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项慕是被几个室友吵醒的,叮叮当当的,那是打饭的饭缸碰撞到上下铺床架钢管发出的声音,睁眼看到两个室友蔡志友和冯文兵准备去吃早饭,有两个床位是空着的,倒不是说那两个室友起的早,而是去网吧通宵还没回来,最后是对面下铺的方雪永已经开始在背单词了。
项慕习惯性的准备摸出手机看看几点了,枕头下面摸了一会没摸到,才想到这会自己哪来的手机,还是个穷学生呢。
“老蔡,几点了?”
“八点半了,我们的浪子不是回头了吗,怎么今天起来这么晚?”蔡志友打趣的说道。
“昨天看书熬到两点半,我又不是神仙,不是被你们吵醒,我还能多睡会。”项慕伸手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发现自己满脸都是油,这是熬夜留下的后遗症。
“木头,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再不去就没早饭吃了?”冯文兵一手拿着饭卡,一手拿着饭缸随时准备出门,回头喊了一声项慕。
“你们去吧,我今天有事,要出去一趟。”
项慕准备今天要去假装偶遇戚雪,可不打算跟这两个沙雕去吃食堂,再说了,吃惯了十年后的饭菜,想想食堂的饭菜都作呕,这几天吃饭都是强忍着下咽,早上的包子一股馊味,中午的菜不是咸了就是菜还有一股生味,项慕虽说也不是啥锦衣玉食的人,相比十年后也算是由奢入俭了,哪有这么快能适应。
拒绝了两个室友的邀请,项慕快速完成了洗漱,对着镜子看见自己这半女性化的三七分,头发都快披肩了,刘海遮住半边脸,忍不住自嘲了一声,17岁的自己居然还能勉强算的上一个非主流的代言人,今天得出去把这一头长毛给剃了。
匆匆把自己的个人卫生收拾完,一个人就离开了宿舍。
走出校门就是这个镇上唯一的街道,这个点是上街赶集的高峰期,到处人挤人,买菜的,上街买衣服的,理发的,干啥的都有,走在拥挤的街道仿佛感受到了前世去景区旅游的感觉。
远远的就能闻到油茶,辣汤,小笼包的香气,这才是早餐该有的味道,虽然比食堂贵一些,要不是平时出不来,项慕肯定不愿意天天去食堂吃难以下咽的饭菜。
“老板,一碗辣汤,一笼包子。”项慕进到包子铺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对着老板喊道。
没多久,一身油腻围裙的老板就把项慕要的早餐端到了桌上,虽然环境差了点,但是这味道可是真的多年没有体验过了,口水都快忍不住留下来了。
这可真是重生回来之后吃的最舒坦的一顿饭了,一脸满足的吃完早饭,项慕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
“老板,多少钱?”说着,项慕就去口袋里掏钱,掏完才发现,卧槽,不来吃个早饭,都忘了今天要回家领生活费这回事了,口袋里总共还有6块5毛钱。
“一碗汤,一笼包子,三块钱。”
结完账,揣着仅剩的三块五毛钱奔着理发店走去,准备去把自己的一头长毛给剃了
“你给我把两边推掉,后面也推掉,刘海剪短,上面给我打成碎发,不要太长……”
项慕指挥着理发师按照自己的要求剪出自己想要的发型,看着逐渐按照自己要求呈现出来的发型,项慕才觉得自己有个人样,不再是之前的二流子形象,就是不知道戚雪能不能接受自己的形象,按照之前的感觉,虽然戚雪总说项慕是二流子,但是看得出,其实戚雪内心对项慕还是很有好感的。
付完钱,兜里还有一块五,没错,这个时候剪个头发才两块钱,虽然身上也没几块钱,项慕依然感慨这个时候物价真的很便宜。
依稀记得戚雪家的地摊应该在集市的最西边,人流比较小的地方,按说这个时候戚雪的妈妈应该才开始摆地摊没多久,以前就是个地道的农民,出来摆摊其实也是因为戚雪的爸爸因为得了脑血栓手术花了好几万,亲戚朋友那里借了几万,为了还债,才有了这个地摊。
虽然戚雪的爸爸病情基本稳固了,但也没办法再出力干活了,戚雪的妈妈无奈之下学着别人做起了生意,一个农村妇女也没什么经验,进货也没有好的渠道,所以一天下来收入也很有限,基本也就勉强能够维持孩子的学费和戚雪父亲后续治疗所需的药物费用,所以家里其实过的还是很拮据的,平时戚雪也都是省吃俭用的,导致看起来面黄肌瘦的。
顺着前世的记忆找到戚雪妈妈的摊位,这里倒是没这么热闹人挤人了,来回的人三三两两的,偶尔有人上前问问价,大部分也都是只看不买,戚雪安静的在一边帮着把顾客弄乱的衣服鞋子重新摆放好。
戚雪的妈妈叫刘秀芬,扎着符合这个时代气息的短马尾,上身一件格子衫,面色发黄,身材也有点发福,瓜子脸,皮肤比一般的农村人白很多,看得出年轻时候应该很漂亮,可惜在这种环境下,缺少保养,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风采,倒是戚雪遗传了她妈的优良基因,现在看着普通也只是条件艰苦让她的美丽没能得到绽放。
项慕没有立马上前,找了个卖羊肉的摊贩旁边的石头坐下,左右观望着这里的交易状态,基本上来买东西的,掏出的钱都是五块十块的居多,一百块的都很少有人拿出来消费,现在还没有手机支付,上街带的钱都是卷好了放在裤兜里,拿钱包的都不多见,消费能力也有限。
看了一会,戚雪妈妈那边和客户的交谈基本衣服的定价都在20以内,卖的东西也比较杂,阿迪耐克的仿制品,老人小孩的拖鞋,还有一些没牌子的款式也比较老旧的衣服,甚至还有一些日用品,毛巾,卫生纸一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