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张鼎演呢?”
熟悉的大嗓门子把神游天外的他拉回了现实。
长春比他的家乡还要靠北些,又不邻海,才秋天就浸润着透到骨子里的寒,至少此时此刻他是这样觉得的。他想走,可脚又像被冻住在地上一样,半晌迈不动一步。
大约只是天气太冷了吧。
孙傲庆真是吵。他一边冷一边想。又或许是长春的平原实在太平,风速太快,不然怎么明明已经跨出半个操场的距离了,他还能听到他喊他名字的声音。
他想回过头朝孙傲庆的方向看看,却又有一丝没来由的畏惧。他挺喜欢他傻里傻气的笑的,又自相矛盾地害怕看到他眼睛里装着旁人笑得开怀的模样。
手机在振动。他用冰凉的手划开屏幕,是一连三连一起的那个名叫“父母爱情”的群消息。
一百多人的群,多半是小姑娘的闲聊,他却没有设置消息免打扰,说不清是舍不得什么,还是在期待什么。
“我们副连刚才在找张教官呢。”
“我们张副连刚才也找你们副连来着。”
他手指微微一顿,眼镜片上折射出路灯温柔昏黄的光。
手机又振动了一下。还是那个群。
“张副连已经走了。”
他盯着屏幕许久,意味不明地叹了口气。
眼镜片上的光几番明灭,终于随着他的主人一起没入无边黑夜。
02.
他其实是个挺没有安全感的人。
譬如他会因为前女友一句喜欢猛男的话就去坚持健身,当教官发个脾气都发不长久不想大家对他有什么误解,费了好大力气安了床帐只为了有一个纯黑的睡眠环境。
他喜欢光,可他不喜欢漫无边际的光。他喜欢早晨掀开床帘时照在他脸上身上的第一缕光。明亮却不晃眼,温暖却不灼热。
他很细腻,可他不喜欢矫情地评判人间值不值得。一个洒满阳光的冰淇淋就足够治愈所有不开心,如果一个不行,那就两个。
所以当孙傲庆在第一次见面时拎着一大袋子冰淇淋又忧愁又傻气地跟大家说他买多了吃不完想分给大家的时候,他敏锐地预感到,他会是他喜欢的那种光。
然后他抬起头去看孙傲庆,那人也刚刚好正看向他,露出一个有点局促的笑,清晨的光落在少年黝黑的脸上,温暖又明亮。
那个笑透过眼镜在他视网膜上成像,最后烙印在他心里,成了难以言说的疮。
03.
他喜欢民谣。
民谣顾名思义,就是人民大众都可以唱的歌谣,极其照顾他这种上不去高音还找不到调子的选手,可他并不因此喜欢民谣,他喜欢的是那些温柔缱绻的词句,辗转反侧的情感。
他给一连三连的孩子们唱过一首《写给黄淮》,特意挑了孙傲庆不在的时候来唱,因为他挺怕看着他的眼睛他就什么都忘了,什么也唱不出来。
“你是我患得患失的梦,我是你可有可无的人。”
初听感怀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孙傲庆认识他比认识薛炜要早,可是早又有什么用。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就是粪土,年少相识哪比得上一眼万年。
他的安全感是孙傲庆给的。在他大碴子味儿的叽叽喳喳里他再未感受过孤单。可薛炜面前的孙傲庆更像是一只乖巧听话的大金毛。他开始思考,真正的喜欢,是会让一个人无所顾忌地释放天性,还是心甘情愿地收敛天性呢?
他脑子好像跟孙傲庆待久了待得不大灵光,他想不明白。
薛炜连长去带女兵方队时他以为孙傲庆回来了,他开心得不行,话都比平时多了不少,人也变得幼稚许多。可孙傲庆去带男兵方队时是那样开心,他甚至不知道他是喜欢带男兵,还是单纯地因为能跟薛炜在一个操场而开心。
孙傲庆跟整个三连告别,对整个三连鞠躬抱歉,却没有在嘱托他帮忙带好三连之外多出一言。
他那句满心欢喜的“你回来啦”,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在漆黑夜色中散入风里。
他又能说什么呢,他又有什么资格说什么呢。
我接受你是我患得患失的梦。
但你可不可以……别让我做你可有可无的人?
04.
连队里的小姑娘都说孙傲庆就是个钢铁直男,他是赞同的。可笑的是他自诩细腻敏锐,却连个钢铁直男的心思都摸不透。
可他还是坚信着他与他之间有着某种不必说破的默契。就像小女生们围着薛炜和孙傲庆起哄的声音那么大,他还是能听见他那句“张鼎演呢”。就像他在找他的同时,他也在找他。
哪怕最后无疾而终有什么要紧,遍体鳞伤又有什么要紧。他就是这样近乎固执地坚信着,就像坚信着清晨明亮而温暖的第一缕光。
他想着想着,忽然就笑了,连长春秋天夜里的风仿佛都不是那么冷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名字真是个好名字。
哪怕是配角,我也愿在你的故事里,鼎力出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