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笔(作者)这是一个超级文雅的故事,本人超级爱
故事很长,我长话短说。
我长他将近三岁,在他18岁生日时认识,他说,成年礼最大的礼物便是老天爷把我送到了他身边。
现在想想这句话,如果当初不相识,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
我是他的初恋,现在变成前任,这个称呼的转换让人有些猝不及防,却也得坦然接受。可是生活不就是这样么,哪有那么多山崩地裂,一切都是急匆匆的来,再慢悠悠的走。
至于他有多好,嗯,其实他也没有多好啊,可是一想到他,我这张丑脸就泛起微笑,在我安静的时候,就能从内心深处浮现,就好像阿芙罗蒂从浪花里浮现一样。178cm,长着一副让人看着很舒坦的脸庞,但嘴里永远离不开的是小米、雷军、以及一大堆我听不太懂的专业术语,隔着专业就跟隔山隔海,你不懂我,我不怪你,这话看来也没毛病。至于那些关于他的所有美好,都是我回忆的时候自己给他添加的戏份,添加的是光环,光环里携带着的,是我的青春。
我每天晚上要去带家教,有空时他会亲自去接我,陪我一起挤公交;没空时他也会在学校等我,无论多晚,他都会送我到寝室楼下,他知道我顾忌旁人的眼光,每次不会像其他情侣一样要kiss一番才依依不舍的分开,他会在我额头上轻轻琢一下,用他独特的方式表达着他炽烈的爱;我晚上写申报书写到两三点,他会不睡觉一遍遍帮着我检查校正,直到我忙完才会去睡;他也会用自己新年的压岁钱帮我买贵重的礼物,生活用品之类的面面俱到,照顾的无微不至……跟他在一起很舒服,这样舒服的爱情里,一切都来的那么理所应当,也可以真正的做自己,可以真正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你知道,他都能懂。以前会觉得,爱情是轰轰烈烈的,总要像黄金八点档那样爱的死去活来才算刻骨铭心。越相处久了却越觉得,爱情就是细水长流,就是在一起散步聊天,就是在琐碎中拼凑出幸福的模样。好像所有的负能量他一次宠溺、一个微笑、一个安慰就能让你顿时让你喜笑颜开。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再是争吵,而是三观不合。
可能是当我们上一秒才结束了上一回的冷战,却在下一秒又明知故犯的时候;
可能是当“迁就”这两个词在我们身上再无法体现的时候;
可能是当失望积攒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
可能是当他遇事不会跟我说,把我当旁外人的时候;
还是易怒。
终于,以前他给过的快乐,现在都陪着我难过。
我胃口不好,吃不下饭,他会为此数落我一通,说我不懂得跟食堂阿姨打少一点;
我有事让他帮忙,他会觉得我太依赖他,什么事情都来麻烦他;
在我与他母亲有分歧时,他会不由分说站在他母亲那边;
起初他眼里的我,单纯,善良,爱情里经济独立且善解人意,宛如所有赞美的词都不够来形容我,后来他眼里的我,爱乱发脾气,各种冷嘲热讽尖酸刻薄,永远低不下头,永远不会道歉,永远那么地屡教不改,把爱当成了一把锋利的剑将他刺的体无完肤,只想逃。
…………
可是,人毕竟是血肉之躯,带些缺点,更富有人情味吧。
与其说最忘不了那人,不如说是怀念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
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
说了分手,删掉了他的qq,晚上想微信他。一个红色感叹号显示我非对方好友,这让我重新审视了一番与他之间的关系,是否就是真的生活中非他不可了?
望着这个感叹号让我苦苦撑了七天不去找他。
第八天中午,跟俩人的一个共同好友吃午饭,心里对他的想念在悄悄作祟,拿着好友的手机进了他的空间,我给他留的言所剩无几,他都删完了,我是一个比较看中回忆的人,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戳中了我的死穴,我发了条短信质问他,他没回,只是对我那个朋友设置了好友权限,我好友气急败坏,删了他,也让我断了念想。
分手后第九天,那天家教回来的比较早,路灯下望见了他,他低着头走路玩手机。或许,我在时,我是他的全世界,我不在时,他的全世界是手机,不知该庆幸还是难过,从他的脸上我没有看到一丝一毫悲伤的影子,当时我在想,只是他不表露在脸上,其实内心还是会难过的吧。都说,在晚上不要做任何决定,白天多正常的一个人,到了晚上就能各种矫情。
那天晚上,我给他发了五十多条挽回的短信,他没回,我打他电话,嘟的一声中国移动告诉我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我以为是他挂掉了,我就那样打了100多通电话,我觉得他没有关机,他还愿意去按拒听键,起码彼此还是有一个互动的过程,我还是会有机会,那一晚,我失眠到凌晨四点。
第二天中午,跟室友说起这件事,她说是因为拉黑了,所以才打不进电话,哪有那么多凑巧,100多通电话都是同一个提示音。我不信,她拿着我的手机验证,我才不得已相信了这个事实,当时啊,就想着要去找他要个说法,恨不得要给他一巴掌才甘心。
“你说完没有”
“说完了”
“那我走了”
如此简短的话语,就轻而易举结束了这一段感情。
我推搡了他几下,质问他怎么可以这样,他大声吼了我一句,我一脸怔住,他说什么我没听清,好像顿时那些霸道的毛孔都缩了回来。
在他的事情上我多没骨气啊,这他知道。
他问我我到底喜欢他什么?他说他现在讨厌我了,我企图用自己最后一点柔情留住他,他拉着我往太阳底下暴晒,他故意去男厕所,他知道我怕丢人,还在路上大声苛责我,最后,他直接回了男寝…
我没有冲进去的勇气,或许是自己最后的一点自尊让我终于放开了他的手。
这种决绝的方式电视电影里面看到过,如今却血淋淋的发生在我身上,我哑然失笑,心中却怒火中烧。
想让朋友去揍他一拳以解心头之恨,可是我连他的寝室号都没记住,朋友扑了个空。
你看,我多没心没肺,他告诉了我那么多次,我还是没能记住,不过,也幸好我神经大条没记住,也才让他少了这一顿无妄之灾。冲动是魔鬼,我想那时的我应该比魔鬼还要可怕,几乎可以用丧失心智来形容那样疯狂的自己。
那一刹那才明白:最爱你的人,和走的最决绝的那一个人,往往是同一个。
时过境迁,想想我对他所做的那些,无非是感动了自己吧。
那笨拙的双手为他学会的几道菜;
那认认真真用德芙拼成的“Iloveyou”;
那用合照倒映的流光溢彩的天花板;
那绞尽脑汁备好的一份份礼物;
那些反对背后的的一份份坚持;
他妈妈生日时给她买的蛋糕;
三八妇女节送的鲜花……
你看,我都像爱他一样爱他的家人了,那时的他大概就是我的全部了吧。
想想曾经的我们,多爱啊。可植入骨髓的亲密也能变成日后的两两相忘。
有人说,年少不懂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
他有一句歌词是这么唱的:“我多想拥抱你,可惜时光之里山南水北,可惜你我之间人来人往,我终于失去你,在这拥挤的人群中。
可是,看到一条评论却忽然豁达好多,“就像你喜欢一个人,但最后却不会和他在一起一样。”
事到如今,我终于肯原谅你了,你也终于没那么重要了。所以我敢写下我们之间的事,任由回忆再上演了,快乐的抑或是痛苦的,我都重温一遍,你在我眼里,还是那般美好的,只是,分量却越发轻微了罢。
真的,终于不用整天盯着手机,终于可以好好的睡觉,最重要的是我失去了一个可以让我深夜撕心裂肺哭到死去活来的人了。所有关于你的动态都删了,就好像,你从未从我生命中出现过……
好多时候,只有在放弃了才体会到:“你走了正好,不然总担心你会走。”不介意孤独,比爱你的时候舒服。”我想当时把我推开的他也是这么想的吧。
听过一句话特别像自己:“二十几岁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人,我什么都没想,我只想爱他。”
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却都不擅长告别。
我明白,在以后的时光,我们都会变成某一个陌生人,但我期待多年后,与你我握手言和的那个陌生人,恰恰是你是我都喜欢的样子,也是你是我一直期待到达的远方。
在这个吵得人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世界里,我们手里所持有的干干净净的初衷,不多了。握好了,别丢了。明天还要赶很远的路。
远方,从未遥远,就像明天,就在眼前。
时间是毒药,也是解药。
少年,愿你安好。
我也会慢慢变好。
笔笔(作者)侵权立删
第一个读者你的故事,我的心事。
笔笔(作者)我在人间收故事,欢迎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