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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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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说明这一篇是一篇同性文

自从母亲也去世后,我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我在老家的小县城里开了家书店,收入刚好可以维持我的生活。我以为,可能我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平平静静,再无波澜。直到我接到他的电话。余安。我这辈子最好的兄弟。他说,他要结婚了。我都快忘了我们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了。好像是两年前,我母亲去世的时候。我还记得那天,雨下的特别大。空空的墓园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没有打伞,跪在母亲的墓碑前,跪了许久。一颗颗雨滴砸在我的身上,但我却不觉得痛。母亲走了,从今往后,这世上,我再也没有亲人了。我不知道我淋了多久的雨。我只记得,后来有一把伞罩在了我的头顶。我抬头看了伞的主人一眼,笑了。是余安。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手上还打着吊瓶。余安看到我醒了,先是舒了一口气,又皱起了眉头。“顾城,发生这么大的事,你都不和我说一声吗?”我没有回答他,只是背过了身,藏住了我那颗即将溢出的眼泪。身后的余安长叹了一口气。“顾城,我知道····阿姨是你唯一的亲人了,可你·····可你再怎么样,也不能不爱惜你的身体啊。如果我没有去找你,你可能会死在那里,你知道吗?”我蹭了蹭枕头,忍住喉咙的不适,闷闷的开了口。“我又没有求你管我。”余安的声音大了几分,带着一股怒气。“对!你没有求我管你,我就是贱,我想管你。我贱的一听说阿姨去世,就赶紧去火车买票,没有坐票,我站了十个小时来找你。打你电话你不接,我怕你出事,一个墓园一个墓园的找你,结果只换来一句,我又没有求你管我。顾城,你说我是不是贱?”眼泪终究忍不住,溢了出来。我克制住自己想颤抖的身体,闭紧了眼睛,缓缓的吐出一句。“余安,你走吧。”

身后传来重重的关门声,我睁开满是泪水的眼睛看了一眼,确定他已经走远后,拔掉针头,埋进被子里哭了起来。余安,对不起。我真的不想让你看到我这幅样子。我最脆弱,最无助,最难堪的样子。我希望你心里的我,永远都是那个积极阳光,爱笑的我。余安,真的对不起。那次之后,我们再没联系过。有很多次,我打开手机,看着余安的头像,一看就是半天。其实我很想给他发条消息,问问他怎么样,最近过的好不好。可我不敢。我只能盯着那个熟悉的头像,把手指放在那张头像上,摩挲一遍又一遍。余安的头像是个头顶散发着金光的Q版佛祖,是我很久之前发给他的。我永远都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余安的时候。

大学入学第一天,我下了火车,打了个车直奔学校,但正好遇上了高峰期,路上很堵,直到天都黑了,我才进了学校。还好第一天不用上课,说明情况后,老师也没有怪我,和我说了宿舍在什么地方,就让我回去休息了。走到宿舍门前的时候,我长吁一口气。宿舍里没开灯。我这个人,从小就孤僻,不喜欢接触生人。当时报考这所大学,还是因为这个学校有双人间。当然我更喜欢单人间,可以我的成绩,这所大学是我最好的选择。虽然没有单人间,但双人间比四人间,八人间好多了。我想的是,能少接触一个人,就少接触一个人。来之前我的心里很忐忑,虽然宿舍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和陌生人相处。现在看到宿舍没开灯,我稍微宽了宽心。可能宿舍里没有人,或者已经睡了。这样挺好的,省的我还要和他打招呼。我推开门,走了进去。我在墙上摸了几下,摸到了一个凸起的小开关。“啪”我按了一下,刺眼的光让我眯了迷眼睛。

当我缓过来睁开眼睛往宿舍里看去的时候,发现宿舍中间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站着一个人。余安。他站在椅子上,一脸惊恐的看着我。他很高,踩着板凳站起来,头顶都快碰到天花板了。他的身后,是正在发光的灯泡。我承认,看到他的第一眼,我笑了。因为他的样子,让我想起了电视剧里的佛祖。就是那个脑袋后面会发光的佛祖。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在修灯泡。他前脚刚拧好,我后脚就打开了开关。每当说道这里的时候,他都会拍拍我的肩膀。“顾城,你要是再早按一会,可能现在我已经入土了。”余安的性格和我天差地别。我喜静,他喜动。我不喜欢交朋友,他和谁都能称兄道弟。我自卑,他自信。他像个会发光的小太阳,而我是被太阳温暖的可怜人。可能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太好笑了,我居然一点也不排斥他。我们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有一次,我玩手机的时候看到一张可爱的Q版佛祖图片。我脑子突然里闪过一个画面,是我和余安第一次见面的那天。那个脑袋后面会发光的余安。我笑了很久,保存了那张图,发给了他。我的本意是想逗逗他,没想到他直接换成了头像。还贱贱的回了我一句。——谢谢,我很喜欢,这个佛祖很符合我的气质,和我一样可爱。后来,他再也没换过头像。再后来,因为他,我开始尝试走出自己的小世界。直到那个时候,我才感觉自己像一只井底之蛙。活了那么多年,就蹲在井底,望着哪一方小小的井口。我以为天空就那么大。其实天空的广阔我无法想象。是余安,把我从那个泥的井底拽了出来。是他带我看井外的草地,鲜花,蓝天。也是他让我知道,这世界,其实很美好。

手机震动了几下,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沉寂了很久的同学群。余安在群里发了电子请柬,引出了几个多年不联系的老同学。——我就知道你们肯定会在一起的。——恭喜恭喜啊。——啧啧啧,余大少爷终于玩够了,愿意结婚了啊。——我们家小诺追了你九年,可算把你追上了,新婚快乐啊,余安。群里的消息还在滚动,但我没心情去看了。小诺,也是我的大学同学。整个大学时期,她喜欢余安,是公开的秘密。不过可惜的是,余安不喜欢她。即使整个大学余安都没有交女朋友,他也没有答应小诺的告白。每当我问起他的时候,他总会的瑟的撩一下头发,然后说。“恋爱嘛,是要跟真正喜欢的人一起谈的。”我很认可他的话,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快三十岁了,还是单身。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不可能的人。他叫余安,是个男人。我叫顾城,也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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