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简氧,是一个在梨园里打杂的小伙计。
很多人,尤其是年纪轻轻的学生,很爱叨念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举着条幅吆吆活活地在大街上游行,而我却觉得惋惜。
有的时候,人自己根本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
比如这些学生,哪些要被抓起来严刑拷打,哪些会早早地就离世等不到他们梦想实现的那一天,哪些可以成功,都是老天爷早早就定好的。
因为每个人从出生时开始,身上就都会有一个光环,那就预告着他们的命运。绿色最差,一般是些生活困难的老百姓;蓝色次之,一般就是稍微宽裕点的市井小民;紫色贵人,这些人可就了不得,一般会有大财富或者好运气,属于大官人一类的了;最稀罕的颜色——金色则是万里不足一,有的人就足以影响一个时代某个领域的发展变化。
但凡挂着金光环,都是未来会飞黄腾达的贵人。只要能跟上其中任意一个,一辈子就不愁温饱了。
——还有红色,证明这人就要有血光之灾、活不长了。
但是他们自己看不见。
你问我是怎么看见的?这就说来话长了。
我们家族世世代代都是独苗,而这独苗就有一个特殊的能力,我能够看到别人身上的光环
听起来好像没用,但是对我来说,它就是我安身立命的大法宝。
我能从中得知这个人是不是有能力,未来会不会出人头地。从而决定,我要跟着什么样的人混,和什么人亲近,远离什么人。
我都了如指掌。
说起来,我之所以甘愿做一个打杂的都要留在梨园,就是看见梨园老板、也是名角——周深身上,光环是金色的。
亮的耀眼。
我倒也不是从来没有看到过金色的光环,但是打从上次我没有把握住机会、让我发小跟上一个金色老板,而我眼巴巴地看着他吃香的喝辣的,自己却啃着窝窝头之后,我就下定决心,以后遇到金色的,一定要百般讨好、留在他身边。
所以打从我来到梨园,我就时不时地接近周老板,用自己的光环旁侧敲击地,告诉周老板哪些是金主、哪些是不用多留的客人。
我满意的看着周老板越来越信任我,梨园生意也越来越好。
我觉得我一定能像我发小那样、过上好日子了。
有一天,我正打着哈欠、百无聊赖地擦满是客人口水的茶杯时,我余光瞥见了一个生的极好的客人。
好看的人,我也没少见过,周老板就是个中翘楚。如果单单只是生的好看,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然而——
这个男人头上,明晃晃地挂着一个金灿灿的光环。
要知道,算上眼前这个,我统总才见过三个有金色光环的人。
当即,我连茶杯都顾不得擦了。扔下一片狼藉的桌子,我匆匆忙忙地冲到后台找着周老板,顾不得什么礼仪规矩、也不管能力会不会暴露、扯着他的袖子就往外拽,说快快快,大金主。
我满意的看着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相谈甚欢。
我也从他们俩的谈话中知道了,大金主叫王晰。
说话一股子东北大碴子味,然而周老板一听就笑倒在了他身上,金主也就看起来不太聪明地跟着笑,还顺手揽住了他。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我看着他们俩头上的光环,随着两人大笑的交谈、即兴的哼唱……
暗下去了。
周老板因为认识了大金主,高兴地不得了。
他说不管那个人是不是金主,他都谢谢我让他遇见王晰。
他说王晰是第一个让他感觉说什么都聊得来的人,也是第一个会全身心信任他、告诉他他能行的人。
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周老板眼睛里含着泪。
但是,我没有看错,光环的确在一点点变淡。
还是金色的、但是慢慢地开始发黄发灰。
我从未见过这种景象,但是知道我应该上去阻止,因为不管是出于我自己的利益,还是单单为了周老板自己,我都应该这么干。
但是我下不了手。
因为我真的,太久没有见到周老板这么开心过了。
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们两个一步步走向彼此,光芒一点点变淡。
我没办法阻止。
算了吧。
我安慰自己。
起码还是金色的,还没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
尽管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我终于还是去劝了周老板,然后把我的能力一股脑儿地和盘托出。
我说周老板,跟了你那么久,我已经不在乎哪些出人头地什么的了。
我就希望你好好的。
周老板没说话,只是吩咐我拿根烟,再拿瓶酒。
我记得周老板从不喝酒,上次为了戏的效果抽烟还吐了个稀里哗啦惨不忍睹,最后还是王老板抱着他安慰了半天他才勉勉强强忽略那个味道。
从此以后,我慢慢得出一个结论——周老板洁癖很重,讨厌那些奇奇怪怪的味道,讨厌能给他的情绪造成干扰的东西,他似乎希望时刻保持清醒。
——除了王晰。
我低着头出门拿东西,却在门口撞上了个人。
大金主王晰。
我不知道那天他们说了些什么,只知道他们从今以后开始拼了命一样黏糊在一起,恨不得抓紧每时每刻亲热。
或者说,抓紧最后的时光。
这个选择我不知道是对是错。
我只知道有两个相爱的人,为彼此放下了真正的锦绣前程,甘愿平平淡淡厮守一生。
直到有一天,我在大街上看到大半人头上的光环都成了红色,大惊失色。
我匆匆忙忙跑回梨园,一路上撞了三棵树,踩了无数朵花,撞翻了一把椅子,头上挂着树叶子到了周老板面前。
我看到周老板头上的光环,再一次变得耀眼。
却终究变了颜色。
大红,血光之灾。
文革开始了。
我最害怕的还是来了。
那天,梨园突然闯进来一帮子人。
他们就像野兽一样,疯狂的掠夺着一切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没用的就统统烧掉。
戏服、戏台……通通在大火中毁于一旦。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把周老板的心血一点点撕碎。
他们说周老板是同性恋。
我冲上去拦,拦不住。
他们人太多了。
我晕在了他们的拳头下面。
晕过去之前,我看见周老板,被好几个人按着,倒在了雪地里。
醒过来之后,我看见大金主抱着周老板,就那么瘫在雪地里,瘫在大火烧尽的灰烬中、瘫在他们俩过往的时光中。
他死死地抱着周老板,不撒手。
一遍遍地喊,说深深,你理理哥。
哥一个人害怕。
他头上的光环,也红了。
第二天,我听别人说。
大金主抱着周老板,自尽了。
我去找那帮子人,我恨他们。
然而我清楚,这是以卵击石。
但是我还是去了。
我好像死了,我看着自己的口中喷出鲜血。
但是我又活过来了。
我好像成了一个妖怪,但是除了拥有超乎旁人的寿命外,我什么都没有。
我就日日靠着这看见光环的能力,在路边上给人算命,混点钱过过日子。
就这样,浑浑噩噩,不知道过了多少年
有一天,我正坐在天桥边上打瞌睡,盘算着买二两纸钱给周老板和大金主烧上,省的他们俩没钱花。又想着最近听几个说书人说地府很冷、想到周老板素来畏寒,考虑要不要攒点钱给周老板烧件衣服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个清清亮亮的声音:
“师傅,您这里给算姻缘吗?
我一激灵,清醒了。
“深深儿啊,你还信这个啊。”一股子东北大碴子味。
我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们俩一如往昔地嬉笑打闹、看着他们俩头上一如当年灿烂金色的光环。
但是这一次,光环安安分分地发着金光。
甚至因为二人的接近,有了更亮的趋势。
我哭了。
我告诉他们俩。
你们俩会一辈子好好的,一定。
一定。
一定要好好的。
也一定会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