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
“为什么杀人?”
“警察叔叔,你经历过与同伴生死与共,闯过难关,却在即将到达终点的时候,被你的伙伴杀死吗?”黑发少年冷笑起来,“不好意思,我这就回归正题。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你待会来你们这儿自首了,是不是?也对,他都16岁了,除非自首,不然这贩毒的罪名,呵呵呵……”
“你——”
少年冷笑着打断他:“我不满14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你能拿我怎么样?”
黄警官气得浑身发抖。他真想一巴掌打在这个少年脸上。
少年冷冷的瞥了他一眼,11岁的脸上带着魔鬼的笑容。
“听说过囚徒困境吗?警察叔叔?”
“囚徒困境”讲的是有一名聪明的警察抓到了两个逃犯,但是苦于没有他们杀人的证据。于是他就两人说,他们可以选择坦白或者抵赖。
如果两人都选择坦白,那就各判十年;如果两人都选择抵赖,那就各判一年;如果一个选择了坦白,另一个却选择了抵赖的话,坦白者将被释放,抵赖的将被判八年。
你或许听说过这个故事。而这故事的结局一定是两个自私的逃犯自食其果。但我今天却要讲讲这个故事的不同版本。
“我不会做那个为背叛者损失惨重的人……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我的座右铭就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因此,我杀了那个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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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怎么样?”
黄警官刚走出审讯室,一个年轻人就迎了上来。
虽然审问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在场。但警察们根本就找不到这个少年的监护人。
“这家伙……”黄警官叹了口气,“典型的反社会人格,他长大之后,不知会有多么可怕。”
年轻人感同身受的点点头:“是啊,他这些反侦查手段,不知道是谁交给他的,长大之后,估计会是个高智商的变态杀人狂。”
这个被称为未来的变态杀人狂的黑发少年,就是引子(也是本书的)的主角之一,斯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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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岁的中年男人走进审讯室,那个黑发少年正专心致志的看着一只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蜘蛛。
我们暂时把视线离开他们,回到三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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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雨夜。斯宾塞正盯着面里升起的气泡发呆,“咔嚓”一声,出租屋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十七八岁的非主流少年走了进来。
“哎,死神,你怎么没给我留点饭吗啊?”
“死神”是斯宾塞的代号。斯宾塞不记得他这个搭档叫什么名字了,他只记得,他的代号是耗子。
斯宾塞回过神来,他敏感地注意到耗子的笑容明显有点儿不自然。
“啊,我刚从网吧回来。”
斯宾塞察觉到有点不对劲,耗子一旦去网吧肯定会玩个通宵的,还是第一次这么早就回来。但他也没怎么在意,哦了一声,继续吃他的泡面去了。
整个晚上耗子都坐卧不安。斯宾塞无意间往他那里靠近一点,他就身体僵硬,脸上的表情非常的不自然。
耗子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这也是斯宾塞选择他做搭档的原因。毕竟道上混的都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家伙。斯宾塞清楚,耗子肯定瞒了他什么事。
第二天放学回到出租屋,耗子还在网吧。斯宾塞了解耗子,他在床铺下翻找了一会儿,找出了一本笔记本。
翻看完以后,他冷漠的脸上一如既往的毫无波澜,左手却紧紧地攥成拳头,手上的纸被他揉皱成一团。
耗子写得很长,主要的只有一句话:今天我去派出所自首,我还没成年,自首应该能少判点儿吧。对了,不知道兄弟们会怎么看我。死神重教少教所出来后可能会揍死我吧。
斯宾塞发出一阵冷笑。耗子,你说得对,你确实是会被我弄死。不过不是几年之后,而是现在。你未成年,我还未满14周岁呢,就算我杀了人,警察又能拿我怎么样呢?
斯宾赛找到桌子前拉开抽屉,拿出一把裁纸刀。
凌晨2点差十分的时候,耗子回来了,哈欠连天,满眼血丝。
耗子是一刀毙命,因为他实在是太疲倦了。
所有人在身体被意外发现后,都认为凶手是一个变态杀人狂,没有人怀疑他。
除了那个瑞尔斯。
三天前,他被带回警察局。
雨水顺着头顶往下流淌,在脚下绽放成一朵朵雨花,他抬头看着天空,化不开的黑色,一如他的未来。那未知却又注定的结局。
你怎么可能让一个从未感受过温暖的孩子,相信善良与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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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进来这么久,斯宾塞没说过一句话。
他一直专心致志地盯着那只蜘蛛。
最后,他找男人要了打火机,点燃了那只蜘蛛。
看着蜘蛛痛苦挣扎的样子,他笑了起来。
犹如恶魔撒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