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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

再见,我们悲伤的昨天

我很喜欢用钢笔写字,倒不是因为字写的有多好看,而是一种习惯,一种受人影响而产生的习惯,然而影响我的那个人在别人看来,应当称之为我的青梅竹马。他妈妈和我妈就是发小,几十年的交情让她们成了最铁的闺蜜,用某年大年初一两家一起吃饭时我妈说的话就是,在我妈怀着我,他已经出生的时候,差点儿来个“指腹为婚”。

我得的第一支钢笔就是他妈妈送给我的,是支白色的,笔盖上是烫金的娟秀的字体写着的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淼” 而他的那支是黑色的,笔盖上是遒劲有力的一个银色的“轶”字。那支钢笔我没怎么用过,起初是舍不得,后来是因为得了新的笔,但那支笔我至今仍保护的很好,那天想起来吸上墨水写了两个字,却发现仍像新笔一样涩,涩得微微有些挂纸。

第二只钢笔是他送的,但已然坏掉了,也曾是一对儿的,一支玫瑰粉,一支深海蓝。那笔是我正儿八经磨过的,无论写什么我都有意用那支笔,约莫有两三个月时间,很好用,趁手的很。但后来同他吵架时不小心摔倒了地上,摔坏了笔尖,我心疼了许久,过了些日子他又拿了支钢笔给我,仍然是一对儿的,这次是支磨好了的笔,顺滑的很,却不怎么趁手,大概是因为用惯了之前那支的缘故。那段时间也没再用过钢笔,也没怎么同他说过话。再次想起钢笔还是因为被迫参加了一个书法比赛。钢笔外壳很凉,冰冷的温度像是我们逐渐冷淡的友谊。墨水早就干了,因为长期没用钢笔,墨水瓶也早已不知道被我收拾到了哪里,我懒得再找,也不远多余的再去买一瓶墨水,干脆就去找他借笔。“喂,钢笔借我用用。”他翻了半天,找出那支深海蓝的钢笔,同那支被摔坏的装在一起,但我随手拿起草稿纸写他的名字时却发现,墨水是打好的,是黑色的。“黑的?你不是不用黑墨水?”“才买的,知道你爱用黑的。那天老师念参赛名单就猜到你会来找我借钢笔,就把钢笔洗了几遍重新打了黑墨水,应该不卡墨了。这支是你用惯了的,没趁手的笔你就先用这个,别急着还。”没淡,感情没淡,那一瞬间脑子里能想到的只有这个。

现在想起来,我自己买的钢笔大都不怎么好用,没用多久就放在一边了,少说也有十来支,基本上都是初三和高一的时候买的。我收到的第四支钢笔不是他送的,和他也没什么关系。那支笔很漂亮,外壳是很淡雅的浅卡其色,也很好用,但我只是在刚收到的时候用了一次,之后再没有用过,要问为什么,那就是因为他看见那支笔之后,一直都不高兴,总不能因为一个别人送的礼物坏了我们的情谊,于是我再没用过。过了没几天,他又拿给我一支,刚拿起来便知道铁定是支好笔,掂在手上颇有些份量。我试了试,写了几个字,便知道他没磨多久。“着急给你,就还没来得及磨顺了。”

‌可就算是这样的情分,我也没有和他在一起,也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纵使他现在早已经表明了情谊,我还是觉得不在一起的好。他送的钢笔依然在用,但我想,我们大概只会是朋友,或是家人一样。毕竟也只有这样,再能永远保持这份难得的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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