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林集序》魏颢(唐)
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
间携昭阳、金陵之妓,迹类谢康乐,世号为李东山。骏马美妾,所适二千石郊迎。饮数斗,醉则奴丹砂抚青海波。满堂不乐,白宰酒则乐。
李白间或会带着昭阳、金陵的青楼女子,效仿谢康乐那样招摇出游,被世人起了个"李东山"的外号。他骑着骏马,带着美妾,所到之处,领二千石以上俸禄的官员会到郊外迎接他。饮美酒数斗,醉了就叫家奴丹砂演奏《青海波》乐曲,满堂不乐;只要李白来"宰酒",则满堂皆乐!
第一段的婚姻是进入许家,准确的说是入赘。李白在25岁的时候开始游历天下,有着雄心壮志,小小的家乡已经容纳不下他的心,想要用自己的才华建功立业。走出去的李白结婚的第一个对象是许氏,许氏应该是一个比较贤惠的女性。在李白周游天下的时候,曾经多次提起许氏对他的惦念,催促他回家。李白是入赘许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
他和许氏的婚姻只维持了十年左右,后来李白带着自己的儿女迁居到了山东境内,后来许氏如何,在史料记载中没有了。有人分析,李白入赘许家并不是为了 钱财,李白的家境不错,入赘许家可能是向让自己的抱负得以实现,许家是前朝的宰相,依靠娘家的实力,但是从李白的诗中,可以体现他还是想自己实现功名的想法。
第二段婚姻是到了山东不久之后,就遇见一个刘氏的妇人,两个人在一起。刘氏是一个不浪漫的人,对李白的写的诗词完全不懂,也不感兴趣。对于李白整天饮酒作诗,不知道照顾家里,不知道升官,让刘氏很生气。刘氏特别希望李白能够做官求富,当时刘氏也是瞧不起李白的,很快两个人就关系破裂,最终离开了。
在史料记载中,并没有用娶这位女子的纪录,可能是一段非正式的婚姻,只是结识之后住在一起了。后来李白还写了一首诗影射这位刘氏,会稽愚妇轻买臣。
李白的第三段婚姻,娶的只是妾室,这位妇人是李白的邻居家的女子,李白看上了他的美色,纳为妾室,这位妾式不久之后就去世了,连姓氏都没有留下。在李翰林集序中有记载,是简单的一句话,鲁一妇人。这位妾室也为他生了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取名叫做颇黎,而且把这个孩子当宝贝看。从李白写的诗中可以感受到,对这位女子是暗恋和苦恋,然后再去追求的一个过程,是李白的自由恋爱。
李白的第四段婚姻是前宰相宗楚客的孙女,是李白的最后一段婚姻。这时候也是李白离开京城比较落寞之时,宗氏是一个比较贤惠识大体的女子,两个人的婚姻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还算是最后白头到老吧。曾经李白进过监狱,是宗氏利用自己家族的关系搭救的他,才能够重聚。最后一起走过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