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遇他时,还是在校园中,他作为转校生转到我们班级,与我做了同桌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是新生的缘故,能和我这样的人做同桌,看来不算是很简单,虽然作为一个女孩子,但我校霸的形象一直树立在同学们心中巍然不倒
他看起来很文静,和他相处了一天后,我更加坚信了我的想法
“奇怪,一个男孩子为什么这么文静,怎么不理我”
于是,作为一个异常活泼的女孩子,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先去打招呼,介绍一下自己
“你好,我叫楚雨涵,以后,我就是你的同桌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在本子上默默的写下来几个字
我拿过那个本子进行翻阅“哦,原来你叫王宇源啊”
我故意说的很大声,他脸颊正已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涨红
“诶呀,你脸红什么嘛?像个女孩子一样”
“怎么不好意思啦?”
我突然觉得他也挺可爱的,后来,我上课一直在看着他,我发现一个人认真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至少对他而言
我似乎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比如他身上的衣服,旧旧的,但却很干净,有些洗不掉的衣渍也淡淡的,像是被人强力搓洗而搓掉的
或是他的课堂本子,密密麻麻的记满了一整页却还是舍不得丢掉
他的文具盒看起来也有一些年头了,里面的铅笔更是短的可怜,我倒是觉得他似乎有些过于节俭了,我常听父母说过,铅笔如果短的话用起来会得近视眼的,出于好心,我把铅笔都丢进离我很近的垃圾桶
他会感谢我的吧
我在想,他是因为家庭原因,还是因为勤俭节约呢?
上课铃声响时,他急忙赶回来,气喘吁吁的回到了座位上,先是翻了翻课桌上的书本,再是翻找这书包
他的脸上有伤,衣服也很脏
我并不清楚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我也并未仔细询问
“你在找你的铅笔吗?被我丢掉了”
他听闻,抬头看向我,眼角红红的,看起来像是快要哭了
“丢到哪里了?”
我指了指最近的垃圾桶
“就是那个,你要的话,自己去找啊”
我只是说着当做玩笑而已 但我没想过,他真的这样做了,还好我及时制止了他
“你想怎么样?铅笔太短是不能用的”
他瞪了我一眼,眼底的依旧有层薄雾
“我要我的铅笔”
“我把我的给你好啦,真是怕了你了”
他听后肩膀一震,似乎哭的更厉害了,我倒是看不惯有些人流眼泪,他弄得我有些束手无策
人开窗户,热死了”
我实在看不下去他脸上的伤痕,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创口贴
平常都有带一些零散物件的习惯,这个似乎是前天放进去的?
不管了……有的用就好了
我在他诧异的眼光下,贴在了他的脸颊上,这次脸红的倒是轮到他了
这是我和他的初遇,那是我们还是一年级
我想,我或许是从那时起开始喜欢他,种下了爱情的萌芽
童年,依旧很美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