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但是我叫肖敨。
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我爸会给我起这么个倒霉名字。小偷,呵。
自小,因为这个名字我受过不少嘲讽。我也跟老爷子反应过,想要改名,可是他死活也不同意。算了,认了。
我原来是一个武警,我曾认为这个身份会是我一辈子的荣耀,可是因为一场爆破......
我受伤了。
一年后,伤好了,但我再也回不到属于我的战场了。那段时间,我几乎是每天就毫无目的的望着天,看着时光的流逝。其实我很想哭,很难受。但我不能哭啊,我是个军人,我还有能力,我不能丧啊。
接到上级指示,调我去华门市公安局。因为我立过战功,所以直接就是个副局。
既然是副局,那我当然要有个样。上任的第一个案件当然要亲力亲为!还可以充实充实自己的时间,省的自己总想以前的事。
上任第三天,我遇见了他。
更准确的说,是我抓到了他。不知道是不是缘分,这个小偷竟然叫警察。他才十七岁。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他的情况,十五岁的时候父母双亡,现在是实在没办法活下去了才偷了东西。
这孩子也是可怜。我告诉他,只有上进才能活下去,必须赶快找个稳定的工作。他点了点头,说会的。
他第一次进看守所,很紧张。所以眼神躲闪,畏畏缩缩的。
长得...不错,眼神清亮得很。emmm很瘦,瘦到像是营养不良。心疼,我对他的感觉。
(现在想想,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
半年之后,我其实都快忘了他了,他又进来了,还是因为偷。我当时真的急了。“你能不能好好的找一份正经的工作,上进上进!”要认真啊!谁知道后来,这变成了口头禅。
四年,他整整偷了四年东西。我真的,真的觉得,井查,无可救药,不可理喻。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你说一个有手有脚的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怎么就不能踏踏实实的做一份正经工作。
我十七岁就已经在警校两年了,十八岁,成为武警,二十一岁立了三等功,二十二岁立下二等功因伤退役。我的生命已经开始绽放耀眼的光彩,而井查,他在本该绽放的时候选择做一个小偷,还屡教不改。脑子好,记忆力好,却不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我该怎么劝他,该怎么说他才会懂得我对他的希望。
2009年9月,我遇到一个棘手的案子。持刀抢劫致被害人死亡。这虽然比爆破的场面小很多,等我们仍然很头疼。这个嫌疑人很狡猾,我们知道他是谁,但我们怎么也找不到他。之后,他又杀害了两个人,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一个有五个月身孕的女人。这个疯子,他怎么下得去手!
就在那天,他又进来了。我真的不想理他这个败类,这个垃圾。井查,只会给我添麻烦。
可是,晚上,我值班巡逻,他叫住我像突然变了个人,很严肃,很正经。他说认识这个疯子。他协助我找到了嫌犯,虽然过程一波三折,但是总归结局是好的。只是,那女孩和妇人......
之后,我找到井查,跟他谈了谈。本来就对他能改邪归正没抱着什么太大的希望,可是,作为大哥还是不能眼看着自己的弟弟越走越歪。
我没有发火,只有规劝。
井查似乎......明白了我的良苦用心?他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还在空闲时来警局帮忙找找犯人。嗯......进步很大。
可是,他当年不也是半年之后死性不改又去偷了吗,不行不行,有待观察。
渐渐的,我的眼里只有他,谁也容不下了。
2010年12月31日,我倒休三天,特意把他叫来我家一起吃饭喝酒一起跨年。我想表白,但是我很紧张,毕竟是初恋呐。
他来了,带着笑。
我也笑了。
我们像原来一样吃饭,喝酒,聊天。
23:56,我喝的有点多,但是不忘正事!按照计划,假装醉酒趁机表白,就算失败也可以说因为醉酒胡说八道,万无一失。
“我喜欢你,当我媳妇吧!”
我捧着他的脸,他满脸震惊。“你喝多了吧?”我这是要失败了?“我喜欢你,真的!当我媳妇吧!”我录了音。看着他的表情我以为他会拒绝我,谁知道他说他也喜欢我!
这样的媳妇,爱了爱了。
我们在一起五年了,我很幸福,很快乐。明天,我又要出警,抓一个持刀抢劫杀人犯。不出意外的话,下午就可以回家陪媳妇过儿童节!今天就到这吧,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