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忙解释:
阿姨,我们不是,现在一句两句的说不清楚,将来一定会给您解释清楚的。
那位大婶子见我们虽然狼狈不堪,但看起来也确实不像是坏人,也就不再问了。
很快警察就开着警车赶到了,我们五个都被戴上手铐带走了。
那位大婶子怀里抱着小曼,眼巴巴地看着我们离去的方向,叹了一句:
唉!这都什么事儿啊?这可怜的孩子!
便抱着孩子进了屋。
我们被拷着手铐,分别坐在两辆警车里,每个人都面无表情。
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此时也确实没有什么可以雀跃欢喜的。
虽然能顺利回到地上,值得高兴。
可目前的状况,自首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只有说服了警察,他们肯相信我们,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否则我们只能是五名再逃的通缉犯。
永远只能东躲西藏,甚至不敢生活在阳光底下,更别提找人下去救那些村民了。
他们那样长期昏迷不醒,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的救?
警察们看到我们的狼狈样子,倒也不觉得惊讶,可能他们见惯了长期潜逃的通缉犯,大概都是我们这个样子吧?
警车警笛长鸣,从弯曲颠簸的山路,再到平坦的大路,直到驶进了市区。
在地下待得久了,觉得眼前的一切都那么亲切熟悉。
那些拥挤的街道,琳琳种种的商店,密密麻麻地高楼大厦。
这些人间的烟火气!
看着这些路经的属于我们的世界,不由眼眶有些湿润,但我仍强压下心头的激动和惆怅,恢复到了面无表情的模样。
警车终于来到了市公安局,很多警察已经得到消息,知道王队谋杀案的无名凶手已经自首落网了。
他们出于好奇,或者也出于对郑方的关心,竟三三两两地出来观看。
我们从警车上下来的时候,他们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大概是我们的狼狈相,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吧?
警察直接将我们带到了审讯室,郑方开口请求到:
我要见老耿。
警察疑问:
为什么要见老耿?
郑方回答:
因为老耿是之前主要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
警察想了想:
这里不是饭店,不能让你们随便点餐。我们会按照程序来,至于你能不能见到老耿,那要看领导的意思,我会替你转达这个请求的。
郑方无奈说了句:
谢谢。
警察对我们说:
你们在这儿等着,一会儿会有人过来给你们录口供。
果然没过多久,就进来了两名警察同志。
开门见山:
郑方,你是他们的头儿吧,你代表他们交代一下吧。你们到底是怎么杀的王队,为什么要杀他?你们袭警逃走后,又去了哪里,做了什么?都要仔仔细细地交代清楚。
郑方看了看监控,又看了看审讯室的玻璃窗,知道此刻窗外还有其他人在看着和听着他们。
于是他平静地说道:
我们没有杀人!
两名警察同志厉声喝道:
证据确凿!还袭警逃跑!你们竟敢说没有杀人?那你们又为什么来自首?
郑方依旧波澜不惊:
是为了说明真相,请求你们下去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