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班主任调整安排完了,洛晨才慢腾腾的收完了自己的东西,来到了明栀旁边的位置。明栀也没有被班主任要求变动位置。她内心狂喜,又在矜持和主动之间矛盾不已。
她忽然不知道能干点什么了。
脑子混沌一片,不想看刚发不久的初中教材。
班主任看到座位调整好了,守了几分钟教室,便走了出去。
等他走远,果不其然,教室里面的交头接耳声便此起彼伏。
大家对陌生的新同桌都很有认识的兴趣啊!
巧得很。我也对这小男孩有兴趣得很。
但就怕他对我没兴趣。
洛晨似乎完全没有兴趣和她认识,只是低着头翻阅着教材。
明栀无聊至极,挣扎良久,眼看着桌上白色的纸页在她笔尖的蹂躏之下变得乱七八糟……
终于……
她翻过几页,在草稿本上写了几句大瞎话:“你好,我叫明栀,你叫什么名字啊?我还不知道呢?”
她用手指戳了戳洛晨的胳膊,又将草稿本递了过去。
洛晨侧头一看,有点懵的接过本子,看了看后,写道:“你好,我叫洛晨。”
“好的,洛晨。你名字很好听啊!特有小说里的感觉。”明栀又在旁边画了一个笑脸。
“好的,明栀,你名字也不赖,很有文艺气质。”洛晨写这句话的时候,明栀似乎看见他微微的笑了一下。
当他把本子递过来的时候,明栀也报之以笑容。认识过后,二人便没有再继续传纸条了。
短短的聊天内容,却让明栀感到了十足的成就感,在纸条传过去之前,她很紧张,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脸红,可当真正开始和他聊天的时候,面对着他的字迹,他的笑容,明栀忽然觉得,一切都轻松畅快了起来,没有产生半点不自然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喜欢的人,所带来的不同了吧。
不管他是12岁,还是多少岁,只要他还是洛晨,她也还是明栀。
那她,就会认定这个人,继续将这份喜欢延续下去。
说起来,连明栀本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因为具体的哪一点而这么认真的喜欢他。
洛晨不算太高,不算太帅,不算太白,不算太瘦。在人群中也不扎眼。
可能,就是他白衣黑裤的样子符合了明栀心中幻想的少年感,可能就是那双乌黑发亮的明眸、浓密卷翘的长睫毛和欧式大双眼皮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也有可能是因为那肩膀宽厚背脊笔直如小松的样子让她这站都站不好的人憧憬不已。
再或者,明栀就是喜欢他那种一本正经怼自己的反差萌,或是因为她的数学学得辛苦而忍不住喜欢那种数学学霸。
要不然就是他那一头乌黑茂密自然卷的头发看起来手感很好……
这一堆的好堆砌起来,他就是痴汉明栀心里的那个人了,怎么也忘不了的那个人。
能这样坚定且执着的喜欢一个人,可能本身也是一种幸福。
明栀同样相信着,洛晨的优秀值得她这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