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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 就是女神

冒牌女神

女神信条第一条:女人分两类,天生丽质或天生励志。真正的女神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的,而是从心底里对生活的高追求。所以即便在家不用出门,也要打扮得让自己觉得赏心悦目。

何为女神?

让女人在面对她时自惭形秽,恨不得刨个洞钻下去。

让男人在面对她时两眼发直,恨不得马上拥入怀中。

这就是大家对女神最通俗的定义。

穿着Dior春季新款连衣裙,带着Mikimoto珍珠项链,手拿Chanel经典款2.55,脚穿Christian Louboutin高跟鞋,化着精致的妆,走着高贵的猫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范琳都女神到了极致。

此时,她正在MiuMiu的店里看着那排放着最新款包的柜台。

“那个款,”范琳指着最中间的那个,然后勾了勾手指,“拿过来给我看看。”

一直盯着她脸看的店员蓦地回过神,戴着白手套马上走过去把包小心翼翼地递到她面前。

范琳把包背到肩上照了照镜子,眉头微微蹙了蹙,“这款不是有个裸粉色吗?”

“哦,裸粉色这里没有,需要调货。”

范琳把包还了回去,露出一副可惜的表情,“好吧,那我下次再来看。”

语毕,她抬着头挺着胸,从Miumiu的店里大步走了出来。

一米七的身高配上十厘米的高跟鞋,凹凸有致的身材配着一双让所有人看了都艳羡的长腿,精致的脸上挑不出任何瑕疵,眼神里写满了对周边人的不屑一顾。

这么出挑的她就像磁场一样,吸住了所有人的视线。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是看到她,就会像虔诚的信徒一样,忍不住用目光追随着她。

出了商场打车回家,一路上只感觉司机偷瞄了后视镜里的自己无数次,索性她对这种目光习以为常,也不会像刚开始那样觉得多么不自在了。

回到自己独居的略小资的家,范琳把包放下,轻手轻脚地脱下身上的衣服鞋子,把他们装进袋子里。她卸了妆,戴起框架眼镜,把头发随便盘在头顶,然后站到试衣镜前双手握着拳头,全身扭作一团,发泄似的咆哮道——

“啊!好喜欢好喜欢,那款新包好喜欢,可是好贵好贵,要花我三个月的工资。”范琳一边伸出手指一边算着数,“啊……还好刚才没有粉色了,否则真怕自己一手贱就把信用卡刷爆!”

当没有买到想要却又不舍得买的东西时,女人总会产生一种又遗憾又庆幸的纠结心理。

范琳打开自己的购物清单,在将近写满的一页纸的最后加上了刚刚看到的那个Miumiu包。

垂头丧气地看着这魔鬼般的购物清单,她做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

拿出手机,打了电话给苏红颜,说自己马上就过去。

换上了网上淘来的便宜衣服、戴着框架眼镜、顶着个大素颜、背着马路边买的帆布包、手拿数个名牌包装袋、穿着运动鞋站在车站前等公交的范琳,完全没有了刚才犀利而自信的眼神。

二十六岁的范琳,就这样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她可以活在所有人的艳羡爱慕下,也可以活在所有人的无视中。

她可以被当做女神,也可以被当做路人。

在这两种模式间切换自如的,可能只有范琳一个人了吧。

来到熟悉的高档公寓门口,范琳按了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美女,一见到她就笑着揶揄起来,“哟,女神范来啦。”

范琳抬起手中的购物袋,贼兮兮地朝她笑,“想我了吗?我的小亲亲苏红颜”

“进来吧。”那个叫苏红颜的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家里没人。”

“干吗?”站在门口换拖鞋的范琳突然停下动作,“家里有人怎么了?我们又不是来干坏事的好不好!”

“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子,被我看到就算了,被别人看到怎么办?特别是我老公。”

“看到就看到呗。”范琳无所谓地耸耸肩。

苏红颜看着她把手里的购物袋熟门熟路地放到自己的衣帽间去,对着她的背影问道:“这次又和谁约会相亲啊?”

“别提了。”声音从房间里面传出来,显得遥远而模糊,“比上次那个还糟糕。”

从房间里走出来的范琳,一脸苦瓜相。

苏红颜忍不住笑了笑,“你的白马王子还没找到啊?”

“没啊。”范琳歪着脑袋耸了耸肩膀,接过苏红颜递过来的乐事原味薯片就吃起来,“我一定是有什么神奇的体质,吸引的都是屌丝,还是屌丝中的战斗机,一个个愿意为了我赴汤蹈火在所不惜那种,但弄到最后房子车子票子一样都没有。”

她一边说着,一边发出咬碎薯片的声音,听上去有种呲牙咧嘴的感觉。

“那你要不就学人家《北京遇上西雅图》里的女生,找个愿意为你买豆浆油条的得了。”

“那是因为人汤唯本来就是真正的白富美女神,找了个屌丝那叫浪漫;我这个冒牌女神再找个屌丝,就是苦情戏了。”

苏红颜听完微微莞尔。

“哎你说,”范琳侧过身靠在沙发上,“你怎么就这么好命呢?不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老公就是个高富帅,而且自己的出身又好,男才女貌这么般配,这人生太让人羡慕了有没有,真是恨不得掐死你。”

“掐死我啊。”苏红颜扬起下巴,“掐死我就没人借你名牌穿了。”

听到这里,范琳马上露出无辜的眼神,用手捏着她的袖子,“你不能死啊,我还要问你借好一段时间的名牌呢。”

“恶心死了恶心死了,别把薯片的油擦我衣服上。”苏红颜略带鄙夷地拍掉她的手。

范琳嘻嘻笑了两声,把有些油腻的手放到嘴里含住。

“你恶不恶心啊?”苏红颜毫不客气地翻了她一个白眼,“你这个样子,是个高富帅看到你都得快跑。”

范琳发出含糊的声音,“你还不造我吗……在男人面前我可从来不是这种形象。”

“就是因为知道你女神模式是什么样的,才会觉得你现在的模式恐怖。”苏红颜拼命摇头,“大学的时候跟你一个宿舍,每天看你换装就像在看美少女战士一样,转个身人就完全变了一个样,一开始大家都没把你当人类看你知不知道?不过到后来才慢慢习惯了。”

“你最清楚了,我刚进大学的时候才不是这个样子,这还不是因为前男友那混蛋和白富美跑了我受打击太大了嘛。”范琳回忆起那段往事至今还是恨得牙痒痒。

那时候的范琳是个真正的路人,每天不化妆不打扮不旷课,过着和其他大学生没什么两样的学霸生活,直到后来男朋友劈腿,又得知劈腿对象是个又漂亮又有钱的女人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平凡。那一天她一个人去了全市最高档的商场,人生第一次进了Dior的专卖店,所有店员都用不屑的眼光看她,但她却人生中第一次厚着脸皮鼓起勇气试穿了平时看都不敢看的优雅连衣裙,拿上了代表着高贵的戴妃包。那一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才真的认识到,人是可以改变的。

以前虽然不是唾弃名牌,但面对那么昂贵的价格,总是舍不得,那时候的思想就是——不就是买个包买件衣裳么,难道还能改变人生不成?

而当她真正穿上那些衣服、拿上那些包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些东西改变的是一个人的气质,一个人的未来,一个人的自我价值。

从那天开始,她就脱胎换骨了。她开始学化妆,开始学打扮。慢慢地,越来越多人注意她、欣赏她、追求她,她从中又一次找回了自信,也终于明白人生可以更灿烂。

也因如此,她和对时尚有着一样追求的苏红颜成了最好的闺密。从一开始可怜她的遭遇变成兴趣相投,到后来得知了她家庭状况一般的苏红颜也大方地一直借她名牌穿并帮她介绍条件好的对象。

似乎人生的整个运气也在因此变好。

大学毕业大家都在努力找工作,范琳似乎从来没有烦恼过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她那些众多的追求者总会把她的事看得比自己的事还重要,相较于其他毕业生的屡次吃闭门羹,她却还能在一些很不错的工作中挑挑拣拣。

一切都是因为从屌丝变成女神的身份的转变,导致了自己人生的轨道发生着不可逆转的华丽变化。

这一切都让范琳对自己“女神”的身份越来越沉迷,然而自己的性格却和这样的“完美精致”截然不同——私底下她是个邋遢懒散的人,只要不是出去约会或见人,就是那种可以脸也不洗头也不梳穿着像睡衣一样的衣服就能出门的人。

而这样的形象,只有苏红颜才见过。

比起自己,苏红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神。

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她随便的样子,即使以前在寝室,她也会把头发梳得特别干净,每个坐姿也都非常优雅;毕业后来到她家,发现即使在家里她也是穿着高跟鞋化着妆的。

“哎,红颜啊,你这样每天都打扮得这么精致,累不累啊?”

苏红颜把旁边的头发夹到耳朵后面,露出了和衣服颜色相配的耳钉,浅浅地笑了笑,“不会啊,反而是不把自己打扮干净才会觉得很不舒服。”

可能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女神吧。

范琳看着她心生敬佩之情。

“对了,最近上班怎么样,有没有女魔头欺负你?”苏红颜即使在聊天的时候都保持着端庄娴雅,每个动作都不失大方。

“啊。”听到女魔头三个字后范琳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开始条件反射般地拿出手机看。

“干吗,你要随时待机听从差遣啊?”

“也不是,但听说最近女魔头随时可能回来,如果她回来时我不在就不好了,再怎么说我也是她名义上的助理啊。”

苏红颜眉头微蹙,“如果不喜欢这份工作我就去和我老公说,再换一个。”

“可别可别!”范琳立刻制止了她的想法,“能找到这个工作真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你可不知道,多少女人梦想的职业就是《穿PRADA的女魔头》里安妮·海瑟薇的那种工作,现在我有幸也成为时尚杂志执行主编的助理——虽然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但是,我觉得没有比这份工作更完美的工作了,虽然至今还没有看到过女魔头的真实样子,但每天都觉得很充实,再说了,那时候你找你老公问了多少人才帮忙介绍了这份工作,我可不能丢了你的脸啊。”

“好样的。”苏红颜拍了拍她的肩,“就喜欢你的真实和斗志。”

范琳给了她一个“可不是么”的表情。

“职场啊,就像后宫,老板就是皇帝,为了讨皇帝喜欢,你可有得好斗了,所以该心狠的时候千万不能手软,但在‘皇上’面前你也不能太能干,老板往往不喜欢比自己还会算计的员工,乖巧精明点最好。”苏红颜正经地教导着。

范琳一个劲点头,“‘妃嫔’们对我都还好,就是目前还没见到‘皇上’,不知道难不难伺候。”

苏红颜淡淡勾起嘴角。

“对了,昨天又让老公帮我带了几件新款衣服,要不要去看看?”苏红颜指了指衣帽间的方向。

范琳摇摇头,“不用了,最近没有什么约会,何况每次看你的衣帽间就好想自杀。”

苏红颜用食指抵着鼻子轻轻笑了笑,“总有一天你也会有的。”

范琳大叹一口气,“未必呢,至少光靠我自己是一辈子没可能。”

“所以就要去找个让这些成为可能的人喽。”苏红颜朝她使了使眼色。

范琳耸耸肩,“我也想啊,可这哪有这么容易?说实话,茫茫人海中找个像我一样的美女简单,要找个像你老公一样钟情的高富帅才难呢。”

“别总把自己看得那么平庸。”

苏红颜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对着范琳一张未经装饰的脸,多少有些心虚。

范琳看了看时间,从沙发上站起来,“好了,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

苏红颜落落大方地站起来把她送到门口。

下楼的时候,范琳带着些许羡慕之情看着这样高档的小区——

环境优美,周边邻居一个个看上去也都很有来头,小区里面的健身馆、商场和高级餐厅一应俱全。范琳一直想着,如果能住在这样的地方,那每天打开窗看风景都会觉得心情很好。

只可惜,一切都仅仅是太过美好的幻想罢了。

由于爸妈晚上有饭局,范琳今天没地方蹭饭,于是她去市中心一间熟悉的餐厅吃了晚餐,饭后还喝了杯鸡尾酒。

似乎来这里喝鸡尾酒已经成为心情不好必然会做的事了,虽然说不上原因,可是心里总有些莫名失落。人总是这样,有时候觉得生活特别充实,而除此之外的时候,都会在抱怨其他人的生活比你更充实。

哪怕和苏红颜是最好的姐妹,她也还是会嫉妒,虽然知道这种心理很病态,但是这种从内心深处满溢出来的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感受,就是叫人无法平静。

为什么她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拥有自己想要的一切?而自己再怎么努力,都得不到。

这种百思不得其解的想法,总是折磨着很多无法满足的人的心。

范琳喝着鸡尾酒,有些醉醺醺的,好在意识到自己是素颜,还穿着很普通的衣服、戴着框架眼镜,瞬间觉得没有任何危机感,结完账出门的时候突然发现天色不对,应该不超过五分钟就会有倾盆大雨砸下来。

范琳赶快往家跑。由于不舍得坐出租,想去公车站等公车,然而完全不出她所料,还不等到站,如注的大雨就落了下来,一颗一颗砸得范琳脑袋生疼。

公车站没有顶棚,范琳站在马路边用手遮着头,庆幸着自己没有化着妆背着名牌包出门,否则妆花了是小,弄脏了包可是大事。

十分钟前。

夜色中一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缓慢而优雅地开在马路当中,车里后座的男人神情凝重地看着窗外。

“好像快要下雨了。”

开车的人小心翼翼地从后视镜看过去,“还有三十公里就到了。”

男人像是想起了什么,闭起眼睛来,“开快点吧,不想看到下雨。”

司机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点点头,重重地踩了一脚油门。

过了没多久,就听到几声巨响,即使是在隔音效果很好的车内还是可以清晰地听到雨声,男人看上去明显很不高兴,车在路边停了下来,司机微微转头说了一声:“程少,夫人嘱咐我去附近拿之前订好的酒,明天就要用。”

男人给了他一个手势让他去。

司机下了车,引擎的声音变小,而雨声却越发清晰。后座的男人睁开了闭上许久的眼睛,正撞上路边一个淋着雨怎么看都显得有些可怜的女孩子。

车子在那里停了十五分钟,那个女孩就在那里站了十五分钟,她的眼睛一直在往远处看,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东西,期待着什么东西。

这个眼神,却让车里的男人有着莫名的触动。

司机小跑着回来,刚想启动车子,男人却叫住了他。

“你这里有多的伞吗?”

司机回过头看着他,“我这里有一把,还有就是你一直专用的那把。”

男人用下巴指了指那个女孩子的方向,“把我的那把送过去给她吧,什么都不用说,然后再帮我定做一把一模一样的。”

司机的脸上明显写满了不解,但还是没有质疑地照着他的话做。

在外面等了将近二十分钟公车的范琳已经有些绝望了,正准备伸手打车,却看到一直停在面前的那辆劳斯莱斯里出来一个人迎面朝她走来。

司机走到范琳面前,将一把看上去沉重的黑色雨伞递到范琳面前。

范琳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傻愣在那里,过了好几秒才接过雨伞,鞠了个躬,说:“谢谢。”

司机朝她笑了笑,走了回去。

范琳就这么看着那辆车慢慢开出了视线以外,这才反应迟钝地打开伞。

总感觉这样的场景像是在做梦,而更多的是后悔刚才什么都没问。她始终想不出对方在那里等了二十分钟不走还专程出来送伞的理由,而正当她想得出神的时候,等了好久的公交车终于来了。

而那边的司机开出好远后才道:“那把伞你一直很喜欢的。”

后座的男人不屑地撇了撇嘴,“喜欢有什么用。”

司机没有答话。

“我知道你很奇怪我为什么要送伞给她。看到她的样子让我突然想起过去的我,也是那么一天,我说好等她,无论如何都要等到她来。那天下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雨,我在雨里就这么等了一个晚上,只感觉身体越来越冰凉,最后我实在体力不支整个人晕了过去,昏迷了一天一夜。”

“那是她不懂珍惜。”

“那时候的我和刚才路边那个女孩子一模一样,眼神里一开始充满了希望,渐渐的,就是麻木与失望,我那么喜欢和向往的人,却完全不在乎我的存在,何必再这么牵挂呢?”

司机点点头,表示赞同。

“那天以后,我凡是知道之后要下雨就打死不会出门,可能是那次淋雨淋怕了,一看到雨我就浑身不舒服,没想到这次一回国就下了这么大的雨。”

男人的目光看着窗外,蹙起眉头,觉得心脏附近有东西覆盖得他透不过气来,他的眼睛里面也有湿气,控制不住地越聚集越多。

夜色里,雨水冲垮了所有不堪一击的人的心。

好不容易回到家,范琳收伞的时候发现这把伞的做工异常精致:伞柄是水晶雕刻成的,剔透而干净;伞上面还绣了个类似于签名的英文名字——Vergil。

“Vergil。”范琳读着这个名字,似乎从来没有听过身边有人取过这样的名字,却很好听。

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给自己送这把伞,但不管对方出于什么心态,范琳肯定那个人一定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人。

也算一个意料之外收获的感动,范琳好好地把伞收好,发现今天所有的不开心全部烟消云散。

洗完澡打开电脑把最新的美剧都追完,睡觉前准备给手机充电的时候屏幕突然亮了起来,有短信的提示,范琳没有多想就打了开来,一条刺眼的短信晃入眼中。

——重要消息!明天BOSS要回公司,具体时间不确定。

发信人是和她同为助理的Jennifer钱佳佳,虽然她比范琳早进公司,但从来没有因为她是新人而欺负她,反倒因为年龄相仿性子比较直比较好说话,对她一直比较照顾,虽然可能对她好也不过是因为不想她犯错连累自己而已,但范琳觉得至少比那种背后捅人一刀为了自己爬上位的要好得多。

本来想放松的心情在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消散一空,范琳懒散地走到梳妆台前开始“收拾”自己。

其实这些保养的事对于女生来说是像功课一样每天要做的,但对于范琳来说是又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的无用功,所以除非第二天有很重要的人要见或很重要的场合要出席,否则打死她也不会花时间去保养。

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把自己浑身上下都好好保养了一番,范琳贴了张面膜就倒在床上昏睡了过去。

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脸上的面膜已经干成了一张纸。

范琳把闹钟设定的比出门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

每每听到这个恼人的闹钟声她脑子里都会有这样的自白:“算了再睡一会儿今天去公司就不化妆了”或“这么累的话再也不以女神模式见人了”。

在自己和自己思想斗争了很久后,终于在第二次闹钟铃响起的时候终结。经过了无数次的挣扎,她终于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范琳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哈欠,一边抓头发一边走到洗漱台前。

她照着镜子,发现今天的黑眼圈不明显,于是精神一下子来了。

刷牙、洗脸、洗澡、洗头、吹头、上底妆、眼妆、假睫毛、腮红、口红、换衣服……一系列近乎军事化的动作,在日复一日的磨炼中,已经熟能生巧得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完美的状态出门。

迎着第一抹阳光,范琳带着自信的笑容从家中走了出来。

由于没有买车,又不舍得天天打车,为了不迟到,范琳只能每天挤地铁上班。

虽然地铁又挤又闷,却也无可奈何。好几次在地铁里被吃豆腐,范琳也只能忍气吞声。

终于下了车,范琳大喘一口气,刷交通卡出去的时候总觉得有人跟着自己,回过头,对上一张略显憨厚的脸。

“啊小姐。”身后的男人好像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你想干吗?刚才在地铁里就觉得你贴我很近了。”想骂他是变态,但她终究还是给他留了点面子没有说出口。

“啊小姐,我刚看你交通卡里只有十几块钱了,我卡里还有三百多,我和你换吧。”

“什么?”范琳露出了极度不解的表情。

“别误会啊,我没恶意的。”男人摇头的时候脸上两坨肉也跟着抖动,“只是一上车就被你吸引住,觉得你很与众不同,所以可以的话想留下你的东西作为纪念。”

“哈?”觉得这样的情况很莫名,范琳拖了个大长音。

“如果不行的话就不打扰了,我先走了。”好像连男人自己也觉得要求有些无厘头,自知无趣地走了。

其实这样的搭讪小插曲总是时不时地发生,为了看她闯红灯撞电线杆都可以算是习以为常了。她还碰到过更奇葩的搭讪方式,曾经还有一个男人假装自己是范琳前世的男朋友,然后说要再续前缘之类的话,直接把她吓得拔腿就跑。

一来到公司,钱佳佳就凑了过来。

“今天大BOSS要回来。”她说话的时候完全没有了平时的嬉皮笑脸,范琳这才发现整个办公室的气氛都比平时要压抑沉寂很多。

“收到你短信了。”

“那怎么没回我?”钱佳佳瞪了瞪她,“你的头衔虽然是她的助理,但其实一直不是在为她本人做事,这次她回来你可千万不能有差池,你也知道你是靠人介绍进来的,到时候犯了事儿介绍你进来的人面子也挂不住。”

范琳只是一个劲地点头。

“对了,是谁介绍你进来的?”钱佳佳犀利地一扫。

点头到这里,她突然变成了摇头,“这真不知道,是闺蜜老公拜托的。”

钱佳佳哼了一声,回到自己位置上。

范琳做好准备,拿出化妆盒来稍稍补了补妆,开始日常的工作。

她的办公桌拥有一个很好的地理位置,和钱佳佳的并排在主编办公室外面,对面是让贵宾休息用的沙发,所有要见主编的人都必须经过她们的视线,其中不乏有头有脸的人,因此对她来说是个寻找“猎物”的绝佳地理位置。

“哎,主编的个人档案有没有做过功课?”钱佳佳一边抹着口红一边提醒道。

“嗯,大致看了看。”

钱佳佳停下手上的动作,扫了个犀利的视线过去,“什么叫大致看了看?”

“就……百度百科了一下。”范琳说话的时候有些心虚。

钱佳佳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算了,你只要记住这几点就行了:主编的名字叫申玫瑰,和她亲近一些的人都叫她Rose,她只喜欢黑色,咖啡只喝拿铁,她安排的任务不能推脱,说了今天要完成拖到明天就可以辞职了。”

虽然听上去是无法再简单易懂的几句话,却已经能让范琳感觉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

“总而言之,你和我的好日子都到头了。”钱佳佳说话的时候隐隐约约叹了口气。

原本对BOSS的好奇与憧憬完全被钱佳佳的态度打击得所剩无几,虽然她之前就对BOSS脾气不好的事略有耳闻,但还是抱着“是他们自己做事不麻利吧”的侥幸心理,而如今连比自己能力强那么多的钱佳佳都这么说,那就一定是比想象中的更难相处了。

既然无法逃避,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了。

吃完午饭,略微有些犯困,所有人的一级戒备状态也稍微有所松懈。

血液都跑到胃里去了,大脑供血不足,所以会习惯性地犯困,范琳便去茶水间泡了杯咖啡提提神。

打了个哈欠,无精打采地喝完一大杯Espresso后还是困得不行,她四下张望了一番确定没人注意到自己,就偷偷溜去厕所,关上门,翻下马桶盖坐在上面决定小睡一会儿。

本来只想休息五分钟,她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手表,没想到再一次睁眼的时候已经是一小时以后了。

范琳一边佩服自己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还能睡着一边蓦地跳起来飞奔到办公桌前。

“你你你你你,你刚刚去哪里了?!”终于看到了范琳,钱佳佳脸上的五官马上挤弄到一起,“你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忙?我找了你一个小时都没有找到,你说你去哪里了?!”

“啊……我……”范琳说话的时候还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我啊……我肚子不舒服,刚才拉肚子。”

钱佳佳蹙起眉头,凑近过去看着她的脸,“睫毛膏都晕下来了,打瞌睡去了吧?”

被发现端倪,范琳马上低下头去。

“真佩服你,不知道是在哪睡的。”钱佳佳摇摇头,指着她桌上的一堆文件,“快点把这些资料送去采购部。”

“是!”顾不上补妆,范琳拿起桌上的资料就往采购部走去。

走了没几步,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腿开始发麻,忍着想坚持,却因为穿高跟鞋的缘故整个人摔倒在地上。手上的资料就像落日下的樱花,飘落到地上,把整个地板都覆盖住了。

她用手捂住自己的脚腕,脸部表情有些狰狞。

钱佳佳刚想开骂,却在看见了不远处缓慢靠近的两个人后,僵持着“O”型的嘴,发不出任何音节。

就像是那些动作电影一样,BOSS出场的时候总是带着节奏感强烈的伴奏,敲得人的心脏跟着一下一下律动得越来越猛烈。

范琳垂下头,长波浪从肩上滑下,完全没有看到她的旁边有两个人正用同样不满意的眼神看着她。

“这人是谁啊?”开口的是个看上去五十几岁的女人,利落的短发配上浓艳的红唇,一身黑色的紧身西装西裤显得特别利落有气场,根本不用看那双被墨镜遮住的眼睛就知道她对眼前的状况非常不满意。

“这……这……”一直对答如流的钱佳佳也一下子卡了带,完全不知道怎么回答。

“难道……就是我的新助理?”女人带着嘲笑的口吻说。

听到这里,范琳倏地抬起头,瞪大眼睛朝着刚才发出声音的地方看过去。

女人和她对视了一秒后露出了明显的惊悚表情。

“Oh——My——God——”

女人用着她那无敌响的嗓门拉着长音说完这句话后,就一路踩着地上乱七八糟的资料走了进去。

范琳知道,她就是BOSS。

范琳知道,BOSS很生气。

范琳知道,她完蛋了。

一路用忏悔的眼神追随着她的背影,直到听到一声沉重的关门声,范琳的心里突然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还没有为了BOSS的离开而松一口气,又听到一个让人脊背一凉的声音。

“这是什么奇怪的欢迎模式?”

这次是个低沉的男人的声音。

范琳转过头,眼前站着一个男人,看上去至少1米85,身穿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留着干练的短发,眉宇间和刚才那个女人有八分相似,正用同样鄙夷的眼光看着她。

范琳刚想开口,男人就接着说:“像小丑一样。”

语气中充满了不屑和厌恶。

范琳很生气,但她不知道自己在生谁的气。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今天,为什么偏偏是这么重要的日子,发生了平时从来不会发生的事?老天一定要和她开这样的玩笑吗?

男人无视地从她身边经过后,范琳刚才所有的紧张与羞辱感全部消失,肩膀的线条突然松懈下来,无力地把地上散落的纸全部捡起来整理好,站了起来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在她旁边的钱佳佳不知道该责怪她还是该安慰她好,用着有些阴鸷却无奈的纠结眼神瞟着正在那里低着头看不清实际表情的范琳。

这时,她只听到一声清晰的叹息声,刚想开口,却在听到了开门声后闭了嘴。

从办公室出来的是刚才的那个男人,范琳才看了他一眼就又立刻低下头去。

男人往范琳和钱佳佳的地方瞟了一眼,然后踩着皮鞋有力地往前走。

每一次皮鞋与地面发出的清脆的响声,都让范琳感觉浑身不舒服。

这个声音听上去越来越遥远,却突然停了下来。男人转过身,双手插在口袋里,语气很生硬地说:“丑女,过来一下。”

钱佳佳条件反射般地把视线扫过去,发现他的目光全部集中在范琳身上,又转过头去看着范琳。

“在那里愣着干吗?过来啊,丑女。”口吻比刚才更加的不耐烦。

范琳用很小的幅度抬起头来,给旁边的钱佳佳使了个眼色,“哎,愣着干吗?他叫你呢。”

“我说的是你。”男人好像用尽了所有的耐性,用着“警告最后一次”的声音说着。

“我?”范琳抬起头,用着不可置信的表情对上了他的眼睛。

一秒钟之内,她有些被电到。

他摘下了眼镜,整个脸生动地展示在那里。说不上风华绝代,但是眉宇间的英气和霸气还是展露无遗。

“还能是谁啊?”男人轻挑了下眉毛。

范琳在脑海中闪过的第一反应,是像电视剧里一样的被一见钟情,然后故意从捉弄自己开始对自己展开感情攻势。

那么短暂的时间内,她已在脑中构想出了一副完整且美好的蓝图。

范琳理了理裙子,带着自信的脚步和眼神笃定地走到男人面前,然后在合理的位置停下,用着对男人一贯以来的温柔声线问道:“有什么事吗?”

男人的眉头微微蹙起,很不满意地看着她,“谁允许你把头发弄成这样的?”

范琳满脑子的不解,“公司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长发披肩啊。”

“那从明天开始不要让我看到你把头发披下来的样子,再看到一次马上滚蛋。”

说完,他毫不怜香惜玉地朝范琳做了个“你可以圆润地滚开了”的手势,还附加一个鄙夷的眼神。

确定了他已经彻彻底底离开视线范围以外,钱佳佳马上走过去扶住范琳,“你没事吧?”

范琳的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却摇头道:“没事,不过他是谁?”

“哦,他是主编申玫瑰的儿子啊,叫程效许。我不知道他今天会一起回来,所以没有跟你说一些注意事项。”钱佳佳有些自责。

“所以他以后也会一直出现在这里吗?”

“他不在这里上班,不过在斜对面的大厦。他是自己开服装品牌的,平时来这里的概率也挺大的,脾气超级暴躁,人不好搞,不要招惹他就是了。至于在公司不能长波浪披头发的事,倒是很久以前的禁忌了,你也看到现在公司里从来没人是这个造型,所以久而久之就把这件事给忘了,忘记和你说。”一口气说完了这么多后,钱佳佳给了她个抱歉的表情。

“他是变态吗?有这种奇怪的禁忌!何况这里也不是他的地方,要他多管什么闲事啊?”范琳边说边摸着自己的头发,“我这个发型已经好几年了,突然改,我会不习惯啊。”

“好像是听说他有点变态,这个禁忌的话我们也不敢问,似乎他被前女友甩了,前女友就是长波浪披肩发这一个造型,所以他看到就会莫名发火。”钱佳佳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你听到就可以了,别和别人说,也别问太多,总之照着做不惹事就可以了。”

范琳有些不服气地点了点头。

等她把刚才撒了一地的资料重新整理好送去采购部,回来后发现钱佳佳已经不在了。

刚坐下想喝口水缓一缓,就看见主编办公室的门被打开,才刚抿了一口的范琳马上放下杯子,对着电脑就开始装模作样地打起字来。

穿着一身黑的申玫瑰走出来,似乎是想找钱佳佳,发现她的座位上空无一人,才把目光转移到范琳身上。

“你是新来的助理?”申玫瑰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是。”范琳猛地站起来,朝她微微鞠了个躬。

申玫瑰摆出一副难以捉摸的表情来,“今天的初次见面,就让我印象很深刻啊。”

范琳当然知道,这并不是夸奖,只能怏怏地低下头去。

“希望你工作的时候用心一些,我不喜欢有人出错。”申玫瑰说着想回去,又突然停住脚步,“对了,你的睫毛膏晕得很厉害,这个样子不要让别人看到,快补一补妆。”

在听到震耳欲聋的关门声后,范琳马上拿出镜子来,发现镜子里的自己简直丑得无法直视,睫毛膏和眼线直接晕成了恐怖的黑眼圈,于是马上拿出纸巾和粉饼来补妆,折腾了一番终于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由于今天是主编第一天回来,整个人都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直到下班,她才终于放松地长吐一口气。

走在公司门口的天桥上,范琳突然想起了之前钱佳佳说的话,往办公楼的斜对过看去,是一幢更高的大厦。她突然想起了所有关于那个人的不快乐的事,发泄般地在天桥上大吼一声,然后加快速度往前走。

由于太疲惫,不高兴自己做饭,她就去了和自己家相隔两条街的父母家去蹭饭。

“今天怎么了啊?看你特别没精神的样子。”范琳的母亲周兰芳是典型的五十多岁阿姨性格,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事都要刨根究底地问个清楚,任何细节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没怎么啊,大概最近睡得晚吧。”范琳把包往沙发上一扔,整个人像泥一样陷到沙发里去,坐在她旁边的父亲范海民正看电视看得很入神。

“今天不上班吗,爸?”范琳有气无力地问着。

“是啊,明天上。”

范琳点了点头,也没有想把话题进行下去的意思。

晚饭时间,桌子上总不得安静。

“今天上班做了点什么啊?”范母总是抓紧着一分一秒询问每一个细节。

范琳觉得应付这样的回答很麻烦,但由于要自己回家烧饭是件更麻烦的事,所以也只能将就着选择被妈妈逼问,“没什么啊,就和以前一样的事。”

“喔唷,今天我碰到一个富婆来买黄金啊,你们知道她怎么买的吗?就是看了一眼,手一指,就说我全部都要了。”范母说着脸上露出羡慕的表情来,“这真是太潇洒了。”

听到这样的话,范父对着碗里的白饭猛扒了几口。

范琳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爸爸,有些同情。范母的工作是黄金销售员,范父是出租车司机,家庭条件很是普通,但可能范母一直见到的都是一些有钱人,自然也多少会有自卑感,而每次自卑感得不到释放的时候,就会把矛头指向范父,说着“如果我嫁给别人日子肯定好过很多”的“如果论”。

而范琳知道,刚才那番话,这就是前兆。

“你看人家啊,想要个黄金卡一刷就好了,我们还要省吃俭用。想当年我也是一朵花啊,追我的人多了去了,如果现在不跟你爸爸的话,没准那个刷卡买黄金的就是我了。”

听到这番话,范琳默默地放下筷子,“我吃饱了。”

其实不是胃有了饱腹感,而是没有再想吃下去的食欲。

可能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也潜移默化地给范琳造成了那种不想过得平凡的思想。

其实范琳一直特别喜欢自己的爸爸,他脾气好,心地善良也有知识,只可惜他这样的人,在现在这样的社会,早就得不到尊重了。

现在社会那种满嘴粗话的暴发户,地位都来得比他高。

是的,现在这个病态的社会,钱就是判断一切价值的标准。

不想默默无闻,不想为了一些其实根本没有意义的东西而产生自卑感,你就不得不势力,不得不同流合污。

她只想快点远离这样的抱怨声,于是给父亲递过去一个同情的眼神后便离开了。

走到半路范琳觉得肚子还是有点饿,买了麦当劳套餐回家一个人默默吃完。

洗了澡,卸了妆,看着镜子里略显憔悴的自己,范琳的心情突然变得很糟糕。

或许在这样的世界里,活得不像自己,才是唯一的出路。

忘记了自己是谁,才能让别人记住你是谁。

这是最无奈,却最残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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