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蒲仲将军刚飞升的时候,还是三百多年前的事了。
“禀报将军,敌方正在沿着沉河,看样子准备攻打我方第六据点。”傅茂是蒲仲最得意也是最兢兢业业的的手下。
那时的蒲仲还是一个年方二十余岁的少年,却拥有统领一万余人的大权。蒲仲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可谓是年少英才。
蒲仲虽是年纪小,但却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将军,百战百胜。
“敌方有多少人?”
“回禀将军,两千余人。”
蒲仲拔下了沙盘上的小旗子,摊开地图。“第六据点属于其中一个比较大的据点,需要好好防守。”蒲仲一边说着,一边在地图上比划着。“既然对方有两千余人,那么我们便派出四千人就够了。从沉河的下游河口到第六据点还有些距离,估计敌方最快的速度一天也到不了,所以我们明天一早便出发,从上游去迎他们,那时他们应该刚到据点,可是我们早已恭候已久。到时候杀他个措手不及。”
“好,我这就立马通知下去。”
傅茂刚刚出了帐子,便撞上了朝廷里来的报信儿的小兵:“蒲将军,朝廷让我来通知您,圣上让您砍下敌方将军的手机,带回去见圣上。”
“当然,我已经预知好了,这又会是一场胜仗。”
傅茂瞟了一眼信誓旦旦的蒲仲,嘴角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因为圣上器重文官,所以朝廷里都贯通着重文轻武的风气。甚至有些武将不把精力放在练兵上,而扭头去研究书法文章,花时间去准备科举考试。
文官的俸禄普遍要比武官高,许多武将都弃武从文。圣上想让自己所有的大臣,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将,都能变成一个满腹经纶,能文能武的人。但是也有许多比较想要坚定自己立场的武将,比如说蒲仲,他也是固执人选里的其中之一,他知道自己想要追求什么,他只想尽好一个武将的职责。
沉河大战一触即发,血红的晚霞在渐渐消退,双方就这样死死对峙着,既没有任何一方撤退,也没有任何一方冲杀,谷地主战场上的累累尸体和丢弃的战车辎重也没有任何一方争夺。就象两只猛虎的凝视对峙,谁也不能先行脱离战场。灰色的光芒。在那可以看得见的世界里,从这一头到那一头,田野在摇晃,下沉,融解,无限广大的空间跟大海一样在抖动。
许多具尸体倒在沉河里,沉了下去。所谓沉河,顾名思义,是一条鬼河,无论什么物体倒下去,都会沉到河底。鲜血染红了那条鬼河。
双方都伤亡惨重,不过好在,蒲仲要赢了。就在这时,敌方忽然来了援军。好像是盘算好的。蒲写寡不敌众,败了。
残破的战旗上,踏的是敌方将领的脚,流的是我方将领的血。
“把这个丧家犬给我扔到沉河里,让他跟他的那些狗腿子们一起给他们那个昏庸无能的圣上尽忠吧。”敌方将领猖狂的笑着。
绳索收缩的越来越紧,紧贴着他的心脏把他勒住,氧气越来越稀薄。越来越强烈的窒息感涌上来,空虚的安静把他包裹在里面,这是绝望的深渊。窒息感达到了顶峰,“不行,圣上说了,我要带着敌方将领的头颅去见圣上。”
蒲仲的手被绳索勒住,他看到了傅茂在岸边,和敌方将领并排站在一起,原来他自己最信任的手下早就背叛了他,也难怪,情报是假的。
“不行,不能死,我还有我的职责和任务。”蒲仲用嘴衔起河底的尸体旁边的一把剑,踩着同伴的尸体一跃而上,在空中挥剑,一道完美的弧线,肆溅的鲜血,敌方猖狂的士兵不笑了,蒲仲砍下了敌方将领的首级。头颅掉到河里,蒲仲衔着敌方将领的头发,把头颅拖上了岸。他是唯一一个从沉河里爬上来的人。
乌云一下子便乌乌地压下来。沉闷的雷声从西北方向人群移来,紧接着,一串豆大的雨点,落了下来,刹那间,一串又一串的雨点,铺天盖地地倾盆而下。狂暴的大自然似乎要把整个人间毁灭。天地间变成白茫茫的一片。
暴雨中,蒲仲飞升了。
与其说蒲仲固执,不如说蒲仲比其他人更执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