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第七章还是一千字,永远的一千字。
写的是爱情观问题,还有事实。
也就是你们作者我的同学马小姐姐的光辉事迹:在喝了半杯白酒后穿着汉服撩遍了整个酒吧的小哥哥的故事,甚至还吧最帅的那几个小哥哥的QQ号要来了,不仅如此,马小姐姐酒醒后还断片了。
与你们的作者我相比,你可能看到的是:闷葫芦,打死不吭一声,对喜欢的人永远都是矫情的不行,为了引起注意,甚至自以为凶残的拿书轻轻糊了两下,自以为掩饰得很好,但实际上真心自己都觉得有点恶心并且矫情。
因此,你们的作者我没有表白,最后看见他跟喜欢的女生在一起了,矫情不起来了,真心的逃避现实的渣心种,但是不是你们作者我滴也永远不会是,所以泥萌作者我就心贼大的写了下喜欢的过程,反正刚开始是因为好奇第一名,最后沉于颜值,终于成绩。
就是芥末样,泥萌的作者走上了写文的不归路........
来来来,评论的小姐姐走起,反正你们作者矫情惯了,大不了再矫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