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各家报纸都刊载着所谓“布瑞克斯顿破案”的新闻。福尔摩斯和我正在讨论这些报道,过道里和楼梯上突然想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这是侦缉队贝克街分队。”我的伙伴像煞有介事的说。这时,只见6个街头流浪儿冲了进来。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找到了吗,维金斯?”
一个孩子继续达到:“没有,先生。”
“一定要继续查找,这是你们的工资。”福尔摩斯给了每人一个先令。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这群孩子就像一窝小耗子似的下楼了。
福尔摩斯说:“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噢,葛莱森来了。”
门铃一阵猛响,一眨眼的功夫,格莱森就闯进了我们的客厅。
“阿瑟·夏朋婕,是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葛莱森得意的大声说。
“你是怎么得到线索的呢?”
“还记得死者身旁的那顶帽子吗?那是从坎伯韦尔路129号的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来的。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乌,很快就查到了这顶帽子是送到一位住在陶尔魁里,夏朋婕公寓的住客锥伯先生处的。”
“我去拜访了夏朋婕太太,她告诉我们锥伯先生在她那里差不多住了3个星期。”
“他和她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在客人稀少的淡季出高价住在夏朋婕太太的客房里。可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不检点,夏鹏姐太太才把他们赶了出去。”
“这两个人搬走还不到一个小时,锥伯又回来了。他醉醺醺的闯进房来,说他没有赶上火车,并要强行带走他的女儿。就在这个时候,夏朋婕太太的儿子走了进来,用棍子赶走了他。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了锥伯先生被人谋杀的消息。”
福尔摩斯打了个呵欠,说道:“后来有怎么样了?”
“我找到夏朋婕中尉,把他逮捕了。”
“那么说说你的高见?”
“根据我的看法,他追锥伯一直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争吵之时,锥伯挨了狠狠地一棒子,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送了命,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当夜雨很大,附近又没有人,于是夏朋婕中尉就把尸首拖到那所空屋里去了。”
就在这时雷斯垂德上了楼,走进屋来。
葛莱森得意的说道:“你找到那个斯坦节逊先生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的说:“那位斯坦节逊先生,今天早晨6点左右在郝黎代旅馆被人暗杀了。”
雷斯垂德说:“有人曾在3号晚上8点半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4日清晨2点,锥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就是要弄清楚从3号晚上8点半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斯坦节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我就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当时我认为,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手,按常理来说,斯坦节逊当天晚上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他才会在到车站去。”
“今天早晨8点,我来到了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侍者说他已经等了两天。”
“我急忙上楼,却发现房门是反锁着的下面流出血来。我用肩把门撞开,进入室内。屋内窗户打开,窗子旁边躺着一个穿着睡衣的男人尸体,就是斯坦节逊。致死的原因是被人用刀刺杀。还有一个更可怕的情况,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福尔摩斯立刻答道:“是用血写的,拉契。”
“又是这个字。”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了。
雷斯垂德接着说:“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再去牛奶房的时候,看到平日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这个窗子大开着。这个孩子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在做活。他记得这个人身材魁梧,红红的脸,穿着一件棕色长外衣。”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有发现其他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的衣袋里只有一份电报,这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床上还有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时阅读的。他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的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他大生说道:“我的论断现在算是完整了了。”
两位侦探惊异地瞧着他。
我的朋友充满信心的说:“你把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在我这里。”雷斯垂德说着,就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来。
“请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大夫,请你下楼把房东太太那只要死的病狗抱上来。”
我把狗抱了上来,福尔摩斯从木匣里取出一粒药丸,切下一半放进一杯牛奶中,再把牛奶放在狗的前面,过很快就把牛奶舔干净了。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看这只狗,并期待着某种惊人的结果发生。但是显然,药丸对他没有任何作用。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突然高兴的尖叫了一声,跑到药盒前,取出另外一粒,把它切成两粒,把半粒溶在水里,加上牛奶,放在狗的面前。这不幸的小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就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两粒药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药,另外一粒则完全无毒。”
“不会再有暗杀发生了。”福尔摩斯突然站立,对着我们说,“你们可以放心。凶手的姓名我知道。我预料很快就能把他捉住了。但是办法要细致周到,因为咱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凶恶、狡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