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有的时候,所谓的家,也是一个囚笼。
李清若不是遇上这个闹心的事,怕是一生都不会踏出现在住着的城市,以身犯险,踏足边城。
毕竟那般危险的地方不太受欢迎,很多人就算想要旅游,也会另选别处。
李清更是这样,他理想中,最好的旅游圣地里面当有山有水。建筑的游乐设施要刺激好玩,安全措施完善,能够让人纵情玩耍。
理所当然,F城边境是不可能达到要求了。这个危机四伏的城市,停留多一秒,都有可能遭受不可估量的伤害。
但是,他在这里,看见了一生都无法忘怀的地方特色奇观。
小小的边城周围,五百米以内的所有树木都被伐了。地面上光秃秃的,有的一块黑,有的一摊土黄色,泥色分布不怎么均匀。
看上去,如荒山屹立的一座孤城,就算虫族侵略,就算伤痕累累,就算印迹斑驳,也依旧傲然。
在猛烈的风雨中锤炼,这城市有它自己的风骨。
李清想得很对,“风骨”是存在的。不过,此“风骨”非彼风骨,在老百姓中间,它有别的爱称,名为潜规则。
李清进了城后,马上就彻底领悟了潜规则的其中一项。他徒步了一圈F城最热闹的大街,想问一下施耐德·沃特的消息。
去到刀具店,进门就听见老板不屑一顾的嘲讽,还不让说话,讲不讲道理:“哟~小弱鸡,买什么呢?不买快走吧。”
去到衣服店,收入眼中的竟然满是防护衣,能隔绝虫族喷的毒液那种。
李清没准备要参观铺子,于是,喊了一下老板,还没问出口,也受到了差不多的待遇,店老板一开声就赶人了:“狗屎,你不买赶紧走,别浪费大爷时间。”
入了好几家的店门,都是这样。几个意思?不想做生意,也不该如此对待客人吧,啊?!
李清很憋屈,在首都可从不曾受过这般轻视,就是想知道一个小问题,至于嘛!都他妈有病!
他要吃桶饭冷静一下,赶巧儿,经过了一家普通小酒楼,这个老板的招待还算正常:“小老弟,吃点什么来?”
但是……
这话也就是听上去很正常,可再仔细瞧瞧,看店的也就是个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少年,难道不应该叫小哥哥吗?
是的,肯定是全世界都疯了!
李清挫败地垂着头,花了那么大功夫,结果什么都没问到。但肚子才是大爷,伺候好大爷,才有力气继续:“来一份红焖猪蹄竹筒饭。”
小少年的名字就不用了解吧?要不就叫个昵称就好?他在家里排行第二,暂时称呼为小二:“好的,对了!您介不介意拼个桌,已经没有位置了。”
“可以,快去让上菜吧。”李清点点头,朝着服务生指点的包房走了过去。
那里,早就有一个人正在吃着了。把李清给馋得,差点上手夹别人的了,这行为很不好,一点没教养都没有。还是眼不见,心为净,他把头转向窗外。
也幸好,筷子没拿在手上……
那人忽然笑了,好吧,李清看了,脸都气红了,吃个饭也要被神经病嘲笑?
老子不干了!
李清又听到那人说了一句:“你是外地人。”
李清赶忙按下情绪,他忽然发现那人话里的意思竟不是个问句,简略地回答了一下,反问到:“是的,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