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做了有些年头的老记者,从天不怕地不怕的毛头小子,到只会写一些不痛不痒文章的老滑头,这名记者,已经走了几十个年头了。
再有两年,他就要退休了。到了那时,他便可以过上每天下棋遛鸟,带孙子游公园的日子了。
这一天,正在吃午饭的他,无意间看到一个新闻。说是一群退休的老人,一起结伴,骑机车到处游玩,甚至准备穿越沙漠。
这一新闻,竟然激起了老记者的雄心,他又再次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想着,想着,老记者不知哪根筋突然蹦起,决定要在退休前,要写一片文章。
可是,要写什么呢?
现在的记者,为了抓新闻,是什么地方都干去。自己这把老骨头,哪能跟他们比啊。
走在路上的老记者,一边想着,一边从一个畸形的残疾人身边走过。
只见残疾人坐在一个由小凳子改装的滑轮车,背上背着个大音响。
音响中,一边放着悲惨的音乐,一边述说着自己可怜的身世。
这种人,大街上经常能见到。老记者也没怎么在意,随手将口袋里的几块钱零钱,丢到残疾人的碗里。
走出没多远,牢记人忽然灵光一闪,对啊,自己可以从这些流浪汉入手,写一片关于他们的报道。
这种写流浪汉的报道,屡见不鲜。如果写得好,还能进行连载。
想到这,老记者连忙赶回报社,将这个议题上报给领导。
主编听了,也觉得,最近的记者,都是报道什么明星大腕,很少关注这些社会底层的人物。当下,便同意了他的想法。
临走前,主编对记者说道:
主编“一般采访这些人,往往都是晚上,他们才有时间。你年龄不小了,要多注意身体。”
老记者“你放心,我身体好着呢……”
记者的工作时间、地点,本就没有固定的。老记者一旦决定要写流浪汉的报道,便早早的回家休息,等待晚上。
一夜的工作,虽然辛苦,但还是很值得的,这么多素材,完全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
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又拥有了无限的精力。
工作了一上午,老记者便一睡到晚上。
吃了晚饭,休息了一下,他又继续去工作。
因为他所采访的,是被忽略的人群,这些人,也不愿意被采访。
要想从他们口中得到一些资料,还得废一番口舌。
因此,这段时间,老记者一直都在这里蹲点。
时间一长,或许是处于职业上的敏锐,老记者发现,这里有几个长居居民,竟然失踪不见了。
经过好一番打听,老记者才知道,那些失踪的,都是刚搬来没几个星期的,对周围的环境还很厌恶,也时常遭到周围原住民的排挤。
或许是因为这样,那些刚来的人,才会忍受不了,早早的离去。
虽然这样的解释行得通,但老记者总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对劲。一种可笑、不着边际的想法,用上了心头。
随后几天,老记者还是在那里继续采访,但心中的那个想法,始终挥散不去。
为了让心绪平复,老记者终于忍不住,前往了其他几个流浪汉聚集点,明察暗访了一番。
这不查不要紧,一个月下来,老记者惊人的发现,各个聚集点,都有新流浪汉失踪。
流浪汉本来就是社会的边缘人物,再加上他们是刚加入的,就更加不被人重视了。
因此他们的失踪,几乎很少人关注在意。
这些人为什么突然莫名失踪,是被什么组织绑架去了做实验,还是有恐怖的器官盗卖组织秘密行事。
不行,这件事一定要阻止才行。
虽然没有什么证据,但记者有笔杆子,只要把这些情况报道出来。不需要添油加醋,只要实事求是,并说出自己的想法,必然能得到社会的关注。同时,也能让自己风光一把。
果然,在文章发表没多久,就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应,并纷纷发起了关爱城市流浪者行动。
一时间,各种捐钱卷物资的,如雨后春笋一般。
但这样一来,反倒有些本末倒置了,让老记者的初衷,不能显现出来。
在各种活动的攻势下,流浪者成了关爱对象。老记者也成了其他记者采访的焦点。
至于那些已经失踪的人,反而成了媒体忽略的对象。
不过还好,大多数人虽然没有关注那些失踪的人,但警方还是在意的。他们还得庆幸,舆论没有将压力施加到他们身上。不然他们查案,一定是事倍功半,甚至可能被舆论误导。
正如老记者所说,他们不敢确定,那些失踪的流浪者,是真的到外地谋生,还是确实有那么一个秘密的组织,专门倒卖器官。
为了查获此案,警局特意调派人手,到各个流浪者聚集地蹲点。
原本想着,这段时期正是风口浪尖上,对方应该不会动手。但没想到的是,才蹲点两天,就有警员回报,又有流浪者失踪。
虽然证明了案情还在继续,但这却一点也不值得高兴。
一来,对方是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犯案,二来,对方都是在白天动手,警方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由于城市内的流浪者基数较大,就算全部的警力,也无法做到一对一的盯防。
是以,经过了数日的追查,还是一点线索没有。
可以这么说,到现在为止,连最基本的失踪地点,都找不到。这案子,到底是不是人类做的,这样的讨论,已私下在众警察内部传开。
无奈之下,警局北城分局局长——曹行舟,只得厚着脸皮,再次上门,求助于自己的女儿。
前些时候,因为女儿曹林月跟男朋友分手,把个曹行舟给气得。
两家人本来就较好,虽说孩子还在上学,但双方父母还是很想撮合他们在一起。
这一分手,能的两方家长很没面子。
曹行舟于是下令,要女儿登门道歉,不然,就不认她这个女儿。
曹林月也是青春期逆反心理作怪,自那之后,便不再回家住。
闹得老两口,三天两头在家吵。
曹母要求曹行舟去学校,亲自把女儿接回来。但有点大男子主意的曹行舟,死活不肯。
这不,因为案情的原因,他都已经搬到分局住了。
但迟迟没有进展的案件,加上不断的有人失踪,让老曹,不得不低下头,向女儿低头。
虽说,是自己的女儿,但既然有所求,当然要买一点礼物了。
但老曹一向把心思放到工作上,要说到女儿的喜好,他还真不知道。
要是回去问老婆,一定会被她数落,说自己不关心家庭。
就在这时,下属小张拿了一份文件进来给他签字。
签完字,小张转身刚要走,就被曹行舟叫住了:
曹行舟“呃,小张啊……”
想了半天,曹行舟才想出一个理由来:
曹行舟“听说你女儿要过生日了,你都送了她什么礼物啊?”
小张听了,先是一愣,随即说道:
小张“我女儿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吃,我送了不少零食,让她吃个够。”
曹行舟“哦!是这样啊,那没事了,你先下去吧。”
关上门后,小张忍不住抿嘴一笑。自己女儿的生日,早过去了。看来局长,是打算求助女福尔摩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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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曹林月的时候,她正坐在一条休闲凳上,跟陈涛有说有笑的。
最先发现有人走进的,自然是陈涛。
紧接着,曹林月也有所反应,抬头一看。
看到来人,曹林月立时不高兴起来。
看到陈涛,曹行舟也是满脸的不悦。
曹行舟“妳过来,我有话跟妳说。”
曹行舟下命令似的说道。
曹林月“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
曹林月立即回应道。
曹行舟“妳这丫头,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曹林月“我是个有自主意识的人,听话,不听话,看我心情。”
曹行舟“妳……我是妳爸,妳就要听我话。”
说不过女儿,曹行舟只能用身份压人。
曹林月“哪条法律规定,女儿一定要听爸爸话的。要是有,那你把我抓起来吧。”
看到父女俩针尖对麦芒,陈涛再也坐不住了。
只见他小声对曹林月说道:
陈涛“天气干燥,我去买点水给你喝。”
说着,他便站起身,向远方而去。
O(︶︿︶)o 唉!曹林月心中叹了口气。连找借口都不会,曹行舟手中的袋子里,已经有好几瓶水了,你还要买水。
见陈涛还算识时务,曹行舟的心情才好一些。连忙做到女儿身旁,将这些零食递过去,和颜悦色的说道:
曹行舟“妳也有些时候没回家了,妳妈怪想妳的,特意让我买了妳喜欢吃的,让我送给妳。”
看着这些,曹林月叹了口气。
曹行舟“怎么了,是不是觉得少了?”
曹林月“我来说吧。我是不会和他复合的,这是第一。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母亲自然知道,你不要自作主张乱买,这是第二。不是所有人都跟张叔叔女儿一样,喜欢吃这些零食,这是第三。我现在就想学习,不想参与你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