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尚角笑了一下,有芙笙喜欢的人不是自己的苦涩,有芙笙喜欢的人是最疼的弟弟的欣慰。
如果宫尚角知道芙笙一开始仰慕的人其实是他,他的起跑线遥遥领先,但因为一个不敢开口,一个无法开口,最终把心动的仰慕变成了纯粹的仰慕,他会不会后悔?
宫远徵虽然从来没有说过喜欢芙笙,但他用一点一点的关心、日积月累的陪伴,在潜移默化中收获了芙笙的心。即使有时候凶巴巴的,芙笙仍忍不住总想靠近,连芙笙都不知道她早已对宫远徵动了心。
装昏迷的宫远徵把芙笙的话听到了心里,他很开心芙笙这般在意她,但因为最后的窗户纸还没有捅破,宫远徵依旧认为芙笙心里有的其实是别人,对他只是感激、偿还恩情而已。
雪公子上前扶起芙笙,道:“宫门对芙笙姑娘不设防,芙笙姑娘想留在哪里都可以,不过,今天时间已经不早了,芙笙姑娘还是先跟我回角宫,藏雪心经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刻了。”
芙笙摇了摇头,强挤出一抹笑,道:“这些日子辛苦雪公子了,从今天起,芙笙不会再修习藏雪心经了。”
雪公子:“芙笙姑娘,虽然已经有了药引,但解药的炼制还要些时日,藏雪心经懈怠不得。”
芙笙犹豫了一下,道:“芙笙……想陪着徵公子……”
雪公子有不解,略略愣了一下:“待传完功,姑娘自然可以回来陪远徵。”
“我的意思是……永远陪着他……他若有事,我也不会独活……黄泉路上,我不会让他孤孤单单一个人的……”芙笙说话很温柔,却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义无反顾的坚定。
芙笙的决定显然出乎了宫尚角和雪公子的意料。
雪公子:“你若想报恩,大可不必如此!”
芙笙摇了摇头,道:“虽然徵公子对我有大恩,我也应该报恩,可是,听到徵公子时日无多的消息,我脑子里想的不是我该如何偿还徵公子的恩情,而是……我想陪着他……”
雪公子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情不知所起,知时已浓如烈酒”。
看了一眼被封了经脉、无法动弹的宫远徵,雪公子道:“你的意思是,你愿意和远徵生死相随?”
“还请雪公子和角公子帮我在执刃面前求求情,只要能与徵公子共藏一穴,芙笙愿意以婢女的身份殉葬。”
“你不遗憾吗?我听远徵说,你有一个特别特别喜欢的人,是因为那个人高不可攀、遥不可及,你才喜欢远徵的吗?”雪公子特意问出了这个问题。
“即使到现在,芙笙仍觉得那个人如同天上明月一般高不可攀、遥不可及,芙笙也始终仰慕那个人的清冷决绝、意气风发,可芙笙也明白,仰慕始终是仰慕。”
“人的一生可以仰慕很多人,那个人可以是嫉恶如仇的少年侠客,也可以是救死扶伤的妙手神医,还可以是文章锦绣的书生墨客,但喜欢的人,却只有一个。”
“只可惜,芙笙明白的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