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昏君,因为我把天下让给了一个狼崽子。
十六岁那年我随军出征,在城池下抱回来一个黑瘦的小孩儿。
小孩儿约摸着也就五六岁,身上挂着一个破破烂烂的麻袋,脸也脏兮兮的,不说不闹也不哭喊,只是用那一双葡萄大的黑亮眼睛看着我。
军师让我扔掉,因为他不知道会不会是敌方的奸细。
我垂眸思考了一会儿,想要把小孩送回城池边。
可正当我要转身回营的时候,小孩扯住了我的手。
他仍旧不说话,只是看着我,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我。
我那时心智还不成熟,心一软就把他留了下来。
可我没想到,这一留,我就成了千古罪人。
我陪着小孩一起长大,他始终沉默寡言,唯一向我提出的要求也只是练兵习武。
等他长到十三四岁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小孩长的十分俊俏,颇有些敌国的风范,于是我开始起疑。
还没等我把疑惑解开,我猛然间发现我过于关注这个小崽子了。
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可就在我发现这个惊天消息的同时,小崽子把我的父亲杀了。
他提着我父亲的项上人头让我即位,我没有办法,只能答应。
我成了他的傀儡皇帝,他跟我说他想在我面前杀光国家的百姓。
我嗤笑,笑他自不量力。
他并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抬起眸妖异的勾起了嘴角。
他把我压在了龙椅上,在我耳边哑声说道——
“你想要的不就是我么。”
我直视着他带笑的眼睛,猛的把他推开了。
他说的确实很对,我是心甘情愿成为他的傀儡的。
心、甘、情、愿。
我亲手把自己的皇冠融进了硫酸,看着它腐蚀糜烂,我站在横尸遍野的城墙之上,看着他挥洒刀剑。
当我再次从噩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今夕何夕了。
我发现他开始沉溺于酒池肉林,拥着美人儿上演着杀人的戏码。
你永远不知道,明天锅里的包子馅儿会是哪个大臣的大腿肉。
我开始厌倦了这种恶心的生活,于是我用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寝宫。
我的喜欢太过卑微,只能用别人的生命供他取乐。
我留了一封圣旨,只不过里面没有“奉天承运”之类的狗屁话。
我画了一个平安符,送给他,也送给尚未遭殃的城池百姓。
四处迸溅的火星燃着了我金色的衣摆,我与火光融为一体,只留了一具烧焦的骸骨。
其实放火之前,我还去见了撰写历史的大臣。
“昏君是我,百姓是我杀的,城池是我毁的。”
“你就说我得了失心疯,中了巫人的蛊;”
“而那个小狼崽子——”
我停顿了一下,落寞的垂下了眸。
“早就在那场战争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