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是启东初中毕业的,混的还算不错.那些以前初二初一的学生在归校时看见我和阿天,轩哲也上前来打招呼.我也醉熏熏地没与理会.阿天对我说:“书鸿,你以前初中也经常写稿子吗?“
我说:“没啊,初中的时候经常和别人打架.“
轩哲说:“就你这样?四十五公斤?“
我说:“我从来不和别人打单挑的,通常都是几是个人才一个人.“
轩哲说:“你好卑鄙啊!“
我说:“有时是他们几是个人踩我一个人.“
阿天说:“那我们现在给你去报仇去.“
我说:“你喝酒和傻了啊,我们三个人跑到别人学校去打人家?你不想要全尸了啊?“
阿天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那也是哦!“
“那去踩落单的啊,现在他们归校正是机会,受在校门后不让他进去.然后我们三个一起把他拉到学校旁边废弃的公社里.嘿嘿......“轩哲阴险地说着.明显比阿天还是清楚得多,但绝对没有醒酒.
我说:“卑鄙!“
说完便在校门口拦下一个以前跟我有过过节的初二学生,阿天和轩哲也围上来.我满口酒气地对他说:“小子,还认得我不?“
那人说:“不认得.“
于是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阿天冲上来就是脚,轩哲也冲上来一脚.结果我们三个人你一脚我一脚.酒精在我们体内发热,使我们出了一身汗.打得那小子不动了之后,我正不解气,从路旁拔了一株白菜塞在了他嘴里.
阿天说:“他都说不认得你了,你干嘛还打他,还打得那么卖力?“
我说:“他妈的,我都不认识.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