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头发,鎏金的双眸,明明应该是饱和度太高会觉得刺眼与不舒服的颜色,在他身上却又不那么具有攻击力。相反,看久了还会让人觉得内心平静。
刚捡到他的时候他被一块破棉被包裹着,小小的一只,我还以为他就四五个月大呢,结果带回家一看,人家都会爬了!估计得八九个月了吧。
捡他回来还是因为鸦鸦喜欢那双鎏金色的双眸呢。
小娃子在婴儿摇篮里玩着朱莉给他的玩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视线太过炙热,他发现我在看他后抛下玩具就向我爬来。
可惜婴儿摇篮禁锢着他,围栏太高,他翻不出去,于是便用自己肉嘟嘟的小手从围栏间的空隙间伸出来。
他的两只小手穿过空隙,小小的指头伸开,撑得直直的,也不知道在够什么。小手上下摇晃,却发现毫无用处,于是胖乎乎的身子使劲往前挤,试图从那只够把手脚伸出去的空隙里钻出去。
由于围栏本来就小,他本来就挤不出去,但他硬是不信邪,小小的脑袋在那儿拱啊拱,小脸在那儿蹭啊蹭,小手在那儿抓啊抓,活像个不服管教的小野兽。在加上肉肉的脸都被挤得红扑扑的,别提有多可爱了。
我心情一下好了起来,开始好奇那肉嘟嘟的小手小脚手感怎么样。于是我走过去戳了戳他的小脚脚。
我一戳他就往后缩一点,一戳他就往后缩一点,这反应真是好可爱。
等我换了目标,准备戳他粉嫩的小手手时,反而被他反客为主,握住了我的手指。见他握住死死不放,我便用另一只手指准备继续戳戳,没想到他居然也把我那只手指给紧紧握住了。感受到了他往回的力,我顺着他的意愿想看看他到底想干嘛。
只见他小嘴一张,直接把我的手指往嘴里塞。
感受这手指尖传来温润的质感和被软软牙床摩擦的感觉,我内心一时五味杂陈。
孩子,你知不知道这手刚刚戳过你的臭脚丫子啊?你洗都没洗就放进嘴里,这不就等于你在啃你的臭脚丫子么。
小娃子:你说啥?我听不懂。吧唧吧唧,真香!
等到他终于放过我的手之后,我擦了擦湿濡的手指,突然想起件事。
这小娃子好像还没名字吧?可是要叫什么呢?
“小娃子?你想叫什么名字呢?”我戳戳他红扑扑的脸,结果刚刚还对我的手指爱不释手,现在却极其嫌弃地转过身子,拿个小屁股对着我,仿佛在说“这点小事别来烦我。”
“噗,小屁孩。”我被他逗笑了。
听说很久之前,人类并没有这么强大的时候,他们会因为食物缺乏抛弃掉自己的孩子,以确保自己能继续生存。这样的做法看似有效却有个致命的问题,长期丢弃婴儿那人类要如何传承下去?于是慢慢的,人类的小孩开始变得越来越可爱,让人一看便生出保护欲来,以此来阻止丢弃婴儿的行为。
现在看来,我当初总是没能丢掉他也是这个原因吧。
伸手把他从背后抱起,狠狠的亲了亲他软乎乎的脸蛋。
“唔……那你以后就叫克里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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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一卷,日记章节就此为止。之后的章节将不再以兰斯诺为第一视角,改为第三视角进行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