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这句话,他对那个男人说过四次。
高中的时候,他们是同学。
他头枕在手臂上,看着挽起衬衫袖子认真写着作业的少年,阳光洒在他脸上,睫毛被染成了金色。
他迷迷糊糊的,却还是强撑着精神看他。
“我好像喜欢你。”他听见自己说。
声音小小的,有些糯。
“ 想抄作业就明说。”
骆闻瞥他一眼,笑着揉了揉他的发顶。
他习惯去天台吃午饭。
走到拐角处,却见骆闻盖着校服外套,靠墙睡得香甜。
他的嘴角勾起,仿若在笑。
但他总是似笑非笑的表情,加上眉眼的好看,泪痣的妖娆,令他看起来难以捉摸。
他蹲在他身前看了许久,鬼使神差的吻了他微微颤动的眼睫一下。
轻声说了句“我喜欢你”。
然后捂住嘴落荒而逃,连饭盒也忘了带。
也没有看见,那人在他走后,睁开眼,抚着眼睫笑着惋惜。
“怎么不吻别的呢。”
骆闻继承家业的时候,他是秘书 。
他鼓起勇气看着一旁认真处理文件的男人道,
“ 我果然喜欢你。”
那人一愣,时常微笑的嘴角上扬了许多。
他一时看迷了眼,却听他说,
“不想加班就明说, 我不会勉强你的。” ;
骆闻为家族奉旨成婚时,他是伴郎。
他踮起脚尖为他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男人整理好领带,趴在他耳边低声说,
“你要结婚了,可我还是喜欢……”
那人一把搂住他的腰,笑得灿烂,
“你怎么才说呀,我都想你再说一次我就答应你了啊~”
看他慌乱的想要推开他的样子,把他搂的更紧,
“想抢我就明说,我会跟你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