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偌大的城市里,林朝暮排解寂寞的方式就是学习和健身。
她大学没有再问家里要一分钱,一直勤工俭学。大学毕业后,她工作拼命,没过多久就升了职,薪水很可观。
她再也不是那个自卑的土妞了。人人都说,朝暮啊,你长得真漂亮。
父母偶尔会电话问问她的终身大事。
她想着,日子就这么过罢。该结婚时结婚,该生孩子时生孩子。所以,在楼下邻居热心介绍对象的时候,她并没有拒绝。
只要,遇上的人不讨厌就行了。
喜不喜欢的,就那么回事吧。
谁知,她会再遇见秦霄贤。那个让她一直念念不忘的秦霄贤。让她恨得牙痒痒的秦霄贤。
这次,我不会放过你的。林朝暮想。
于是,秦霄贤开始了他水深火热的生活。
他怎么也想不到,从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沉默是金的林大花,如今强势地很,说话跟机关枪似的。还动不动就揪他耳朵,掐他胳膊。
自己必须每天约她出来,否则,她就夺命连环call,在电话里把自己骂的狗血淋头。
天哪,还我天真善良温柔的林大花。
就这么着,两人鸡飞狗跳的,最后居然结了婚。
秦霄贤永远不会告诉林朝暮,当年她写给他的情书,他一直留着。
其实,他写给她的那封信,都是自己的真心话。他确实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她。
他从来没觉得她长得丑过,她眼睛那么大,却被厚厚的刘海挡住了,鼻子又翘又挺,侧面看上去,特别好看。她虽然皮肤不白,却很嫩。坐在她旁边,他常常会偷眼看她,阳光照在她认真的脸上,连写字的姿势,都让人着迷。
没有人觉得他会喜欢她。连他自己也觉得,他不应该喜欢这样一个土里土气的臭丫头。所以,只敢借着恶作剧,去表白自己的心意。
他没想到,她的回信会被另外几个男生看了去。在那群男生的嘲笑声中,当年的他,有没有勇气从他们手中夺过那封信,也并不敢承认,他喜欢她。
就这样,他亲眼看到她眼中的光暗淡了下去。
他眼睁睁看着她走了。
他以为这喜欢不会持久,却不曾想,每当想要谈恋爱时,脑中浮现的,总是她的样子。
于是,他特意问她家里人,要了她的地址。否则哪有这么巧合,能与她重逢,又不是演电视剧。
因为M市没有他对口的专业,他特意重考了几个证书,说服了家里人,才辞掉工作,专门跑到这座城市,重新开始。
刚来M市的时候,他混的不太好,一切重头开始,工资也少得可怜。他不想立马去找她。
好容易一切站稳了脚跟,他跑到她家附近,却又不敢找她。就在周围的商场里乱逛,谁知既然看到她在相亲,还是跟一个丑的要命的矮墩子。
气死他了。他真想冲上去问:
秦霄贤(内心)林大花,你是不是眼瞎了!他哪点比我好,你居然跟他约会?
谁知,林朝暮那么主动,还强吻了他。秦霄贤心里高兴坏了。
他才不能把这些事告诉林大花呢,免得她以为自己多在乎她似的。哼,他就要假装是被林大花强迫的。
秦霄贤(内心)哼,我还要带大花去见师傅师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