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在樱花树下,淡然的看着樱花一片片凋落。直视他:“后悔吗?”他轻蔑一笑:“遇见你就是错的。”
强忍着的泪水还是落了下来:“是啊,原本就是这样的答案,我又在期待着什么呢。”自嘲一笑,转身:“陈琛,我从未后悔。”
终于,让你走了。
陈琛苦涩一笑:“念念。”
念念,是白歌的小名。
十年前。那年她12岁,他16岁。
那天,白歌放学回家,便看到后院穿着衬衫的一个小男孩。那,便是陈琛。
白歌杵在那里,傻傻的看了他许久。许是她的目光太过强烈,陈琛抬起头,干净的目光直视她的眼里,不,不止眼里。白歌的心跳漏了一拍。他太干净了,干净到有些不真实。
从那过后,便一直有个影子,开心快乐的影子跟在他身后。她像个小麻雀一样,总是叽叽喳喳,她很喜欢他的眼睛,她觉得他的眼睛像大海一样清澈见底。
起初,陈琛很讨厌她,因为他喜欢清静,喜欢一个人,不,可以说是,习惯了一个人。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她在他耳边说个不停,习惯她一直围着他打转。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白歌从父亲那知道,陈琛是因为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常照顾他,这才暂住到她家。听到暂住一段时间,白歌开心的一晚上都没睡着。
那一段时间,是白歌最开心的时光,因为有他,有陈琛。
即使,陈琛并不是很喜欢她,可能会讨厌她,但是,她就是忍不住想靠近他,想多跟他接触。
年少的欢喜,就是这样简单。
白歌,也就这样措不及防,闯进了陈琛的世界。
陈琛离开的那天,就像白歌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站在她家院里的樱花树下,而这次不同的是,他在等白歌。
因为白歌告诉过他,她最喜欢的,便是樱花。不管是烦心事,还是开心事,她都会在樱花树下,和最重要的人分享。
白歌放学时,就看到陈琛站在樱花树下。白歌蹦蹦跳跳的跑过去,扯着陈琛就要开始说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一切。陈琛打断她:“念念,我要走了。”
这是第一次,陈琛唤白歌的小名。
白歌瞳孔猛地一缩:“不可能,你明明要住九个月的,这才六个月。你骗我。”
陈琛在的每一天,白歌都是数着天数过日子,好希望时间能慢点,再慢点。可是,他还是要走了。
那天下午,白歌一下午都闷闷不乐,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饭也不吃。直到后来,陈琛将饭端了进去,告诉她,你吃了,我就晚一天走。
白歌当然吃了,还吃的又快又干净。只要陈琛不走。果然,第二天陈琛没走。白歌开心极了,每一餐饭都认认真的的吃完,因为她觉得只要自己好好吃饭了,他就不会走,他不会骗她的。
但是,第三天,陈琛还是走了。陈琛父母来了,告诉她陈琛必须走了,他要去外国上学了。
白歌红着眼睛看着陈琛,带着浓重的鼻音声音小小的对他说:“我都有好好吃饭了呀,每天每餐都是的,你不会骗我的,为什么还是要走了。”
陈琛低头不语,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白歌知道了,知道他是真的要走了。
白歌第一次当着陈琛的面哭:“你个骗子,你就是个大骗子。”白歌跑到后院,背靠着樱花树坐下,把脸埋进臂弯里,低声哭着。
没过多久,陈琛来了,像第一次见到白歌的样子,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
陈琛慢慢走近白歌:“五年后,我会回来找你的。”白歌一听,立马抬头:“真的吗?”陈琛看着她,第一次笑了:“嗯。真的。”
白歌呆呆的看着陈琛:“你多笑笑,因为,你笑起来像春天的太阳。”陈琛愣住了,还是答应她:“好。”
白歌用袖子将脸上的眼泪胡乱一抹:“嗯嗯,那我们拉钩,五年后,就在这个樱花树下见面好不好?”白歌眉眼之间都透露着笑意,大大的杏眼笑成了月牙儿状,伸出右手的小拇指就那样看着陈琛。
陈琛浅笑了笑,伸出左手小拇指勾住白歌右手小拇指:“好,拉钩。”白歌看到这样,笑得更开心了,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好哦,拉钩了就不准反悔啦!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就是小狗!”
虽然,陈琛答应了白歌会回来找她,但是陈琛走的时候,白歌还是红着鼻子,红着眼睛,一脸的不开心。陈琛看到她这幅样子也没办法,毅然决然的转身就走。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再迟疑,白歌会大哭大闹,甚至会吵着跟他一起走。
陈琛走后,白歌每天都会到樱花树下捡一片花瓣放在她的书桌抽屉的小瓶子里。因为她问过爸爸了,五年就是1825天,她怕自己记不住,每天都捡一片樱花花瓣放进瓶子里,然后用小本本记录着数量。这次她也在数着天数过日子,但不同之前的是,她希望这次时间能快点,再快点。
白歌始终都相信陈琛。
也许,喜欢从爱情的转变,就是这些小小的信念。
年少喜欢的人,可能不是最幸福,最热烈的,但绝对是印象最深刻的。