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是哈佛大学毕业的一名化学、中文博士可我还是放弃了百万收入,做了一名新手侦探。
我一直想与人合租个房子,这不仅是因为我刚刚工作,而且是因为我是一名福尔摩斯发烧友。
今天早上有人告诉我,有人要跟我合租,我十分高兴。
下午三点一刻,我正在咖啡厅用笔记本写小说,只见一个人走进来。问道:“是上官冰先生吧?”我只看了一眼,便说:“看得出来,您去过印度。”他十分震惊。我道:“这很简单,你身上有军人的气质,而手腕上的手表上有红十字的标志,这证明你是个医生,你脸很黑,但手腕上却有些白,证明你去过热带,而且从你的行动上来看腿部有骨伤。好了,哪能让一个中国军医受伤的热带地区有哪里呢?只有印度
预知后情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下回大概是假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