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仲夏,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教室。当时大家都还是新生,当时大家谁都不认识谁。感觉对谁都很面生的样子,可偏偏他却不知道那个女孩已经注意到他。
她注意到了他是因为他很安静不吵不闹的感觉是与世无争的样子。没有彻底认识他之前就感觉他给人的印象总是冷冷的,让人不敢靠近,他不喜欢笑。后来在偶尔翻他作业的本的时候。知道了他叫沈逸轩,沈逸轩,很好听的名字给人一种很古风的感觉。她拖着腮看着他,心里想着他是不是从古代穿越来的呢?因为只有古代中的绝代美男子才会这么安静。
“黄惜沫,上课发什么呆”讲桌上的欧巴桑似乎看出了我不听课的样子。就让我上黑板就写那一道特别难的又特别烧脑的数学题。在讲台上的那一段漫长时间。我在心里把这个欧巴桑骂了千万遍,这么难的题,我们班的学霸都不会,我一个学渣凑什么热闹。气死宝宝了。
终于熬到了下课,终于舒了一口气,好讨厌数学课啊。咦,沈逸轩怎么都不出去玩呢?因为是沈逸轩就坐我旁边。我用笔戳一下的手臂。他抬起头来看着我说:“怎么啦?有事情吗?”我问他:“你怎么都不和他们一起去玩呢?”我发现他的脸红完了耶。哈哈哈,他怎么那么容易脸红啊。我在心里偷笑了好久“走吧,我请你去吃冰淇淋。”我拉着他的手跑出了教室“你叫,黄惜沫?”“没错,可惜的惜,泡沫的沫,是不是听起来很伤感呢?”我对他一笑。
“沈逸轩,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西瓜口味的”“哇我喜欢青苹果口味的哎”忽然沈逸轩垂下头来久久不支声,看到他这样子,心里刺疼的,难道,我喜欢上沈逸轩了?他跑了出去,我追了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