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初露之时,一行三人离开了契国的新京。打马奔行不到半个时辰,沿路的景象,就已不似京城了。官道上所见的,都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百姓。新都都刚归附不久,他们一路往南,所走的地界也是契国刚从擎国手里新抢来的。
时值春耕农忙季节,城镇,村庄,随处可见凶蛮的牟克主驱使着还没有归化完全的擎国俘虏,牟克主用皮鞭和木笳驱使这些擎国奴隶辛苦劳作。
花无谢虽然知道前后必定有雁叔派的暗卫保护,但他还是不敢大意,能不住店的,还是不打算住店,能不打尖儿的,也尽量不打尖儿。他和二皇子都是辰国都城口音,即使穿着契国服饰,一开口就会引起怀疑。他和二皇子可都是契国通缉的对象。
相比之下,野狼比人类危险性小多了。
一阵快马疾驰之后,三人到了有河流的地方。走了半日,人和马都有些饿了。
花无谢道:“就在那河边歇息吧?”
另外两人表示同意。阳光正好,春日里晒晒这样的阳光,心情也会好很多。花无谢和杨朴找了两方大石头坐了,墨墨找了些柴火来,很快升了一堆火,察看了周围,没有什么异常,便起身去抓野鸡。当时的人类活动还是少,野鸡极少能够见到人,也不知害怕。墨墨走到林子边上,伸手就抓了一只。
等墨墨把野鸡毛褪好了,插好了棍子,伸手就直接递给了二皇子杨朴,“二皇子,你负责烤鸡,我去河里看看能不能再抓一条鱼,我们少爷喜欢吃鱼。”
杨朴瞟了躺在行李袋上枕着双手,翘着二郎腿假寐的花无谢一眼,很不服气地问墨墨:“你怎么不递给你家少爷?”
墨墨嘿嘿不说话,花无谢懒洋洋的待他答了:“只要有多余的人力,他是不会劳动本少爷的。怎么?嫉妒?”
被花无谢抢白,杨朴气鼓鼓的,还是不得不挑着偌大的肥鸡放在火上翻烤。花二少爷从来不侍候人,他是知道的。小的时候,几人玩过家家,做饭、烧烤、这个那个......都是他忽悠着倾城和他们兄弟俩干活,他等吃的。
鸡烤差不多了,杨朴撕下一条腿来,递给花无谢:“给——烤好了。”
花无谢坐起身子,拿了羊皮水壶,倒了半壶水洗干净了手,这才接过烤鸡。
“那里就是河,你怎么不去那里洗?浪费水!”
“懒得去。”花无谢施施然的坐着,大口吃着烤鸡。
“怎么不懒死你!”杨朴也是饿了,撕下另一条鸡腿吃了。
墨墨过来,先用小锅把河水烧开,晾凉,灌满了储存水的羊皮袋子。再烧一锅水,开始炖鱼汤。趁着炖鱼汤的空闲把那只肥鸡剩下的鸡头鸡屁股给吃了。
火烧得正猛,鱼汤很快开了。墨墨从口袋里拿出一包混合好的佐料包往里洒。再掏出了装烙饼的油布包,这回,是先递给花无谢了:“二少爷,您先吃饼,鱼汤还有些烫,一会儿再喝。”
杨朴翻了翻白眼,很识趣的自己拿了饼,就着鱼汤吃了。
还别说,鱼汤可真鲜美。“无谢呀,你可真会过日子,出门还带这么全的佐料,我以为只有盐呢。”
“你土了吧?把该配的佐料混在一起成小包装,旅行多方便?我家作坊生产的,哪需要我亲自做?这玩意儿可好卖了,你自己都有分一份红,没留意?”
“啊?!噢!有银子收就成,谁留意干什么吃的?”杨朴吸溜溜的喝着汤,十分满足的哼哼一句。
“噢,对了,你这会儿回去,别住京城了,到金陵去躲一躲吧。最好别让你爹知道,你爹这人,不靠谱。”这次把杨朴偷回去,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而且,京城很快就不安全了,他得给皇家留个后,别万一被一锅端了,东山再起都没继承人了。
“我去金陵?住哪儿?”杨朴其实也不想回京,他的替身在契国,他就是一黑户,京城里认识他的人太多,露馅了可就不妥了。
“住我娘的娘家吧,我给你安排安排,金陵水师。想干活不?让我舅舅给你安排一个水师的职位。”
杨朴想了想,郑重点点头。北边这个虎狼之国他领教过了,太可怕了。想做个天天唱戏,混吃等死的王爷恐怕是不成了。
春日的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是艳阳高照,一阵疾风吹过,大片乌云聚集,大雨忽然就磅礴而落。
一行三人就算是带了斗笠,蓑衣,也还是被淋了个透。道路变得泥泞不堪,马无法疾驰,一步一滑艰难的前行,直到傍晚时分,他们才找到了一间破庙。
破庙里,早已堆了一堆半湿的柴垛,想来是打前站的暗卫事先给准备的。墨墨拿了火折子,低头去生火。杨朴和花无谢卸下了湿淋淋的斗笠和蓑衣,两人都是满脸是水。杨朴从怀里掏出了绢帕,拧干了水,替花无谢擦脸。
擦着擦着,手顿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