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你刚才……说什么?”
出乎意料的平静声音。
雷狮怀疑雷蛰是被吓着了,稍稍侧头,看着雷蛰深紫色的长发,扯了扯嘴角:“……没什么。你听错了。”
真是幼稚的谎言,雷狮对自己的临场反应感到无奈。为什么一遇上这么个大哥就脑子不好使呢?
雷蛰沉默了一会,慢慢放开了抓着雷狮的手。他低头扶了扶眼镜,道:“我听见了。”
“霍金斯……对我来说,到底算什么?我也不知道。”他笑着摇了摇头,这是成年的雷狮第一次看到他的大哥露出笑容。“明明认识不到一个月,为什么对他如此上心?”
“可能……我只是说可能,我确实是喜欢他。”雷蛰的表现太过平淡,看得雷狮眉毛一挑——反应不应该激烈一点吗?为什么会如此平静地说出如此令人吓掉下巴的话啊!
——难不成,雷蛰早就知道自己是g/ay?
雷狮有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雷蛰转眼看向思想飞出太阳系的雷狮,继而用低沉而平静的叙述性语言讲到:“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我不知道所谓「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人是有直觉的。异性恋还是同/性恋,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大困扰。即使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雷王市也不会等着我的子嗣去继承什么。父亲和大伯,最中意的还是你……我在他们看来,不算什么啊。”
雷蛰早就看透了,因此从前的他才会那么恨雷狮,恨他比自己得宠,恨他天赋比自己高,恨他明明深负众望却偏偏要去国外留学逃避这一切……在自己眼里那么重要的东西,凭什么雷狮可以把它踩在脚下?
现在不一样,他不在意名声,也不在意地位。只要能为雷王市作出贡献,他就比雷狮强。
成年人,应该学会隐瞒感情了。
雷蛰思索良久,扯了个理由打发雷狮:“雨停了,霍金斯走了,把你的东西收拾好,带卡米尔出门逛逛。他还没来过吧。”
“没来过。”雷狮抢着说,转身离开,似乎恨不得一步跨出十万八千里,离雷蛰越远越好。
什么啊,我什么时候开始怕他了?
雷狮百思不得其解,放好行李拉着卡米尔出了门。
夏天是无尽的活力,雨过天晴是无尽的蝉鸣。雷蛰现在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没有活力也听不见蝉鸣。
“雷蛰,你是不是喜欢霍金斯?”
雷狮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在他的脑海里响起。他也审问他自己,你是不是喜欢霍金斯?
许久,大脑都是一片空白,只听得见大雨不断冲击路面的交响乐。
他移动鼠标点开浏览器,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字:“喜欢一个人是种什么表现?”
没有点击“搜索”,雷蛰只是盯着这行字看得出神。这一刻,脑海里涌入了数不清的回忆——与霍金斯相处的极少交谈,填充了雷蛰曾经空寂苍白的心。
真是可笑,喜欢一个人还需要上网查吗。他“嗤”地一声笑出来。
两点一线的生活,是因一场大雨,是因你而改变的啊。
雷蛰的眼神变得很温柔,陷进了雨的温柔乡。
他不禁看向窗外——兰花楹的叶子上还托着几滴雨珠……什么时候,才会再下雨呢?
又或者说,霍金斯,什么时候再来?
t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