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岁那年遇上个比我小俩的男孩,长得软,又生的乖,会脆生生的叫我哥哥。有次我靠近闻到小孩身上有股淡淡的花香,很好闻开始,我仅是看着他,后来则是莫名,疯狂的喜欢。高中毕业后,我们在一起了,那是惊蛰的前两天。
二十岁时,他被他妈送去“治病”,我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只是在某一天的清晨,床边一切冰冷,没有了他的温度,我想过去看他,可是我站在他的家门,他妈便用棍把我打了出去,我不知道他在哪,在哪个医院,为此我跑遍了这座城市的医院,我固执的认为,他只是同我开个玩笑,我便一个个找,甚至是寻人启事。我仅是想看他两眼,就那么两眼。后来,我才知道,所谓治病,是戒同。
他最喜欢茉莉花香了,我无时无刻的想,想着他的温度,想着他的气味,想着他。
大约半年之久,我再次见到他,躺在冰冷的台上,身体没有了往时的温度,也没有了他的花香。他死了,手腕上的割痕触目惊心。我不敢信,甚至天真又愚蠢的觉得小孩还会醒来,缠着自己去买他爱吃的小笼包。
良久,我的心猛的抽痛起来,即使用手拼命摁住也疼的快碎了,我甚至想陪他一起死去。
他的遗言,写在一张纸条上,字扭扭歪歪,我记得他的字明明很好,堪堪几字
“哥,你带我回家吧。”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因电击与药物治疗过度,精神崩溃,才选择自杀。电击?药物?我质问他的母亲,她骗我说只是一般的病,呵,但是一般的病可以使用电击?我再三逼问,她才跟我说,她把他送去了戒同所。
我开始想象他那半年的每一天,是如何过去的?每天周而复始的吃药,被电疗,手上的针孔密密麻麻,夜晚只有蜘蛛苍蝇陪伴。我甚至想象的到,他的绝望,他每一次被电疗的痛苦。我浑身冒着一股冷汗。
我后悔了,这四年,我后悔了。
如果我没有去招惹小孩,那他现在是不是不会死?是不是会找到一个他喜欢的女孩,到后来娶妻生子,过完他幸福美满的一生。
那天我没有回去,而是去了我们高中的学校,那里已经废弃了,我坐在顶楼的台阶上。
我叫顾北生,生于二十一年前三月十二日,在四年前爱上一个男人,于今年六月十七号失去他,既然今生不能相爱,那下辈子便岁岁不相离,携手到白头。
向后仰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了他,蓝白的校服,手上拿着一束茉莉,我和他就如此度过了这一辈子。
我仿佛又回到了十七岁那天下午,我们一起放学回家,我又闻到了他的身上的茉莉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