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视角
我可以喜欢他,但是我不能毁了他,他那么努力,不能因为我,而毁了一辈子。
王一博亲我了,他吻了我的唇。虽然那天我喝醉了,但是,我不会断片,自己做了什么还是记得一清二楚,所以说,他亲了我,他喜欢我。
王一博喜欢我。静下心来想想,其实,这也不是一件好事,如果说是放在普通人身上,那当然一件两情相悦,佳偶天成的一桩美谈,可是,放在我和王一博身上,一定不是。我和他都是艺人,都是在镜头下工作的,我无所谓可是王一博不行,他一定要站的更高,走的更远才行。
于是,我有女朋友了。
我发了一条朋友圈,告诉了我的家人和朋友,我谈恋爱了,不管是以结婚为目的也好,还是玩玩也罢,但是,总归是有对象了。
爸妈还挺开心的,前几年,他们就开始催我找对象,不过,因为处于事业上升的阶段,父母也理解我了,便没有再催。
这两年,事业稳定了,虽然有些趋势却也被我给阻止了,不过,我找了个女朋友,他们应该啧挺开心的吧。我想。
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的,就是王一博。
他喜欢我,我知道;我喜欢他,我也知道。
可我,不能因为喜欢他就毁了他。他还小,很容易去习惯一个人的存在,然后喜欢上那个人。可我不行,我不小了,我应该更加全面的去考虑一件事情,总不能因为一己私欲而毁了他。于是,我有女朋友了。
她叫安晴,是我的粉丝,准确的来说,是我和王一博的cpf,我对她印象蛮深的,因为她的那一句“祝我和王一博幸福。”
反正,不管怎么样,她是我女朋友,最起码,现在是。
王一博微信问了我,有关安晴的事情,他问我说,是不是真的。
我一愣,回了个“嗯。”
然后我又给他发了几条消息,让他也赶紧找个对象,但是,他没有回我。
突然觉得有些烦躁,我从冰箱里拿了瓶啤酒,一瓶见底,却烦躁更甚。
一使劲,把手里的瓶子捏变了形,我知道,在这个没有灯的夜晚,我失去了他。
张姐说我是自讨苦吃,明明她都不介意我和王一博在一起,甚至于,她连我们两恋情公布的公关文案都想好了,可是奈何我不争气。
非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跟飞蛾扑火一样,明知道危险还做。
可是,这样我就可以用朋友的身份一直爱他。
飞蛾扑火,虽然会灰飞烟灭,可也有一瞬间的夺目啊,更何况,我已经触到了灯芯,引着了火苗,怕是逃不掉了。
我和他走的远了,不似以往的亲密,我和安晴走的近了,各大亲密照在网络上被疯传,我在逼他,逼他放下我。
我真残忍,残忍的伤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不可以,我遍体鳞伤也罢,可他必须登上顶峰,只是可惜,不能同他一起并肩于雪山之巅了,我们连极光都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