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遇
自从喜欢上公交车上的那个小哥哥之后,我就很希望能经常碰到他。
第一次注意到小哥哥是因为他的小半截花臂。
他的左手臂靠近手腕的地方有一小段规则的图形,当时就觉得好酷。看了看他的脸,好像挺帅的,但是对他并没有动心。
后来在公交车上也有经常遇到,但是对于他的印象也只停留在“这个男生还不错”的层面上。
真正觉得他惊艳的是一个放学的午后。
那时候新西兰还是夏天,日落得很晚。那天,我搭放学五点半的车回去,车在wiltonpark站停下。那个小哥哥下车了。
wiltonpark站后面是一大片草原,像一块柔滑的绿绸缎。草原后面是一排高大笔直的杉木林,再远处是淡淡勾勒出轮廓的山。金黄的阳光洒下来,看着心里酥酥麻麻的。
小哥哥就在这个站下车。
他的身材很好,穿衣风格很简约,经常就是黑白T+运动裤+运动鞋。
他下了车往前走,阳光洒在他的后背上,那一刻我就沦陷了。
从此以后我的目光就经常地追随他。知道他在哪个时间点上车,知道他上车以后一般喜欢找前面的位置坐,知道他很少笑,只喜欢塞着耳机听歌。
会精心地计算能在公交车上见到他的时间,然后准时搭乘那班公交。
会把在公交上见到他作为一天最重要的目标和快乐的源泉。
会看到他在阳光下上车后觉得世界一下子亮起来,抿都抿不住嘴角的笑。
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望着山那边的万家灯火想他,想他在干什么,是在鹅黄的灯光下做作业?还是在瑰蓝的夜色下绕着小路夜跑还是像我在想他一样在想他?
会在脑海里勾勒我和他的未来,想他和我一起坐旅游大巴旅游,我能靠着他的肩头睡觉;想他和我在新西兰一屋一猫一狗四人四季地生活;想他会在深夜看着我的眼睛,我们一起看窗外的繁星点点。
会为他没有多看我一眼而失望至极,会跟着他去他的教学楼,看着他一直不回头的背影甜蜜而又心酸。
会不断地期盼老天能给我一点点契机,能让我们的关系有一些些质的进展。
会向身边的朋友不断地请教更加自然的撩汉方法。
会唾弃自己的怂和理智。
会。。。
因为他,我见到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自己。也突然听懂了之前一直不懂的粤语歌。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沉默在心底。”王菲这样唱。
的确,思念会突然而至,在不经意间就想起他。想起阳光撒在他的背上,想起他把白色外套绑在书包上。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梁静茹这样唱。
暗恋确实让人很委屈。因为他不看我而委屈,因为他不认识我而委屈,因为没有碰上他而委屈。
这算是爱吗?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如果我在公交车上没有碰到他的话,会比碰不到其他朋友更加伤心一点点。这样看可能算是更加深的喜欢吧。
喜欢上他之后我一直在想着如何才能放弃这段感情。
因为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不着边际。
我对他不知根不知底。
我两个月以后就要走了,虚无缥缈的异国恋岂不是更加痛苦?
万一他有女朋友?万一他喜欢男人?万一他不喜欢亚洲女孩?
万一他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感觉就是在错误的地点遇到错误的人。
我试图在找自己和他的可能性。但是一丁点都没有。
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别的男生最起码还会看我一眼。
唯一一次在公交车上看了我一眼,可能还是觉得我坐了他最喜欢的位置了吧。
那天下午是刚刚从南岛回来的第二天,我晚上没睡好,逃掉了一节法语课,也没有去上newswatch,就想着能等到公交车早点回去。
结果来到公交车站就看到他了。
他靠在墙上,双手插兜。耳朵里塞着耳机,就静静地看着马路对面,好像在发呆。
我就一直装作在看车来没来,第一次能这样中间毫无遮挡物地看他的侧颜。
他的侧颜真好看。
鼻子直挺,恰到好处的厚度和挺拔,不像我的鼻头太肉,也不像有些外国人的鼻头似乎要冲破天际。
嘴唇有点挺翘的弧度。
可惜车很快就来了。
我在他前面上了车。坐在靠窗可以看见草原的位置。
他上车以后看了我一眼。
他的本意应该就是随便看一眼哪里还有位置。
但是他的那一眼给了我希望,让我以为他真的是别有心机地看了我一眼。
我坐在他后面,看着他的背影。
他就一直那样坐着看窗外。
直到下车的时候刷了卡和司机说了声“thankyou。”就往前走,没有再往我这里看过一眼。
我知道应该要死心的。但是我就是舍不得。
每天的愿望就是想看他一眼。他就像是口渴时候的奶茶,虽然很美味,但是越喝越渴,越喝越想喝。
我不能死心的原因是我希望两个月之内能有一点契机,能让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
二、相识
他本来应该是搭星期五下午的车去学校的,但是他没有搭。突然我就很失望,就算是在法语的tutorial看到的像男模一样的小哥哥也没有能缓解我的失望。
下课以后本应该熙熙攘攘的hub也因为是周五的原因而变的冷清,我那时候就很想他,很想能再看到他一眼也好。
自己一个人走在路上去坐火车,一直都在想着他为什么今天不搭公交车,是因为发现我昨天跟着他了吗?他因此而厌烦了吗?
最寂寞的是坐在火车上,看着外面暖黄色的灯光,窗外山上的户户人家像点点星光,每一户灯光对于以前的我来说都是一个故事,而现在我的脑子里都是他的身影。
一点也不想回家。
如果在外面游荡,说不定还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可能见到他,但是回家以后连那百分之零点零一的可能性也没有了。
走在路上的时候我在想,我之前也是一个人啊,现在回归到一个人就好了。说实话,自己一个人的感觉并没有很差,不会去挂念另外一个人,心也更加清静了。
从4月份开始喜欢他,直到5月份鼓起勇气问他要联系方式,我都处于焦虑和不确定的状态中,我从小就是一个和喜欢的男生讲话就气若游丝的人,我会感觉自己心跳的很快,肺部变肿,一句话也讲不出,但是我就是没有办法像和不喜欢的男生那样勾肩搭背、豪气万丈地和喜欢地男生讲话。何况这还是英语对话,这不就是雅思口语考试+考官还是喜欢的男生吗?双重折磨和煎熬。
重看回那段时间的备忘录、聊天记录,我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放弃”,我多么想往前走一步,但是我不敢,我害羞,我不自信,这些情绪如同铁丝一样慢慢地一圈一圈地缠绕着我,我每天不管在干什么,脑子里想的都是他。最后还是我闺蜜开解我:“如果你不主动,那么你之前投入的时间都白白浪费了,如果你主动,那么你还有50%的可能+你浪费的时间精力,如果你不主动,那你是100%的不可能+你所浪费的时间和精力。“
他已经很久没有坐过下午五点的车了。其实我一直以为他毕业了,结果昨天下午还坐上了公交。看到阳光下的他那瞬间我真的是心跳快跳了一拍,然后装作不经意地扭头看窗外,他又是看到第一排的位置空了以后就坐下了。
我曾经向老天祈求,我只要再看一眼他在阳光下的样子我就放弃。
我还算着下周四应该才是有阳光,所以我就一直在等着下周四,但是没想到他这周四就上车了。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他,所以我就偷拍了两张他的照片。阳光下的他,穿着白色衣服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最让人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坐下午五点的车回来。我看到他上车的那一瞬间,真的是很惊喜,而又开心。朋友让我和他一起下车,然后趁机要他的facebook。虽然我要下车的站和他下车的站隔了两个站,但是也才五点多,走回去也是绰绰有余的。
“你说真的吗?我真的会下车的。”我这样和朋友说。
她估计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一直劝我下去。
公交车过隧道的时候我特别紧张,两手冰凉,像是以前没有准备好就上去做pre的那种感觉。
“滴——”他按了下车的铃。
我也就准备好和他一起下车了。那种感觉和要跳伞跳下去往前挪一个位置的感觉差不多,就是明知道要发生,但是还没有做好十足的准备就要英勇就义的感觉。
下了车,一阵妖风就刮了过来,暗沉的草原,我还没有适应过来,就看到他走了很远。他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而且他走路本来就快,我在后面叫他“excuseme”,他戴着耳机都没有听到,我就小跑两步跟上他,他走的很快。然后他要过马路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我,然后他很惊奇。我就问他附近是不是有个xxxbush(附近的徒步公园),他说是,顺着这条路keepwalking就好了,我装作听不懂的样子,keepwalking?然后他就说要带我过去。
我也没有想过他这么好心,我就想随便和他走一段路,随便聊聊。我们在路上就聊了聊。我之前一直都在推测他是哪里的混血儿,结果没想到他是中国的混血儿,他的爸爸是中国人,他的妈妈是英国人,他在英国住了一段时间以后就移民过来新西兰了。
然后他还和我说到他不喜欢考试,喜欢写论文,说完自己还笑,感觉就像是一个很天真的大男孩,和我推测的他没有朋友,比较忧郁一点也不一样。
他说他是大三的学生,可能会继续读研。
然后我问他要Facebook,他笑了。估计是看穿了我的套路了。
可是他还是挺尽心地把我带到了最好走的一个路口,然后和我指了一条好走的路线,然后和我说如果在里面迷路的话可以fb他,然后他会来帮我。
我就在门口转悠了一下等他离开,然后打开手机音乐,是在车上没有听完的孙燕姿的《天黑黑》“我爱上一个让我奋不顾身的人”,突然就觉得很应景。在冷风中哆嗦着走了回去。
回去以后我和他通过fb发讯息,经常都是我发一大段,然后他也发一大段,可是都是隔个一两天才回复,我不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在想要不要约他出去玩,可是还是不敢,之前如果算是英语雅思口语考试,那么这次就是英语论文答辩/英语演讲,我们去玩的两个小时该要说多少话呀!万一我像英语演讲一样卡壳怎么办?
某次吃饭的时候和homestay房东说起了这件事,就是如何和他要fb的经历,房东称赞我很勇敢。
她让我去试试约他出来,然后还和我说“在惠灵顿发生的事就永远留在惠灵顿”,这句话让我充满了勇气,我之前一直不想去做就是怕丢脸,现在想想丢脸算什么,总好过自己到时候后悔啊,我真的受不了遗憾的感觉,而且就算丢脸,我也回中国了,隔着一整个太平洋,我又不上fb,能对我有什么损害。但是约他出来走走,就算不成功的话也是在惠灵顿这个童话小镇留下点美好的记忆。
三、徒步
和他去徒步了,但是没有擦出什么火花。
在半路上我们有遇到骑单车的人,他和人家打招呼。
那个老人家说:“hi。”
他说:“hi。”
老人家说:“Todayisasunnyday,isn’tit?”
他说:“notbad。”
老人家说:“Havefun。”
他说:“Cheers。”
我就全程说了个hi和thankyou。
这一幕我也很喜欢,不知道为什么,在新西兰和陌生人打招呼和聊天是很正常的,但是他做就感觉不一样,好像真的和男朋友一起去玩,然后男朋友负责做这些事,我只要在他旁边帮帮腔就好了。
来到polhillreserve的山顶,确实很好看,天是湛蓝的,看着有点假假的那种,天和海的分界处雾蒙蒙的,像是被雾化一样。其实好看是好看,但是和他一起看才是觉得真正的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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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手机假装拍着照片,东拍拍西拍拍,然后鼓起勇气问他“你要和我一起照一张吗?”他居然同意了,因为我以前一直分析他不喜欢照相的,然后我也来不及找角度,阳光太强睁不开眼,风太大吹得脸都扭曲了,结果这是我最丑的一张自拍照。
坐他车回家的那天,晚霞很美,是紫色的,我知道可能是和他最后一次见面,我很伤感,但是又不尽力表现出来。
他送我到家门口,我从车上跳下来,装作很平淡地和他说声:“bye,thanks。“但是我听到了自己喉咙里的哽咽,这么一别,可能就是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他等我进了家门,就开走了。
三、离别
该回国了。
回国前我去了趟惠灵顿的博物馆。
它们有个架子,可以用纸和笔写下自己想说的话。我写了一段话,但是每天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估计很快就会掩埋了,也不像互联网时代有各种算法可以让这些重见天日,但是我还是写下来了,为那0.001%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