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弦歌垂眸,脸上露出了个开怀的笑容,坐在屋檐上,看着她们手忙脚乱地寻找着洛常乐的膳食,又啃了一口香喷喷的荷香鸡腿。
红月到厨房里,身上的衣裳布料价值不菲,看起来竟像个小姐般尊贵,在这些丫头面前高高在上,“小姐的午膳呢?”
众人都吞吞吐吐想后退。
“是洛弦歌!”小翠一向鬼点子多,知道洛常乐喜欢欺负洛弦歌,这样她会把气都发到洛弦歌身上,“她趁我们不在偷走了小姐的膳食。”
洛弦歌一个趔趄,差点摔了下去。
这都能猜出来?
“对啊,是洛弦歌!”小余和小莲也附和着,脸上都扬起讨好的笑容。
“那个废物?”红月挑起还算秀气的眉毛,像是在质疑她们说的话,“你们几个跟我走,自己去向小姐解释。”
看样子倒是个聪明人,会给自己留后路。
“陈厨子,小姐的午膳就交给你了。”红月趾高气昂地交代着,妖娆地扭腰出了院子,三个厨房小丫头也跟着她,看起来很是气派。
洛弦歌又顺了张丝巾擦嘴,偷偷跟着四个各怀鬼胎的丫头进入了洛常乐的阁楼。
听着几个丫头添油加醋地对洛常乐讲述,洛弦歌敏锐地发现洛常乐的表情越来越古怪,最后捏紧了手帕,“够了!”
“你们弄丢了本小姐的午膳,还好意思乱嚼别人的舌根!下去各自领二十棍,滚!”洛常乐气得一口银牙都快咬碎了。
本家的人已经从京里出发了,明日就能到达,这洛弦歌是碰也不能碰,父亲还让她去给洛弦歌道歉,还要想办法让她吃下丹药,把伤口都恢复。
这都十年了,谁知道京里还会来人接她,洛弦歌这下回家就是本家嫡小姐,身份不知比她尊贵了多少倍,洛常乐心底正憋着一股气。
几个小丫头这下正好撞枪口上了。
“小姐,”红月很会看人脸色,吩咐人把三个小丫头堵上嘴拖走,上前给她倒了一杯茶,“这洛弦歌是个傻的,您去她那儿说几句好话,再把老爷的丹药给她吃,她可就乖乖听话带您去京里享福了。”
洛常乐勉强压下了火气,喝了口茶,“进京?这主意倒是不错。”洛弦歌一个废柴凭什么能享这样的福?她也配?
洛弦歌多看了红月一眼,洛常乐就是个胸大无脑的家伙,没人给她出主意,也不可能会把她的命留了这么久,单凭洛常乐,她怕是早就没命了。
一阵清风拂过,洛弦歌已经回到了她的小院子。
灵根是神识自带,原主灵魂是无灵根,身体的灵根也检测不出来,换成了她,或许会有改变。
按照书中的步骤,闭眼打坐,运行丹田,感受到周围的元素,然后自学方法吸收。
有股力束缚了丹田。
洛弦歌试探地用神识碰了碰它,神识受到阻拦,接着就一阵一阵地疼痛。
休息了一会,一咬牙冲上去,用神识包裹住它,好像裂开了一点,忍着力又用力包裹紧,又裂开一丁点缝,无止境地循环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咔嚓…”
撕裂的剧痛从丹田处传来,血腥味漫在唇间。
一股柔和的力量从破碎的丹田里溢出,包裹住她开始自然修复,一遍又一遍洗涤。
她总是喜欢用与众不同的方法。
然而她总是正确的。
醒来的时候,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还好没死。
全身轻松,就是身边有一股围绕着她的臭味,月南汝睁开眼睛,就看见本来白的不能再白的衣裳上沾满不明物体,不仅黑糊糊的,还黏糊糊的,裸露的手腕上也满是不明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