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啊——”一声惨叫划破了寂静,天刚蒙蒙亮,周九良把脑袋从被窝里探出脑袋,疑惑地看着自家先生:“怎么了……我去!”
地上有一个雪白雪白的毛球,跟手掌差不多大,孟鹤堂愣了一会,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把毛球抱起来,周九良这才看清,合着不是毛球,是只兔子,而且还是只垂耳兔。
“朋友家的宠物,他出差没法养,我就带回来了……”“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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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还挺可爱,小哥哥你养的啊?”张云雷把小兔子抱在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翔子你看,比你眼睛还大......嘻嘻,小哥哥它叫什么啊?”
孟鹤堂一愣,不太聪明地歪了歪头,想了一会:“好像叫......小米?”
“还不如叫大米,你看它那么白,多像大米。”杨九郎在旁边接话,然后继续和周九良站在一边看着自家媳妇。
四个人正聊着呢,周九良抬眼看见了挂钟......已经中午了,不过今天周一,正好放假,倒也无所谓。
“唉?都下午了?九熙九华应该在家,一起过来吃个饭吧。”孟鹤堂看了眼手机,兴致很高的样子,把小米抱到怀里,“正好让他们看看小兔子!”语气中透着不知名的骄傲,眼睛水汪汪的。
张云雷一脸无奈,他们今天不放假啊,三庆园还等着他们,嘚,全当提前查作业去吧。
尚九熙何九华莫名其妙地就被队长拉出来吃饭了,不过不是在宿舍里,四个人又拉上老秦跟梅梅跑去了小园子附近的烧烤店。
一开始何九华还有些担心垂耳兔怎么办,最后几个人决定把兔子带出去玩,如果有人去蹦迪就让梅梅先带回去。
于是烧烤摊上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幅画面:六个人带着一只垂耳兔......好恐怖啊!
大概到十点,一群人按原计划去蹦迪,但是孟鹤堂说自己有点累,便带着小米回去,让梅梅自己去买粥了。
回家的路上有个胡同,孟鹤堂秉着有近路就抄的习惯,往胡同里欠欠身瞅了一眼,就跑了进去,结果不跑不要紧……偏偏他孟鹤堂是个o!
胡同里有个混混头子,天天在附近喝酒嫖娼,看见了孟鹤堂,自然就不肯放过了。
孟鹤堂的信息素是奶糖味的,很淡,可是很好闻,配上怀里抱的垂耳兔和脸上怯懦糯的表情,煞是可爱。可相比之下,那混混头子是个烟味的a,味道十分呛人。
混混正对有点神智不清的孟鹤堂动手动脚,角落里的梅九亮直起身子,温润如玉的公子笑着,那混混头子看梅梅也是个o,借着酒壮胆,“嘿嘿”地笑了:“过来,陪你大哥玩玩......少不了你的好处......”
梅九亮倒也不怕,刚刚给周九良发了短信,现在应该已经往这边赶了,他本来不想出来送死,他到底是o,跟几个a打起来的话肯定吃亏,可再不转移那混混的注意,孟哥怕不是就回不去了。
梅九亮一边应着,一边往胡同口看,瞅见了几个人影,彻底放松下来时才发觉腿越来越软,看见了秦霄贤过来,身子一倒,扑在了秦霄贤怀里。
跟周九良过来的只有秦霄贤何九华,为的就是拽着他,不能让他把人弄死。
看梅九亮倒在秦霄贤怀里,周九良的眼神简直......可以杀人了……脸色嘛……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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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字奉上!
对不起对不起!拖到半夜才写完啊啊啊~不过至少没拖到明天早上(捂脸)
以后还是随缘更叭( ・᷄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