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精神病院,今天是我出院的日子,但我没有像其他的病患急着出院,我甚至对这里有一丝不舍,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非常不舍,离不开这里,我收回思绪,抬头看向窗户,一簇阳光撒进窗户,照在我的身上。
我的眼睛因为光亮的温和眯了起来,我很享受这种感觉,但是接下来的时间不多了,我没有多长时间呆在这个宽敞还带着消毒水的医院里。
104号的门被人推开,我感受到了周围的动静,抬头朝那边望了过去,进来的是护士,她是来照顾我旁边那位病人的,见到我看过来,她笑着问,“阿难,今天你要出院了,准备好了吗?别落下东西了哦。”
别人说,我天生就有一股亲和力,只要站在那,别人就会忍不住想靠近,即使我话不多,我笑着说:“谢谢提醒,这次我不会忘了的。”
……
在回去的路上,我偶遇了一家私房菜馆,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的时候,眼睛一晃,就看见小巷子里躺着一个少年,不仔细看还看不到,只掠到一抹蓝色,现在大概是眼睛尖捕捉到了,我靠近了过去,那少年长的白白净净的,非常讨人喜欢,只是身上有些脏,然后还处于昏迷状态。
我在原地看了会对方,决定把他带回家,可能因为我是个颜控吧,没办法,就是这么任性,于是,我拖着他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原本公寓里住着我和我哥哥,但是我哥上大学去了,就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寓里。
平时公寓里特别冷清,现在添一个人,也不是知道会不会热闹起来,我这么想着,看了一眼躺在我屋子里的人,转身离开了。
我去给自己准备晚餐去了,今天的晚餐是一碗混沌,而且我也煮了一份他的,我坐在餐桌上,因为抑郁症的缘故,我总是食欲不强,现在也同样是吃不下去,我咬着勺子,半天才吞下去一口,忽然我想起什么,匆忙拿起手机点开盗墓笔记来看,这样一来,我吃饭就变得津津有味了。
不知不觉中,我吃了半碗,也吃了个半饱,在我准备收拾碗筷的时候,就看到有个人从我的房间里窜出来,正是我救那个少年,他站在门口,一眨不眨的看着我,此刻他的眼睛里,表达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
被这么高颜值的人盯着,我的心里顿时就害羞了起来。
我咳嗽了几声,故作特别自在的态度跟他说话,“你醒了?”
对方不说话,继续看着我,我等了一会也没听他开口,就自己自顾自的说起话来,“你饿不饿?我厨房煮了点东西,要不要吃点?”
反正我也习惯自家的闷葫芦大哥了,也不急着怎么跟这个人相处,我站起身,去厨房将一碗馄饨端出来,顺便配了一副筷子放在桌上。
他动了动身子,没有往这里走,只是换了个姿势站着,而且,他的眼睛里有了一丝丝疑惑,他抬头看我,“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按以往的经历,再加上最后一次见到的情形,他应该会在墓里醒过来,他现在搞不懂的是,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市区最热闹的地方,因为他刚醒来的时候看了眼外面,已经断定自己现在在市区一家较有钱的普通人家里。
我收回看着对方目光,低头收拾碗筷,说:“我叫周难,是救了你的人,你在路边晕倒了,是我擅作主张带你回家的,你不会怪我吧。”
那人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我已经收拾好自己的碗筷,正拿去洗的时候就,就回头看着他,“那个,你要不要吃点东西?你已经昏迷几个小时了,肯定很饿吧。”
这次,张起灵终于点了点头,然后朝这里走了过来,我连忙侧过身子给他让位,张起灵就此坐了下去,然后拿起筷子慢吞吞的吃着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