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安贝心里满不是滋味。
“我们就进去吧。”
“好。”
叶逸晨牵着安贝的手。
到了安家。
“你还知道回来。“俞锦说。
“我今天带我男朋友回来了,要和你们说一件事情。”
“我们去客厅说吧。”
他们坐在沙发上。
“你要和我们说什么事。”安浩淡淡说。
“我要和你们,断绝关系,从此不再往来。”
“你这个不孝女,”安浩说。
“你们作为家长,有尽到责任吗?”
“好歹我们还养了你那么多年,”
叶逸晨开口:这个断绝关系的文件,你们看一下。”
他们接过来文件。
翻开来看。
养父母与子女间是否可以解除关系?
全国律师协会民委委员、副主任律师张承凤表示,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有血缘关系,那么是不能解除关系的,而如果是非亲生属于收养关系,双方关系又确实恶化的情况下,在子女成人后可解除收养。
北京理工大学民法副教授孟强表示,对于本案情况,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对于年满18周岁的被收养人,如果长大后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已经到了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再维持收养关系对双方均不利,且被收养人已经长大成人,具备自我生存生活的能力时,养父母和养子女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主张解除收养关系的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解除关系后,养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子女补偿在收养期间的经费开支,“赠与”是否可以追回?
安浩表示,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被收养方就面临着需承担父母赡养的问题——老人需要养老,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如果要解除父女或父子关系,就意味着子女方后面可能没有赡养义务了。这种情况,就需要在解除的时候,就商讨好具体所付费用问题,老人有权利要求其承担在抚养其长大过程中的开支。
另外,对于“赠与”的追回问题,根据《合同法》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张承凤表示,如果不符合《合同法》法定撤销权的情况,法官在具体解决事情时,也会把抚养子女返还费用与赠与费用结合起来共同考量。
解除了关系
子女要把抚养费赠还,应该要赠还20万。
当安浩他们看见最后一条,心动了。
脸上露出了微笑。
被安贝看在眼睛,就觉得很刺眼。
“你们只要在这里签个字,这个文件就生效。”
安浩想了一会,“好,”拿起了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安浩。
这份文件安贝早就看过了。
只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爽快的答应。
“那个钱,明天会打到你们账号上。
签完,叶逸晨就陪着安贝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