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校长:阿芒多·迪佩特
亲爱的诺特小姐:
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随信附上所需书籍及装备一览表。
学期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我们将于七月三十一日前静候您的猫头鹰带来您的回信。
副校长
阿不思·邓布利多
谨上。
“......”
哦好的,南希难掩激动的收起这一封信,魔法,想想就很奇妙不是吗?
在结束上一段旅程后,司南来到了英伦世界。虽然在11岁之前她就发现这个世界隐隐有些不太对头,那些内容奇怪的类似《诗翁彼豆故事集》的启蒙读物,神奇的家养小精灵,会说话的画像等等,都显示了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
但南希并没有轻举妄动,因为艾维斯并没有提起这些事情,也许他也不确定或者不那么肯定南希会不会魔法觉醒。
因此在她11岁之前她还是软磨硬泡了哥哥艾维斯,在他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在麻瓜世界上学。了解多了,时间久了,艾维斯也不像以前那么嘲讽麻瓜。
呃,话题扯远了,她现在该想的是怎么跟她的麻瓜朋友同学道别,还有麻瓜数学竞赛她也参加不了了。当然还有对魔杖还有分院以及对霍格沃茨学院生活的好奇。
“我是说,艾维斯,你觉得我可能会被分到哪个学院呀。”
坐在她对面的是她的哥哥,艾维斯·诺特,斯莱特林四年级的学生。
“如果你不想被我们的老父亲叨叨不停的话,如果你真是我的妹妹的话,你知道的。”
诺特家族都是蓝灰色的眼瞳,配上艾维斯深邃眉眼,有种忧郁而柔美的气质,在他望过来的时候带着很温柔的感觉。只不过艾维斯说出的话有些破坏了这种感觉。
“好嘛,我只是问问而已。”南希无趣的撇撇嘴。
据画像中的老诺特和祖先们的介绍,诺特家族是地地道道的斯莱特林家族,声威赫赫。虽然到了老诺特的上一代开始就逐渐家道中落了,以至于到了现在,这个可怜的诺特家族,竟然除了一个偌大的庄园和一些存在抠门妖精金库里的金加隆,现存的活物只有她,她的哥哥和她家的家养小精灵卡卡。
“拉文克劳也是不错的选择,想想,诺特家族千百年来的唯一的拉文克劳。”
南希回过神来捂嘴笑着唱道:“过人的智慧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艾维斯阴阳怪气道:“书读的不错,南希小姐,看来我们应该尽快到对角巷为你挑选魔杖,以避免你的迫不及待。”
南希眉眼弯弯抱住艾维斯,“我想无论在哪个学院,艾维斯总不会忘记他的可怜又可爱的妹妹。”
......
奥利凡德的魔杖店和它名声完全不相符,店面又小又旧,还破破烂烂的,油漆剥落的招牌上写着:自公元前382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南希跟着艾维斯走进去,店内安静、昏暗,飘散着木料的清香。密密麻麻的魔杖盒整整齐齐地摞在高高的架子上,在其间流淌的魔力浓郁得几乎化为实质。
黑暗的后堂里传来清脆的铃铛声,一架梯子快速地滑到了客人面前。
梯子上是一个看上去大约30岁的男人,他的发色很浅,两颗银白色的眼珠如同圆月,神秘中透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神经质。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但给人的感觉却像是活了很久很久了。
“哦,是诺特先生啊。”一个格外轻柔的声音响起,“哦,我还记得赤杨木,十四又二分之一英寸长,独角兽毛的杖芯,忠诚,坚定,强大。”
“是的,奥利凡德先生。”艾维斯的蓝灰色的眼睛难得地闪着愉快的光芒。
“这是你的妹妹对吗?”
“上午好,奥利凡德先生,我是南希。”
“上午好,南希,那么请问你惯用那只手?”
“右手”南希自觉抬起右手,以便奥利凡德的尺子测量。
“请稍等,我得找找看。”
奥利凡德任那把印着银色刻度的尺子自己将南希从上到下量个遍,径自走到又高又长的柜子间寻找魔杖,当尺子开始量南希两眼之间的间距的时候,他总算回来了。
“试试这个,柏木的,十二又二分之一,独角兽的毛为杖芯,试试看。”
南希接过随手挥了挥,魔杖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
“哦,看来看来不是这个,那么试试这个,赤杨木,十一又四分之三,唔,凤凰羽毛做的杖芯。”
南希接过小心挥了挥。
“轰。”屋内唯一一把的破旧椅子顿时四分五裂。
“额”,南希有些尴尬的看向奥利凡德。
“哦,没关系,试试这个,不是凤凰羽毛也不是独角兽的毛,赤杨木,十二又二分之一,以龙的神经为杖芯。试试。”
奥利凡德看起来一点也不生气,甚至有些兴奋,南希大概明白了他的性格,接过魔杖再次挥了挥。
呃,没有反应。
......
奥利凡德兴奋走向后面,“请等一等,挑剔的小巫师,看来不是赤杨木也不是柏木。”
艾维斯早在南希挑选第二根魔杖失败后去长袍店和书店替她买别的东西去了,南希有些无聊的打量魔杖店。
“魔法是一种最玄妙的东西,它潜藏在一个巫师的体内,复杂又多变。它可能温顺的让你感觉到无上的美妙,也有可能桀骜的像最强大最自我的龙,杂乱无章并且极具攻击性。”
“作为巫师的我们,用一种东西来驯服这些桀骜的小龙,这就是魔杖的必要性。我们根据不同树木、魔法生物的特性组合,作出了一个又一个独特的魔杖。每一个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好像所有的巫师都不同一样。”
“试试这个,鹅耳枥木,十二又二分之一,以龙心神经为杖芯。”
南希接过这根魔杖,杖柄光滑,几乎没有额外的装饰,却让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异感觉,“我想,就是它了。”
奥利凡德微微笑着:“鹅耳枥木魔杖选择的是有着唯一、纯净、热枕的爱好,有人认为这种木头魔杖的持有者是对一件事物痴迷而有才华的巫师,这是一种特别善于融合、极富感知力的魔杖。”
作者原本想写别的的,但着实没有灵感,魔法沉睡是好玩的,就是殿堂好难上呀😂
作者关于魔杖和分院都是通过pottermore测试得来的。时间线是关于里德尔的,可能不会很严谨,好多都不记得了,就瞎写写。
作者所有荣誉皆属于J.K.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