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逼作者新版用着实在不顺手,下次更就换旧版了,今天先不更了,再填上几个小故事
我看着眼前五官跟我相似、却比我胖了一倍的女人十分震惊,因为女人是从一道光门里走出来的。“我就是你呀!”女人笑出一口白牙。“大姐你别……”“我是初中那年跟小混混私奔了的你。”女人打断我,脸色突然正经。我一愣。女人好心提醒我:“就追你那个黄毛小混混还记得?”我捂脸:“黑历史求别提……”小混混我当然记得,或者说,不是小混混,是我初中的暗恋对象。小混混长得好,一头杀马特造型也顺眼,就是成绩垫底,日常被老师当反面典型。我那会不声不响地闷头学习,难得暗恋个人,对方好死不死明恋上了我。初中生没什么钱,小混混把自己省下来的钱给我买零食买发卡买练习册。看我喜欢什么就梗着脖子买了往我抽屉里塞,我又羞又怕,那时候学校管的严,老师不可能放任我们这样,我知道。后来老师找谈话,叫家长,我和他分开受审,昏天黑地过了几日,他瘦了一大圈,脸上还多了一条被他爸用皮带抽出来的伤。他对我说:“我喜欢你,怎么样我都喜欢你,你给我个准话,你要是愿意接受我,我带你走,无论如何我都会护着你一辈子。”他说这话的时候在哭,我给他擦了擦眼泪,说算了,我不想这样,我想考重点,想考大学,你放我走吧。女人讥讽地看着我:“哟,想起来啦?”“他……还好吗?”我有些难以启齿。女人哈哈一笑:“当然好啦,我俩私奔了,错过了考高中,后来家里妥协,我俩一起去上了技校,毕业后出来开了家小饭店,生了俩孩子,他把我养胖了四十斤,还拿我当个宝,你说你后悔不?”女人背后的光门里我看见了一家干净的小饭馆,一个穿着厨师服的中年男人在处理食材,比起当年的青春帅气,如今虽然发福了,眉梢眼角却依然温和,他抬起头,看向我旁边的女人:“快点回来吃饭,早饭就吃那么点,身体怎么吃得消?”女人走了,光门消失,我怅然若失。我懦弱了那一次,错过了这一生唯一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那样热烈爱着我的少年,我再也没有遇到过。选择了爱情的我坠入了世俗的柴米油盐,我问我自己,后悔吗?又有人拍我肩膀:“喂,认识我吗?”我看了看她背后的光门:“你也是我?”她穿着一身职业套装,长发盘在脑后,精致干练:“我是那年高数课上没逃课的你。”我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那年我踌躇满志进了校园,但对专业课程的不适应让我心生退意,高数课上,我第一次逃了课,因为我怎么都理解不了傅立叶变换。“那时候我没逃课,通宵了好几个晚上弄懂了傅立叶变换,后来我喜欢上了我的专业,我一路读到博士,去国外学习了两年,回国后,在军工研究所做项目负责人。”女人不爱笑,长久的专业浸淫让她整个人的气质都显得冷厉,可不管如何,她是成功的,我看得到她眼里的光。我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女人走了。又一道光门打开,走出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的举止优雅从容,一把年纪了依然妆容精致衣品不凡。“你是哪个我?”我有气无力。“我是那年没去相亲的你。”老太太笑眯眯道。我捂脸想死,毕业五年,家里忍无可忍,逼我去相亲,我去了,对方跟我条件差不多,看着也不辣眼睛,我想着凑合过吧,于是答应了交往,奉行着什么年纪就该做什么事的原则,我跟他28岁结了婚,29岁生了个孩子,此后多年相敬如宾,处得比朋友还要客气。老太太眯着眼回忆:“那年我没去相亲,因为我突然觉得,我就这一辈子,为什么非要按别人的想法来过呢?我那年辞了没前途的职业,一个人学英语,写作,靠着稿费一路走一路看,我走过了许多国家,认识了许多的朋友,我一生未婚,但我的生命不比任何人贫瘠。”我囿于一个城市,一方天地,一个家庭。我在一点一滴的生活中慢慢磨尽了眼里的光。我蹲在地上嚎啕大哭,光门消失,又出现,无数个我走出来,给我讲述她们的故事。那是我无数次应该有勇气,却最终退缩的时我猝然惊醒,眼前是雪白的天花板,旁边竖着一个吊瓶,顺着吊瓶透明的管子看下来,我看见了自己松弛变形的手。我想起来了,我已经老了,我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我把所有的选择都抛弃了,一路畏畏缩缩,安安稳稳,走到了油尽灯枯。病房里没有人,我笑了笑,吃力地坐了起来。我伸手拔掉针头,掀开被子走了出去。窗外阳光正好,天空中还有各式风筝。我懦弱了一生,爱情、理想、自由……我统统放弃了,到如今,只剩下一具将死之躯。最后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吧,让我自己选择死亡。我笑了笑,自天台边缘一步踏出。我尖叫一声,醒了过来。我还在初中的课堂上,黄毛小混混正在偷偷往我抽屉里塞巧克力。他尴尬地搓了搓手。我伸手掐了他一把:“喂,”我说:“我喜欢你。”“但我想考重点,考大学,学喜欢的专业,做出一番事业,等我老了,我还想去周游世界,你要不要陪我一起?”小混混愣愣地点头,模样呆得可爱。“那把这些弄懂先。”我丢给他一沓练习册,顺手在他一头黄毛上揉了一把。去他妈的老子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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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能知道自己的可爱,一旦知道了自己可爱之后就会非常嚣张,吃橘子的时候它扒拉你,想要来一瓣,吃红烧排骨的时候它扒拉你,想蹭口肉,就连吃药的时候,它也扒拉,俨然一个买不到药的患者样子。
打吧,好像不太好,毕竟我小时候也馋,遇到卖炸串和冰棍的就走不动路,开始扒拉我妈,我妈说我小时候讨人嫌,我一开始还不信,现在终于明白了她的苦衷。
做父母,难啊。
不打吧,也不行,今天盯着你吃东西,明天就会盯着你上厕所,今天要红烧排骨,明天就要佛跳墙,人扒拉没关系,狗要是扒拉,腿上瞬间就两条白印,刚想拿衣架打两下,狗咻的一下就跑床底去了。
还叫两声,你来啊!
想想狗也不容易,好好一只牧羊犬,多半时间只能呆在屋子里,身在樊笼,心在牧场,看什么都像羊。
带它出去跑两圈,精力比我还旺盛,跑一千米都不带喘,有时候还会过来赶人,我要是羊,味道肯定特别好,成天被狗追着跑,肉质紧实,能上美食纪录片。
有时候遇到其他的狗,那些狗都不太待见它,它一只小小的狗追着人家大狗跑,大狗烦了,朝它叫一声,它立刻躺倒,露出肚皮,就差在肚皮上刺四个大字,好汉饶命。
狗平时太无聊了,我就给它买了好几个玩具,有毛绒玩偶,也有尖叫鸡。
它没把毛绒玩偶当成好朋友,而是当成了流星锤,咬住之后就疯狂甩头,毛绒玩偶刚好打到我腿上。
我朝它吼,“你有病啊。”
狗睁大双眼,耳朵立起来,特别无辜。
后来不让它玩毛绒玩偶,让它玩尖叫鸡,狗一开始很谨慎,尖叫鸡叫一下它也叫一下,像和声,等到习惯了,自己不叫了,尖叫鸡一直叫,像吹唢呐,仿佛有一颗传承中国传统乐器文化的心。
我学吉他好几年了,一直不太成器,有时候拿出来自娱自乐,最近在学《LastDance》。
刚准备抒情,我开始唱“你给的......”
我还没唱出口,床底下突然传来一声“叽!”
狗在玩尖叫鸡。
我深吸一口气,“你给的......”
又传来一声“叽!”
“你给我出来。”我拿晾衣杆赶狗。
狗边叼着尖叫鸡边跑,“叽!”“叽!”“叽!”“叽!”
过了几天,尖叫鸡不响了,我瞅了一眼,咬漏气了。
好了,我宣布,我们两个的音乐生涯一起结束。
晚上狗不愿意睡笼子,天气太热,想睡地板。
行,那睡吧。
凌晨的时候我听见咔嚓咔嚓的声音,估计是狗在搞鬼。
“你在干啥?”我问狗。
狗不出声,好像又睡了。
过了几分钟,又听见咔嚓咔嚓。
“你在干啥?”我又问狗。
狗去尿垫子上撒了泡尿。
我就又睡了。
我昨天看了电视剧,梦里正在和胡八一,王胖子,一起倒斗。
突然又是一阵咔嚓咔嚓。
该不是墓要塌了吧。
我立刻吓醒了,发现狗蹲在墙边,在抠墙皮。
“你完了。”我对狗说。
狗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灭顶之灾。
我把狗胖揍了一顿,又准备继续睡觉,说不定还能把梦续上。
结果还真给我续上了,费了千辛万苦,终于进了那大墓的内室,中间有个棺材。
就在准备开馆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恶臭。
完了,是尸臭,这里面有粽子啊。
然后我又听到了一阵吧唧吧唧,一个很不好的念头突然跳进我脑袋。
打开灯。
狗在吃屎。
我看狗:?
狗看我:?
“你真的完了。”我对狗说。
狗这回学精了,咻的一下跑到床底,爪子上的屎擦满了地板。
我:......
养狗的这段时期,痛苦似乎大于快乐。
当然也有很有趣的时刻,狗现在疫苗还没打完,不敢给它洗澡,只剃了毛,摸上去很暖和,像个小火炉。
刚到家的时候,它喜欢在我脚边睡觉,现在抱着它,它就会在怀里睡觉。
每天回来,狗总会蹦蹦跳跳扑过来。
如果爪子上没带着屎就好了。
狗能活十几年,也就是说我可能要与它抗争几千个日夜。
但有时候想想,十几年,又真的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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