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了晚上,他高兴得喝了好几杯酒,那种好像是高阶人士才懂得享受的SauvignonBlanc。其实贵腐酒他不是很喜欢,但这款的名字译过来的意思有
“长相思”。
邻国中国是这样翻译的,知道的人不少也不算多。
只是突然想起而已,随便了太久的生活难得有“仪式感”的装点。
这款酒很适合盛夏,让人联想到新西兰的农场之类,很酸很酸的白葡萄酒,比起红酒少了些涩味,只需一口芳香浓郁就炸在舌尖。
不知他是第几杯,哽在唇边喉间,酒精尚未吞咽,上一杯的醇厚回味从喉咙漫上来。
胃有些受不了了,可他没有停,难得高兴。
这么酸的东西后调这么醇,很多很多杯,他咽下了曾经多少个青春时期的酸痛,在醉之前停下来——郑秀晶这身板抗他回家绝对很费劲。
“吴世勋,我们回家吧。”
真好,那曼妙的余韵又在他口腔里叫嚣。
vivi被孤零零地交给他们经常去的那个宠物医院寄存。取回来时黝黑锃亮的豆豆眼写满了幽怨。卷毛乱哄哄的,大概是等得很烦躁。
“回家……”
“好,我们回家。”
好吧,她还好她不太能接受那酒的味道,只喝一杯——这一杯的概念其实是两口。
他把一半的重量压在她身上。
“喂,你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嘛?起来,别装了。”
“胃有点痛。”
的士在路灯的照耀下呈明亮的铬黄,相传那个年代的铬黄是有毒的,梵高有舔笔尖的习惯,身体每况愈下,但他应该是乐在其中的。
和幸福相比那点痛苦又算的了什么呢?
就算是怎么样了也能倚仗着这些东西云淡风轻地吐一啐。
回想高中那些年,其实在意了就是逾矩了吧,无论出于什么,都多多少少有一点。
何况,他在意得要死。
也许“我还在”要比“我爱你”更深刻,一个“还”字略过多少不为人知的日夜。
爱情这东西,时间真的很关键。遇见对的人可能不是谈恋爱的时候,该谈恋爱的年纪可能遇不到对的人。其实哪里有什么该谈恋爱的年纪,爱情是只能随遇而安的东西,你无法分析它的特质和因子,有关于情感的,尽是玄学罢了。
他当年理想型完全不是这样,别的女孩卖萌扮乖装柔弱,拧瓶盖都要和撒个娇,而她除了强势独立,永远保持着气定神闲的淡漠,嘴硬耿直还理智的可怕。
他的头放在她的肩上,软软的发丝逗弄着她的颈窝,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却蜷伏得有些……娇?
罢了,不勉强她撒娇,那就他自己来。
她将将把他拖拽到门口,一进电梯他就故意把大半重量压在她身上,这会儿是因为他突然意识到了,她平时什么样的人大概都能弄走,他刚才怎么就忘了她是干什么的了呢?
他偷笑,一点也不觉得装醉是一件多卑鄙的事。
他把左脚伸出来,不让她离开。
“我要走了,把腿收回去。”
“踩呀~”
距离被拉近,呼吸变急促,心跳因拥抱而猛烈的变奏,空气因拥抱而凝固。
这一刻世界上仿佛没有vivi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