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雅一家要搬到县城里的消息传到胭脂耳朵里的时候,已经是胭脂和赵壮成婚大半年了。
“赵郎,外面吹吹打打地做什么呢?”胭脂一边绣花,一边问。
赵壮正在清理猎物,漫不经心地回道,“你那隔壁一大家要奔县城了。”
“啊?”胭脂绣花的手顿了顿,“家里这么好的产业,就这么狠下心奔县城啊?秀雅她爹连村长都不当啦?”
“你当人家是傻的?昨儿跟我一起上山的就是秀雅她二哥,他们啊,就秀雅哥、秀雅和秀雅她娘去县城。别的都先留在赵家村,若是那赵一辰争气考上成了官,他们再跟着去县城。”
赵一辰便是赵秀雅的竹马堂哥。
“那赵一辰我听着是个好的,估计也没啥大问题。”胭脂将兰花的最后一瓣绣完,用嘴咬断绣线。“但这吹吹打打的,是不是太早了?”
“秀雅他们家想把赵一辰先定下来呗。毕竟,男人嘛,谁也说不准要是成了事,还认不认嘞。那叫啥来着?糟糠之妻,是吧。要是赵一辰不认,这赵家村所有人都得一口一个唾沫。书生啊,最舍不下的就是那张脸。”
赵壮将洗干净的兔子收拾好,倒掉污水,“我听秀雅二哥说,秀雅哭了一晚上呢。”
胭脂愣了愣,“为啥啊?”
“说不定是赵一辰跟秀雅说,这么是不信他,是逼他呢呗。”
赵壮舀了盆水,细细地洗了手,这一阵子,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小媳妇突然闻不得血腥味了。这不自己在大门口弄,而她就坐在堂屋里,不愿意离近点。
“唉,原来,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啊!赵郎,我以前可是羡慕秀雅了,人好看,说话温柔,整个人都是大家闺秀的做派。又是家里最小的,全家哄着捧着长大的,哪里像我啊。”
赵壮走进堂屋,拿走胭脂手里已经做好的绣活,“人比人气死人,你怎么就知道你不是别人羡慕的对象呢?我赵壮对你自认不错吧。”
胭脂抬眼笑了笑,“可不,谁不说我跟了你,过得好着呢。”
赵壮刚想用手轻轻摸摸自己媳妇越来越光滑的脸蛋,可在他刚将手放上去的时候,胭脂却猛地偏头干呕了起来。
“小丫!你怎么了这是!怎么越来越厉害了?我连挨挨你都不行啦?”
赵壮连忙去娶炉子上的水壶,倒上一杯,兑上凉水,递给胭脂。
胭脂猛喝了一口,才将胃里泛上来的恶心感压了下去,她忙拜拜手,“你,你快离我远些!有血味儿!快快!”
赵壮拍着后脑勺,“你这,你这到底咋了!不行,我得去找强叔,给你看看啊!我这都有半个月没碰你了!”
胭脂哪能不知道自己是有大半的概率是怀孕了,可自己这个李小丫的人设,作为刚15岁半的小丫头,那能知道这些呢?
“行,那你去吧,我也确实越来越难受了。”
“我先扶你上炕,你去炕上暖和着等我,我快快回来哈!”赵壮整个人都有些急,偏偏扶着胭脂的手还轻轻的。
这让胭脂的心,在这冬日也暖暖和和的,就像整个人都泡进了热水里,舒服又熨帖。
【嘀嘀嘀~】
【任务对象李小丫的不甘值已下降至3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