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我国优良的道德传统的精华。尊老爱幼是人类敬重自己的表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儿童时代,每个人也都有老的一天。古往今来,多少个春夏,多少个秋冬,一代代人由小孩到老人,不管是处于什么时代,有一点都是共同的,那就是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这一优良传统在好少年张斯振身上又一次得以体现。 张斯振的妈妈患有风湿性关节炎,自打生下他后就卧床不起,后来他父亲又患脑血栓去世,整个家庭重担全部压在他稚嫩的肩上。每天早上不到5点他就得起床,烧火做饭,一口一口地喂完母亲后,他才能匆匆地扒上几口饭赶去上学;放学回家后,他先去看看妈妈,然后再去做家务,接着再温习功课,每天晚上都要11时过后才能上床睡觉。考上高中后,为了求学,不得不用平板车拉着无人照顾的母亲一起上学。比起张斯振来,有的学生身在福中不知福,早上要在大人三番四次的催促声中才能起床,放学回到家后,书包一扔,到食品柜里抓一把可口的零食吃,叫做作业还一肚子不情愿。常常不满于母亲的絮絮叨叨、不满于父母对他们的要求,但要对比张斯振,他们不知要幸福多少倍。目前全国上下正在贯彻实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高尚品德必须从小开始培养,从娃娃抓起。要在孩子懂事的时候,深入浅出地进行道德启蒙教育,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成员的言谈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良好的家风。”“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这些都为我们大力弘扬尊老爱幼优良传统指明了方向。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古人又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尊敬老人、爱护儿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几千年来,人们一直把尊老爱幼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战国时期的孟子就曾说过:要像尊敬自己的老人一样尊敬别人的老人,要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别人的孩子。在中国,违背了这种道德的人,不光会受到舆论的批评,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人,从小孝敬父亲。为了让父亲睡得舒服,他夏天用扇子为父亲扇凉席子,冬天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窝。汉文帝的母亲生病时,文帝每次都要亲口尝过汤药的冷热,才端给母亲。早在汉朝时,政府就曾多次发布命令,提倡、奖励孝敬老人的行为。当时政府发给70岁以上的老人一种拐杖,用这种拐杖的老人,在社会上可以得到特殊的优待和照顾。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都举行过大型的尊老敬老活动,皇帝亲自在宫里宴请65岁以上的老人,每次人数都多达千人。 中国人对后代的关怀爱护是爱中有教,慈中有严,包含着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古人留下的《诫子书》、《家训》等大量有关教育子女的著作,是中华民族一笔宝贵的道德遗产。著名的《孟母三迁》故事,就说明了中华民族非常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孟子小的时候,母亲担心住家周围杂乱的环境对他的成长不利,连续搬了三次家,直到把家搬到了学校的旁边,孟母才放下心来。 尊老爱幼的传统在当代得到了继承和发扬。现在,中国的老人和儿童有自己的法定节日“敬老节”和“儿童节”,政府还专门制定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律中也明文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 尊老爱幼这种传统的美德保证了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也为中华民族繁衍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