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幸运,也很庆幸,之前这么多的努力没有白费,身上的伤没白受,千玺考上了他心仪的高中,自己,也变成了想象中美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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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每天和时间赛跑,与夜晚抗争,舞蹈室的灯总是亮到了凌晨,很累很累,也想过放弃,但只要一看到少年的照片,便感觉一切都有了动力。
跟着老师一次次去参加大大小小国内国外的比赛,也都拿了大大小小的奖项。
可能是因为努力吧?也可能是因为足够卖力,足够有魅力?也可能是因为身上的那份倔强和冲劲,让自己在舞蹈介小有名气。
可能是因为长得还算标志,甚至还有几家经纪人公司来找过自己,当艺人,出道。
当艺人,这确实挺吸引人的,但比起在舞台上闪耀,其实还是更愿意去易烊千玺的工作室,当个幕后,去编舞,毕竟,这才是自己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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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年,学校再选保送北舞的名额,自己毫不犹豫地就报了,现代舞。
现在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还算优秀的舞者了,起码在附中之内,已经算是名列前茅的了。
毫无压力的,就成为了三位保送北舞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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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到了自己的成年礼,父母问自己要什么礼物,毫不犹豫的就说了——易烊千玺生日会的门票。
这么多年的,努力父母也都看在眼里,加上已经没有高考压力了,自然是爽快地答应了。或许,他们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不开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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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期待了好久的那一天终于来临,早早地准备好了应援幅和应援棒,大佬红。
还有追星这么多年来,给千玺写的所有信,没有天天写,也没有写得很长,有时只有一两句,有时却是长篇大论,信纸多到塞不下。到昨天,足足1128封信,装起来,也有好几箱,肯定带不了那么多,只好挑出了十八封,要给千玺带去。哪怕,他这一辈子都不一定会看到,毕竟,他有太多太多爱他的人了。有时候就是这么矛盾,怕他不为人知,又怕他被太多人深爱。
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要去听这辈子第一场演唱会,是自己最爱的那个男孩的。
当然,少不了纸巾,抽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