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岁遇见十三岁的沈度。
就像小说里男主一样,长得好,还有钱,被所有人夸。
我喜欢他,尤其他扬起头时,下巴那颗不大不小的痣。有的时候我就想,想变成那颗痣,被阳光照透他白净的皮肤。
我家很有钱,他家也很有钱,青梅竹马,俊男靓女,从小就被人说我俩以后绝对会在一起。
不辜负我妈在我还没出生时的折腾,我长的很好看,但从小就不听话。
直到我遇见了沈度。
在他站在台上升旗时,被所有人鼓掌夸耀时,我才知道我和他的差距有多大。
所以我下决心要和他并肩。
我开始注重打扮,背着家里偷偷学化妆,不再叽叽喳喳,每天做的就是埋头学习,疯了一样学,等妈妈说完晚安后我就开始挑灯夜读。
我终于变成了人人口中的女神。
我鼓起勇气向沈度表白:沈度,我喜欢你。
他只有一句对不起。
好吧我知道,可我还是不死心。
父母知道我的心思,说商业联姻,毕竟两家合作是强强联手。
让我考虑考虑吧。
我厚着脸皮去公司找沈度。沈度换秘书了,女的,还被特地安排和沈度一个办公室。
沈度喜欢这款的?
没我好看,没我身材好,没我......,反正一点都不如我就对了。
我托人打听了,叫苏沫,为了给生病的妈妈赚医药费才被迫来当秘书。
啧,这情节该死的耳熟。
我单独找苏沫聊了,我提出给她钱,让她走。她拒绝了。意料之中。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事就让沈度知道了,沈度狠狠训了我:“尹芮,别把所有人都当成你。”
我怎样了?
那天以后,我就消失了一段时间。
因为我觉得他良心都被狗吃了。
他真以为他家那个破公司能东山再起全是靠他?太过分了。
再见面,就是在酒会上了。
他第一次带女伴,没错,就是苏沫,一身白裙子,娇滴滴的,脸上还带着不情愿。
你不情愿我来啊。
苏沫自己溜走,在旁边大吃大喝。
这个时候是不是该泼红酒?
算了算了,女神应该礼貌的。
我端着架子扭着腰走过去搭讪,苏沫一脸气愤地说:“沈度就是神经病!天天都圈着我,真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呢!”
是挺了不起的,跟灰姑娘绝配。
“好好珍惜。”你该有恃无恐。
结束时,苏沫自己跑了,沈度去追,那么大的货车迎面而来,马上就要撞到他们。
我推走了他俩,我被撞飞了。
再睁眼,就是医院了。
其实都没什么特别严重的,货车司机技术很厉害,要不然我就睁不开眼了。
最严重的,就是右手的小指没了半截。
丑就丑吧,人得看开。
我妈来看我,跟我说,沈度和苏沫在一起了,因为苏沫救了他。
这我就看不开了。
好一招偷梁换柱。我这歹毒女二都没想到。
我出国了,再看到这俩白眼狼我得气死。
最亏的是我没去插一手,十年感情,就这么没了。不过这样也好,起码做了个善良的女二。
唯一一次回国是他俩婚礼,好闺蜜告诉我让我去搅搅局,可真是好闺蜜。
我去了,把自己的那半截小指当成随礼给他们了。
婚礼举行的特别盛大,满天的花瓣,新人浓情蜜意。
阳光洒在沈度脸上,白净的皮肤透着光。
那颗痣不见了。
听说是苏沫嫌丑,沈度二话不说当天就弄掉了。
这样啊。
那,祝你们新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