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意笙有一搭没一搭的踏着步,走出酒吧,也许是酒吧的招牌太过耀眼,也许是周围的夜太深,而那灯牌独亮,沈意笙不可避免的瞥到那酒店醒目的名字“华笙”,以他之姓,冠她之名。
沈意笙瞥过一眼后便立刻低下了眼帘,逼着自己不去想那个男人,随后裹了裹自己的衣裳,顶着风向前走去。
明明三年前那个男人还在她的身旁,用哪怕很单薄的风衣为她遮挡冽风,眼角含着笑意的问自己,会不会爱他一辈子,如今却不知在哪里,又在为哪个女人付出一切。
沈意笙快步走回公寓,公寓离酒吧不远,沈意笙不喜欢大房子,她觉得几百平的房子只身一人住,心里只会落得满是寂寞,所以自从那个男人走之后便住进了这只有100多平方的小公寓。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个别墅当中有太多他们的回忆,沈意笙不敢看见,她怕自己会忍不住的去想他。
沈意笙换上酒红色的睡衣,端着红酒杯问窗外望去,这里的地段好,沈意笙住的也高,一眼便可望了大半片城市,灯光灿烂,繁华至极。
她找那个男人三年了,当初他瞒了所有人离开,三年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他,到现在却还是了无音信。
沈意笙也幻想过,他是不是还在这个城市默默地关注着她,默默地爱着她,她有点不敢去深究了,她怕得到的不是她所希望的答案。
时倾出了酒吧后,很快回了公寓,这是他回国后临时的住所,地段好,环境也不错,他喜欢。
在准备开门的时候,时倾闻到了一丝很熟悉的味道,时倾从小鼻子就灵,但他喝了点酒,实在想不起来这个气味是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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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沈意笙依照着自己十分准时的生物钟起来,洗漱完毕后给沈从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去公司,随后出了门。
打开门的那一刻,沈意笙与隔壁的邻居撞了个满怀,沈意笙是知道隔壁马上要住人的,却没想到是昨天只有一面之缘的他。
时倾见到沈意笙的那一刻,愣了一下,然后猛然回想起昨晚闻到的那个熟悉味道,没错了,是眼前这个女人的。
沈意笙收回了自己的思绪,用她一贯冷漠且礼貌的微笑与时倾打了个招呼,“你好,时总,好巧啊。”
时倾也很快回过神来,“你好啊,沈总,没想到我们居然是邻居,以后还望沈总多多关照啊!”
“当然。”沈意笙宛而一笑。
“那…如果沈总不介意的话,一起吃个早饭?”时倾勾起了一个足够温柔的微笑。
“那自然是我请时总比较好,也算是尽地主之谊,欢迎一下新邻居。”沈意笙不经意的抬腕看了一眼手表——6:40,她还有充足的时间与时倾共尽早餐,再者说与时倾打好关系对沈意笙来说并不是件坏事。
时倾不置可否。
沈意笙本来想带他去吃顿高大上的早餐,却被时倾先看穿了她的念头,启口阻止,“沈总不用客气,我在国外也不是过着奢侈的生活,家常的豆浆面条我反而吃的惯。”
时倾没撒谎,他的性子要强,自从上了大学以后便没往家里伸过一次手,要过一次钱,当然他也没有饿着过自己。
沈意笙想了想,带他去了自己常去的那家小店,毕竟他已经暗示的这么明显了,自己也不必多去花费不必要的钱,反正横竖自己都不亏。
“陈姨,两碗面,一碗老样子,不要香菜,不要葱,另一碗……”沈意笙顿了顿,转头看一下站在自己身旁的时倾,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沈意笙猛然发现这个男人长的是真的好看。
“陈姨,我不忌口!”时倾笑弯了眼角,学沈意笙的样子去叫陈姨,那充满青春活力的声音,让沈意笙差点认为他还是个大学在读的学生。
“阿意,你男朋友呀?长得可真俊!”陈姨瞧了他俩一眼,带着浓厚的乡音,对沈意笙调侃道。
沈意笙缓缓的回过了神,有些尴尬的瞄了时倾一眼然后对陈姨说“不啊陈姨,这是朋友。”
陈姨一幅我都懂的样子,笑了笑,没说话。
“没关系,我不介意。”时倾无所谓的笑了笑,“不过没有香菜和葱的面可没有滋味啊。”时倾特意转过去头满眼笑意的对沈意笙说。
沈意笙没说话。
两人似乎都遵循着食不言寝不语的规则,匆匆吃了面,根本没说上几句话,便相背而行,去了各自的公司。
《时意》小剧场:
时倾:沈总,我今天仔细想了想,你跟我在一起有太多好处了,你赚了啊!
沈意笙:???
时倾:一个人一生可能会成100次左右病,你看啊,我是学医的,我家是卖药的,以后谅生病都不用愁了!还省钱!
沈意笙:duck不必,我也不太想生病…别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