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颂茗,最近被公司辞职了,换了一个有背景的上去。
唉,现在学历还是很重要的,以前不升大学,现在第一个辞的就是自己,而且许多公司都是要大学生才要。
倒霉,真是倒霉,回乡找点事儿做吧,城市不适合咱。
看着这漫山遍野的蒲公英真的是,讨厌,仿佛在嘲笑我似的。
那里怎么有个人,躺在蒲公英堆里,看样子还挺好看的,走去瞧瞧。
"嘿,公子。"
" 啊,你好,这是你的蒲公英园吗,哎,对不起,不小心糟蹋了,我很喜欢蒲公英,抱歉。″
真好听这声音,跟这蒲公英真配,好像有一点不讨厌蒲公英了。
"不是,这是我家的山而且这些蒲公英都是野生的。我是米颂茗,那个,嗯,公子何名?″
"公子?我不算公子,我叫邬启筝,你可以叫我启筝,这里有许多蒲公英,所以最近搬过来了,而且我想以后都住在这儿。"
"是吗?那,快晚上了,我送你回家吧。”
" 谢谢,你可真好。″
他身边好像有股,蒲公英的清香真好闻。
到了他家,他留米颂茗到他家里吃饭。
他炒菜可真好吃。
接着他留 米颂茗过夜, 米颂茗本来是想拒绝的,毕竟对男孩子的声誉有影响,但他拿出了一盆紫色的蒲公英送给了她。
孤独的爱吗?
然后她就同意了。
过了几天, 米颂茗拿了一盆紫色蒲公英,一盆白色蒲公英送给了邬启筝。
然后又过了几天,他们就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