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曾爱过我”
“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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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地从噩梦中惊醒,可脑海中我眼睁睁看着他闭上充满不甘和痛苦的眼睛的那副画面却不曾淡去。
三百年了,整整三百年了,众人皆称赞“如今天帝为人良善厚德,乃是天选之子”,明里暗里议论我好命,三生有幸得天帝垂青,一心一意到几百年来从未改变。却无人再提起当初赫赫威名的火神,仿佛这个人从未存在过。一向豁达的老胡都看不下去了,劝我切莫纠结于过往,他说逝去之人再难挽回,要珍惜眼前人。
可是,有时候,眼前人,未必是心上人。
对于当初温润如玉,低调再低调的小鱼仙倌,哦不,是如今的天帝,我理不清他对我的感情,是在面对自己重要之人死去自己却无可奈何之时那份共有的惺惺相惜?还是如众人所说的那样,他至今未娶只是为了等我回心转意?我愈发猜不透他,有时他明明是笑着的,可是你却从他眼里读不出一份笑意;有时他表面明明看起来很生气,但你却能知道他并不会惩罚于你。
我大概是六界中最失败的“未婚妻”了吧,连眼前人所思所想都不清楚。
“锦觅,你看看我带来了什么好东西?”老远就听见连翘欢快的声音,“快开门!”
我勉强逼自己笑了笑,拉开了大门,看见她从背后拿出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是对兔耳朵!
“快看快看,我们可以用这个来吓唬老胡啦!”她开心地挥舞着兔耳朵,仿佛看见平时最爱用自己长辈身份“欺压”逗弄她的老胡见到她就急匆匆逃跑的样子。我不由得笑了。
“锦觅,你笑了!你真的笑了!”连翘既惊讶又开心地看着我“我就说嘛,有我连翘在,锦觅一定会开开心心的!”
“那,你是从哪里得到的这双兔耳朵呀?”我笑着问她
“嘻嘻,你可能不记得了,我是在湖边第三颗柳树下找到的呀!你一定忘了,你当初从魔界回来,你说要埋起来,以免长芳主看见了没收,我当时就在旁边呀!”
是了,怪不得那么熟悉,竟是之前那双兔耳朵。“瞧我这记性,真的是每天只顾自己吃吃喝喝,都记不起这些旧物的存放之处了!”
“所以呀,锦觅,不要每天都只待在屋子里,要多出去走走看看,这样不仅你心情舒畅了,我们大家那些担心也都能减弱几分呀。”连翘拉着我的手,将兔耳朵放到我手里,便一边喊着“我和明伦约好了今天一起修炼,就先走啦!”一边跑跑跳跳,开心地走了。明伦是自一百年前相遇就一直围绕着她想要娶她的柳树精灵。作为好姐妹,我时常看着这对冤家打打闹闹,分分合合的,想来到如今终于是要稳定下来了。
真好,连翘也算是有了个好归宿。
我走回屋里,摸了摸这双兔耳朵,想起当初我们三人在魔界的客栈里同吃同住,共同擒拿穷奇这等上古凶兽。
“若一切都能重来就好了”我心里想着,却清醒地知道这个想法不过是虚妄。
失去的已经失去,没有能弥补的机会了。
我开始收拾行李,想要重游与他走过的地方,想要千遍万遍提醒自己,曾有那么一个人,视我如生命,爱我不顾朝夕。
可终究太晚了,如今,我能他给的,只有我这满腔无处可诉的悔意和一颗无处安放的心。
遇你,在我懂爱之前。
爱你,却是在伤你之后。
人生只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