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和他好过一段时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
那个时候,林荫路依然长的没有尽头,梧桐荫还是枝繁叶茂。
烈阳穿过宽大的枝叶投照下来,亮得刺眼。
我和他坐在梧桐树下乘凉。
那时我十八,刚为苏小安抽完第七次骨髓。
本还强健的身体慢慢衰弱。
我昏昏沉沉的坐着树下,膝盖上放着一本植物大全。
我喜欢植物。
植物和人不一样,你付出心血,它就会回报你花朵。
我尤其喜欢樱花。
它代表着生命。
生生不息的生命。
后来我才知道,它也代表,等你回来。
他说他要走了。
而我,我不记得那个有些闷热的午后我在昏昏沉沉中和他说了什么。
只记得快上课同学叫醒我时,他已经不见影踪了。
我喜欢他。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再到,苏小安走后的七年。
算起来,整整14年。
人啊,一生能有多少个十四年呢。
我决定离开的那一天,阳光灿烂。
樱花正值花期,团团簇簇。
是我喜欢的模样。
可我更喜欢樱花凋零的样子。
樱花最美之时,便是凋零之时。
我对他的爱,凋零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主动去找他表示要离开的那一天,应该是我最帅的时候。
我穿回了第一次遇见他时的球衣。
再一次感慨七真是个神奇的数字。
球衣后印着的,是7。
在我说出要离开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他的眼里,闪过懊悔,绝望,悲伤,以及溺死人的温柔。
我调笑着问他,是想起苏小安了吗?
以往的这个时候,他都会呵斥我,什么苏小安,那是我哥哥。
哈哈,真好笑。
在此之前,他已经一个月没有回家了。
哦对,那是他的家,不是我的。
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深情。
他说,他想的是我。
我死寂的心脏又开始跳动。
放下了吗?
没有。
可是,我不会再表现出来。
为什么要为他可能是随性的一句话,成为一个自己都唾弃的卑贱替代品呢?
我笑了,七年以来第一次开怀大笑。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笑出眼泪,我只知道,
我对他说,这个玩笑真好笑哈哈哈。
这段连合同都没有,你情我愿的替身游戏,
在替身的弃权之下,
彻底,结束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