一说吴世勋。

吴世勋他身为弟弟,从本质上来讲和女主就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一篇乱伦的姐弟恋。但,作者就是要虐呀。

所以在吴世勋死的时候引发了一个高潮。

很多人都说这段都看哭了。其实我一开始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是先看评论,当你们那些读者说,这篇文章特别虐,一下我就看哭了的时候,我内心其实感到很不解。

因为我是个特别高冷的人,嗯,没错,就是这样。

可当我真正正正的看到了那篇文章的时候。我只想说一句话。

你邮箱地址在哪?我想寄刀片。@边思允

而且在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又一次再次感受到了女主身上那股白莲花的味道。

话不多说,我让你们感受一下。

第一个白痴的地方:边伯贤说自己有事,然后就喝酒,然后那边就传来了一点点声音,好像是打斗的声音。女主,想也不想就拿起手机,要去找他,同时,吴世勋说要陪着她。

不是,你们俩没脑子吗?

很明显的就知道。那边人肯定特别多,你们就两个人,其中有一个还是战斗力-5的渣渣。去个毛线啊!

不会带点人吗?

当然,我现在因为时间有限,就只能说这么一点,后面的你们可以自己细细的去体会,除去掉那些虐心虐肺的文章片段。

当然在这里,同时也要表白一下作者的。

的确是很虐心。

给你一个眼神,你自己体会。

同时我也觉得吴世勋这种爱。是真的。就说他的爱可能就是比较套路的那种,但是你就是因为套路而被套路呀。

乱伦这种,我想大部分读者已经很习惯了。

所以没什么好说的。

可是后面林清这个同性恋的梗,真的是让我惊讶了很久。

其实我看到过,读者们说的,有同性恋这个梗啊,看不惯啊,但是很感人啊,这种。

那时候的我不以为然。但是在真正意义上看到了林清的做法之后,我才知道。

她没有变成一个疯子,真的是需要很大的毅力。

所以。我觉得,哦,不应该说我觉得。所以应该是,事实上。

我不讨厌同性恋。本来我们那个初中班上就有很多对cp,在那里天天发糖。有什么看不惯的呢?

所以我想,要是我能穿越该多好。

我想变成吴温暖。

使劲儿使劲儿的抱着林清。用最甜美的声音,告诉她。

嗨,少女!

我好喜欢你。

当然,这个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点看法。

同时我也要为那些点了关注我小说的人说一声抱歉。

对不起啊!你们是不是以为我弃文了呀?对不起啊!

那么就先这样。第一篇长评文,我要送给ex o,最后我们都哭了。

是的,最后我们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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