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忘机:“还有呢。”
魏无羡:“还有什么?”
蓝忘机道:“你给了她们何物?”
魏无羡道:“哦。你说那个?是胭脂。”
“之前看你身上一直带着胭脂,我就买了点放在你这里,也许是你平时用的也少,竟然没发现。一直带在身上。”,魏无羡道:“不过你别生气啊,我上次买了好多,怕你这搁着也坏了,就给了他们一个,回去我在给你买,咱俩去店里挑你喜欢的。再说了,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蓝忘机之前到真是没注意到,听她这么一说,开始翻看起来,果真有不少上好的胭脂。蓝忘机笑着说道:我有那么小气嘛!“
魏无羡看着蓝忘机这般模样心里甚是欢喜,紧接着顿了顿又道:“蓝湛,你终于笑了,既然喜欢,以后就只许给我看了!我把你这辈子的胭脂都包了!”
这样的小插曲还是无法掩盖这条路的阴森,两人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城头的角楼缺瓦少漆,掉了一个角,异常破败难看。城墙上尽是不知何人乱画的涂鸦。城门的红色几乎褪成了白色,门钉一颗一颗锈得发黑,两扇门虚掩着,仿佛有人刚推开一条缝,溜了进去。
还没进去,就让人感觉,这必然是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魏无羡沿路走来时,一直在四下打量,到了城门前,评价道:“风水真差。”
蓝忘机缓缓点头:“山穷水恶。”
这座义城四面都是高山峭壁,山体严重向中央倾斜,呈压倒迫胁之势,仿佛随时会塌下来。四面八方都被这样黑魆魆的庞大山岩包围着,在惨惨的白雾里,比妖魔鬼怪还妖魔鬼怪。光是站在这里就让人胸口发闷心口发慌透不过气,有一股强烈的威胁感。
自古以来就有“人杰地灵”的说法,反过来的说法也是有的。某些地方由于地势和所处位置,风水恶劣,天然的一股霉气萦绕,居住在此地的人容易短命夭折,诸事不顺。若是祖祖辈辈都扎根于此,更是霉到了骨子里。而且经常滋生异象,发生尸变、厉鬼回魂等事件的可能是别地的好几倍。显然,义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种地方一般位置偏僻,仙门世家管不到。当然,也不想管,很麻烦。比水行渊更麻烦。水行渊还可以驱赶,风水却是难以改变的。没人哭喊着求上门来的话,各家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不知道了。
背井离乡是城中居民解脱的最好办法,但如果一个地方的人世代扎根于偏僻之地,是很难下定决心背井离乡的。就算家乡十之六七的人都短命,但说不定自己就是那另外的十之三四呢,似乎还可以忍受一下。
两人走到城门前,交换了一个眼神。
“吱呀——”,不堪重负的承轴,载着两扇没有对齐的城门,缓缓打开了。
眼前所见,没有车水马龙,也没有凶尸扑面。只有铺天盖地的白色。
大雾弥漫,比城外的雾气浓郁数倍,只能勉强看清前方有一条笔直的长街,街上没有人影。两侧是竖立的房屋。
两人自然而然朝对方靠近几步,一齐进入城中。
此刻仍是白天,城里却寂静无声,不但没有人语,连鸡鸣犬吠都听不到一丝,诡异至极。
不过,既然是被那条左手臂指定的地点,若不是不诡异,才教人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