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昨天的青天白日还晃得人眼晕,今天却细细密密开始下上了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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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尽是奔走的身影,乌云没有几片,却将昨天还作威作福的太阳遮得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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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有些下大了,噼里啪啦的声音响在金凌的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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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着伞,一把白色上面带着蓝色卷云纹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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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没有撑开,只是收着抱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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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打,也舍不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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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让那素净染上一点尘土,也不想让天上飘下来的雨点污了那片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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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的伞,他送给金凌的伞,他很久之前送给金凌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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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凌发狠地搂住伞面,力道却全部泄在自己的袖子上。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折弯了笔直的伞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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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已经干了,眼下那原本很发达的泪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麻木了,干巴巴的哭不出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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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余下了眼角的一抹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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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为什么要哭,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可能还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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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心酸还是忍不住在心底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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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或许真的很委屈的吧。这么多年守着每天都失去一遍记忆的蓝思追,这样的生活真的是很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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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凌转头,进了一家招牌“绥”的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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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很小,巷子很深,位置也不显眼。他犹豫地拐了几道弯,最后还是推开了那扇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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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和蓝思追最喜欢来的一家咖啡店,自从十二年前他们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就经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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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凌记得,蓝思追最喜欢给他点红豆奶茶,加一勺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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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是相思的东西,现在却摆在自己的面前,有些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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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那时候的自己,可不是就爱喝红豆奶茶,加一勺红豆甜的刚刚好,就像恋爱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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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已经五年没来过了吧,店里的摆设还是从前那样,只是坐在收银柜前的人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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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声好像和当年一样清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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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曹?你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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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柜后面坐着的少年抬起头,脸上有着几分惊喜,几分惊异:“呀,凌哥,我爸最近几年身体不太好,就让我管店面了——思追哥没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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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酸再次泛起,金凌熟稔地将它压在心底:“没呢,他最近有点感冒,我没让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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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当初可不是以为就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小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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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会发展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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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蓝思追玩笑一般跟他提起过:“阿凌,我健忘啊,记性不好。你说以后要是我把你忘了,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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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当真,还发狠似的威胁回去:“你要是把我忘了,我就走,再也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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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当时蓝思追慌恐的目光,金凌忍不住地觉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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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忘了自己五年了,自己不还是跟在他身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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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蓝思追止不住的鼻血,不下降的体温,一觉把他自己送到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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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积劳成疾,日夜忧虑,加速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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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也都是都是怪他,为什么自己要跟蓝思追赌气,出国去进修那可笑的世界史,把蓝思追自己扔在国内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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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奶茶下肚,金凌胃里泛出腥味,搅动着他的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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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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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摇头,放下钱,跟小曹摆了一下手,推开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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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的冷风狠狠拍在他的脸上,就和那年医院里那可笑的消毒水味一样,刺激着他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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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凌摇了摇头,把这些不好的思绪抛出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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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去给思追买饭了,自己也得好好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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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才不到三十岁,这胃就已经扛不起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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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追自己在医院里怎么样了?是不是过几天又要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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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金凌被医院一个电话call回了国。回来蓝思追就已经变成了这个倒霉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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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记得十七岁以前的事情,而他们在一起时刚好十八,金凌被蓝思追忘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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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欣慰的是,蓝思追的心里好像还保留着一份对金凌的爱,从来都不曾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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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金凌片刻不离地守着他。曾经知名的记者辞了工,开始窝在家里写小说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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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一次的“住院星期”成了惯例,医生说过,蓝思追有可能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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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几率小到微乎其微,他也会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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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是他爱着的蓝思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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